大政办通〔2016〕38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着力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及通报2016年第一次网站检查结果并强化整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4 02:04:31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着力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及通报2016年第一次网站检查结果并强化整改的通知




大政办通〔2016〕3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单位:

近期,通过对2015年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中保留的80个网站的全面排查,发现我州各级政府网站存在很多不同程度的问题,涉及12县市及部分州级部门。为巩固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取得的成效,抓紧抓实我州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现将第一次网站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就整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一次网站检查结果通报

2016年4月,我州对各级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问题较多。主要是: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严重。州级绝大部分政府网站在动态、新闻等类信息的更新力度已经得到加强,信息更新已经步入常态化,但少数州级部门网站及各县市部门网站信息更新保障制度仍没有建立,更新维护不及时,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和网站可用性都较低。如:州邮政管理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国土资源局网站的大部分栏目超过1月不更新,县级政府部门网站更为突出;空白栏目和“僵尸栏目”仍然存在。如:云龙县公安局政府红页全部空白;少数网站访问可用性低。如:祥云县商务局、祥云县科技局、云龙县商务局、弥渡县商务局、剑川县商务局、大理市园林绿化局、大理市教育局、宾川县教育局等部门均存在网站访问问题;网站普查系统信息与网站实际情况不符。现就2016年第一次全州各级政府网站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未能认真履行普查组织监督职能的部门

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南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漾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不合格网站

州级单位:州邮政管理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国土资源局、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苍山保护管理局网站。

云龙县: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关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国土资源局网站。

永平县:县国土资源局网站。

祥云县:县国土资源局、县商务局、县科学技术局网站。

巍山县:县畜牧兽医局、县旅游局、县档案局、县国土资源局网站。

南涧县:县国土资源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环境保护局网站。

弥渡县:县教育局、县商务局网站。

剑川县:县国土资源局、县商务局(2个)、县农业局网站。

鹤庆县:县国土资源局网站。

大理市:市国土资源局、市园林绿化局、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法治大理运行管理中心、市教育局网站。

宾川县: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建立网站常态化监测机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从2016年4月起,州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实行“实时监控、及时整改、每月总结、两月通报”的日常管理机制,强化网站普查督促整改管理工作,建立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机制,开展实时监控,确保问题立行立改,着力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对检查不合格、普查不配合的部门,进行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实行整改报告领导审批负责制,并以部门正式文件上报。对于屡催不改的部门,州政府办公室将对其进行督查处理。

(一)监测范围。全州政府网站普查并保留的80个网站(见附件)。

(二)监测时间。自2016年4月份开始,每月不定期(不少于1次)监测。

(三)监测内容。网站信息更新、网站可用性、普查落实情况等。

(四)监测方式。人工对网站首页进行检查。

(五)整改要求。一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州级部门责任部门为本部门,州级下属单位责任部门为主管部门,县市责任部门为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问题网站相关责任部门如在整改时限(5个工作日)内,未进行整改及整改不达标的,将在全州予以公开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限时开展整改。被通报的部门务必于2016年5月13日前完成问题整改工作,并于5月20日前,以主要领导签发的正式文件上报整改报告。州级部门直接上报州政府办公室,县市部门先上报县市政府办公室,由县市政府办公室统一整合成本县市级整改报告,再以政府正式文件上报州政府办公室。

(二)建立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参照州级模式,建立本级本系统的常态化网站监管机制,强化本辖区本系统政府网站的检查整改力度。每月开展监测不得少于1次,监测当天不得少于20次分时段对网站的可用性进行检查,确保网站正常打开且打开时间不超过15秒,网站信息内容不存在明显错误。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网站访问通畅。

(三)加强信息更新。严格按照《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体系及基本信息表说明》有关要求,分类进行信息更新,如:动态信息每栏目每2周不得少于1条,通知、政策类信息每栏目每6月不得少于1条,详细要求请查阅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对于不达标的栏目,及时归并,对于多数不达标的网站及时进行关停。及时建立与“大理州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和“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的链接,加强网站办事服务和政民互动功能。

(四)加强衔接对接。各部门网站普查联系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对网站基本信息表进行修改,或与本级政府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问题导致通报的后果自负。省—州—县垂直管理部门自建有本系统网站群的,上级部门必须配合本级政府办公室,做好网站的监督考核管理工作。



附件:大理州政府网站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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