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通〔2016〕84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报2016年第三次网站检查结果并强化网站建设整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4 01:52:49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报2016年第三次网站检查结果并强化网站建设整改的通知




大政办通〔2016〕8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州政府办《关于通报2016年第一次网站检查结果并强化整改的通知》(大政办通〔2016〕38号)和《关于通报2016年第二次政府网站检查结果并强化整改的通知》(大政办通〔2016〕71号)文件要求,州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对我州保留的38个网站开展了全面排查和整改,发现部分政府网站仍存在一些问题。为巩固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取得的成效,抓实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三次网站检查结果通报

2016年8月1日至今,按照常态化网站监测机制的要求,州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对各级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仍然存在。少数单位信息更新应付了事,更新不及时,更新量小。二是少数网站访问可用性低。三是错误链接、断链等问题依然存在,人工无法进行有效检测。四是单项否决问题突出,且无力进行整改。

现就2016年第三次网站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添加的“我为政府网站找错”链接错误,经过多次催办,仍未进行整改。

存在问题网站3个,分别为:

州邮政管理局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更新量小,经过多次催办,至今仍未签订《网站普查责任承诺书》。

州供销社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更新量小。

州民政局网站连续多日无法访问。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常态化监管机制,定期检查,坚决整改。自2016年四季度起,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办发〔2015〕15号文件和《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体系及基本信息表说明》确定的检查标准,严格执行本级本部门的常态化网站监管机制,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各县市各部门须于每季度末(本季度最后一月10日前)将检查网站名单及结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附件3)、抽查总体情况、发现主要问题、有关网站整改情况等形成正式文件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报送州政府办公室(2016年四季度检查情况须于12月10日前上报)。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更新。在《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体系及基本信息表说明》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网站更新频率,加大信息更新量。对于不达标的栏目,坚决删除或归并。

(三)运用专业技术排查。参照国务院及省政府办公厅模式,我州将委托第三方机构采用先进技术对网站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网站错误、失效链接及文字性错误进行排查。

(四)强化协调联动。各县市网站普查负责人须加入“云南政府网站工作交流”和“大理州网站普查”,各部门网站普查负责人须加入“大理州网站普查”,强化协调联动,收到群主和管理员发送的消息后应及时反馈,并对问题尽快整改落实。对于不反馈、不落实的单位将在本年度大理州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扣除相应分数。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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