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通〔2016〕98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有关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4 01:33:42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有关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大政办通〔2016〕9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近期,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有关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云政管发〔2016〕30号),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结合我州实际情况,现就贯彻落实《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有关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握文件精神实质。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有关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重要性,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把握文件内涵,狠抓落实,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行业协会商会清理腾退行政办公用房工作是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延伸。各级党政机关应将行业协会商会清理腾退行政办公用房工作纳入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相关规定进行清理腾退。各业务指导(或主管)部门应将行业协会商会清理腾退行政办公用房工作纳入本部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范围。

三、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及早谋划清理腾退工作。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清理腾退工作的紧迫感,分清哪些属于清理腾退过渡期范畴,哪些不设清理腾退过渡期,必须立即开展清理腾退工作。不设过渡期的清理腾退工作必须在2017年初完成,设有过渡期的清理腾退工作必须在2017年底前完成。

四、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前提下为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提供支持条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必须遵循尊重历史、符合实际、规范管理、平稳过渡的原则,实行清理腾退与有偿使用相结合,在一定程度上为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提供一定的支持条件。确因特殊情况难以腾退的,在理清产权关系,明确产权权属后,经过行政办公用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租用。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行政办公用房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使用办公用房管理,定期组织督促检查。登记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年度财务抽审制度,加强对租用行政办公用房支出的专项审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支管理和成本核算。财政部门要对过渡期后行业协会商会租用行政办公用房租金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对行业协会商会使用行政办公用房进行审计监督。行业协会商会要定期公布有关资产财务状况及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50481.html

本文关键词: 大理白族自治州, 大理州, 大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