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8〕105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4 03:33:15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8〕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政传发〔2018〕212号)精神,切实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统筹指导和督促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任务落实,协调解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陆卫东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蒋才茂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凯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黄林华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李 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施鹤滨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林 伟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达培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正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进 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九三学社南通市委副主委

仇亦文 市商务局副局长

曹锦辉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励 明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江苏省统计局南通调查局局长

吴亚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刘 鹏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郁新生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助理

郭志刚 市行政审批局总工程师

张剑桥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黄永华 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副会长)

石慧宏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赵美华 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姜弘杰 银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副局长

张 进 南通海关副关长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施鹤滨兼任,副主任由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处长邓春生、市财政局工贸处处长褚作人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工作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

五、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改委:把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战略;引导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和政策协调,推进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推动各地建立跨部门的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及时汇集涉及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无偿服务;推动落实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推进中小企业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促进创业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计划,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动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和国际产能合作,组织举办各类展销展览会,助推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中小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开展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加强科技政策宣传和解读,研究提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实验室和科技创新中心;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和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研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防科研和生产活动;鼓励科研机构等创造条件向中小企业开放实验设施,推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支持和推动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中小企业研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规范内部知识产权管理,提升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鼓励中小企业投保知识产权保险;减轻中小企业申请和维护知识产权的费用等负担;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和专利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推动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建设知识产权大数据共享平台,构建市、县两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培训、管理咨询、信息利用、业务托管等服务。

市财政局:落实中小企业财税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我市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研究制订市区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工作,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政策支持;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通过政银担合作模式,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市人社局: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公共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指导中小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市农委:推动各地建立农村创业创新推进协调机制;加快培育一批农村“双创”带头人:会同有关部门培育一批标准高、服务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为农村创业创新提供场所和高效便捷服务;支持和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市商务局:推进各类开发区和中外合作园区建设;完善内贸统计监测体系,优化监测样本,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为中小企业经营提供信息服务;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开展综合示范试点;支持供应链体系建设,鼓励供应链应用和平台经济,形成有助于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产业配套体系;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推动金融机构帮助中小外贸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限制,为中小企业利用外资创造有利条件。

市文广新局:促进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加大文化产业“双创”工作力度,扶持文化产业领域众创空间、“双创”服务平台和创意创业人才;落实文化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中小微文化企业创新发展,推动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促进工艺美术业发展。

市统计局: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加进对中小企业的 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完善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反映中小微企业 数据,加强小微企业调査工作,开展专题分析,及时反映小微企 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发布有关信息。

市工商局: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增强商标品牌意识,鼓励中小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指导中小企业创立品牌,着力提升自主商标拥有率。加大侵犯中小企业商标权案件执法力度,着力维护中小企业商标品牌权益,指导中小企业申报各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提升信用含金量。

市质监局:加强中小企业质量政策宣传,推动一批中小企业开展质量对标达标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各类标准研究制定;推进计量精准施“测”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中小企业在质量控制、分析测试、仪器仪表校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计量难点;鼓励 质检技术机构加强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更好服务中小企业创 新发展;开展质量培训咨询服务,全面提升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 平。

市法制办: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监督和落实情况评估。

市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推进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对标国际营商环境先进水平,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强化部门间沟通衔接、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市场退出便利化;加强登记注册的统一管理,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市金融办:督促各类惠企金融政策落实;协调和支持各类金 融机构创新业务,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加强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推动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大资产重组和再融资。

市工商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中小企业有关政策宣传贯彻工 作,提高小微企业的政策知晓度;引导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树立新发展理念,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

市税务局:落实国家和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加强涉税专业服务监管;鼓励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向全流程服务转型,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依托互联网为中小企业提供税务代理、政策咨询服务等。

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改善小微企业的金融环境;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加大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的支持力度,发挥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动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规范发展企业征信巿场,推动征信机构服务中小企业。

南通银监分局:优化完善差异化监管考核政策,引导银行进一步下沉服务,做小做精;切实推动金融机构完善普惠金融事业部专营机制;督促地方性法人银行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和小微企业定位,重点向县域和乡缜等地区延伸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创新产品和业务模式,针对小微企业资产特点和融资需求,落实续贷政策,开发小微企业中长期融资产品;提高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效率,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便利度。

南通海关:落实国家关税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引进先进 技术和设备;落实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优化海关监管与 服务,优化作业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推动证件申领功能纳入“单一窗口”服务事项,推动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项目纳入“多证合一”。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主动研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加强协调配合、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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