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8〕62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8-12-24 03:51:58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通政办发〔2018〕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8〕3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现就我市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开展“解放思想、追赶超越、争当先锋,推动高质量发展”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努力打造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网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务服务模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2018年6月底前,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开通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统一门户和村(社区)网上服务站点,全面公开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2018年底前,实现适宜网上运行的事项网上申报、网上办理,打造规范、透明、便捷的基层网上服务体系,“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民(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行政审批服务职能部门向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集中,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通过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实体政务大厅融合发展,建成我市覆盖市、县、乡、村的政务服务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推动江苏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

1.梳理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各县(市)区、开发园区按照省机构编制(审改)部门提供或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结合实际编制出每个事项详细、标准的办事指南。

2.规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根据公布的事项清单,结合江苏政务服务网事项指南要素要求,在人社、民政、卫计、农经等相关业务部门指导下,对照各县(市)区、开发园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的指南样本,逐一规范、完善每个服务事项的基本信息和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办事标准。

3.维护基层政务服务网上站点。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在江苏政务服务网维护、完善乡镇(街道)服务频道内容,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公开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录入已规范编制的事项基本信息和办事指南的各项要素内容。

(二)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

4.覆盖网络对接系统。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设施,以各县(市)区、开发园区已建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为基础,推动审批、服务系统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打造规范、透明、便捷的基层网上服务体系。加强各业务审批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的数据交换与业务共享,避免基层窗口多系统操作及重复录入问题。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延伸,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

5.组织业务人员培训。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延伸到基层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以及江苏政务服务网的使用进行培训、指导,人社、民政、卫计、农经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延伸到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及专用业务系统的使用进行培训、指导。

6.积极宣传推广应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宣传镇(街道)、村(社区)网上办事、家门口办事的方式和途径,推广江苏政务服务网和江苏政务服务APP,提高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知晓度。

(三)进一步完善线下实体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

7.规范服务场所名称。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苏发〔2017〕14号),充分利用现有各类服务场所,进一步完善大厅基层配置建设。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统一规范名称,乡镇(街道)为“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中心”。

8.完善服务中心职能。对照《指导意见》要求,将综治、信访、司法、民政、卫计、农经、市场监管、税务、国土、城建、人社等涉及到基层政务服务的职能,按要求纳入实体服务大厅集中统一管理,推广“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模式。乡镇(街道)各站所工作人员全部集中办公,事项全部进驻窗口办理。

9.设置全科服务窗口。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要全科窗口,县级人社、民政、卫计、农经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全科窗口要合理授权,并对全科社工要进行规范化培训指导;全科社工由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考核上岗,实现“一口清”导办、“一窗式”受理、“一条龙”服务。

10.构建分级管理机制。各级政务管理机构对进驻服务大厅的人员进行统一管理、考核,统筹进驻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上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对下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有条件的地区试行将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作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分中心。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调、运转高效的市、县、镇、村政务服务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园区要成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镇(街道)、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工作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决策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把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作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推进。

(二)强化配合协作。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做好制度衔接,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县级政府办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工作;政务服务中心组织梳理并公布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法制办负责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的合法性审查;编办组织梳理并公布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人社、民政、卫计、农经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具体事项向基层延伸的业务指导;镇(街道)、村(社区)是“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工作落实的责任主体。市级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做好与省级部门的对接和对下级部门的业务指导。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审改办把“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工作作为2018年县(市)区“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评价和市级部门改革情况通报的重要内容之一,定期组织对工作推进情况的检查考核,通报检查结果。各县(市)区、开发园区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督查制度,把“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要启动问责、约谈机制,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50531.html

本文关键词: 通政办发, 南通市, 建立, 完善, 基层, 互联网+, 政务服务, 体系, 实施意见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