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8〕52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8-12-24 14:28:52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通政办发〔2018〕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124号)精神,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与服务热情,提升农业特色产业水平,培育发展农村新业态,为广大农民提供“触手可及”的科技服务,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服务和技术保障,切实帮助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科技创新和发展现代农业系列部署,牢固确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科技特派员工作队伍。构建一批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与服务载体,鼓励科技特派员参与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优势,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我市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推进机制,鼓励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带动农民创业创新,逐步拓展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切实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选派一批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科技特派员。到2020年底,全市科技特派员队伍规模达到7000人,建设农村科技服务超市30家以上、科技特派员工作站30家以上、“星创天地”15家以上,实现我市涉农乡镇街道科技特派员服务全覆盖,科技特派员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农民创业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科技特派员创新工作位于全省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农业科技服务能力。紧紧围绕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现实需要,建设一批科技特派员产业链,支持科技特派员在产业链各个环节开展创业服务。重点围绕我市优质粮油、绿色果蔬、特色花木果品、生态畜禽、现代渔业、特色茧丝绸等优势主导产业,整合科技资源,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奠定基础。


(二)构建新型现代农业服务体系。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依托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农技推广机构、专业合作组织等农村科技创新及服务组织,开展农业应用技术研究、技术培训、中介服务和市场引导。发挥科技特派员的智力优势,促进科技特派员与农业示范推广基地紧密结合,面向农村开展长期稳定的技术服务,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型产业体系。


(三)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活动。依托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服务超市、星创天地等,加强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建设,完善创业服务平台,降低创业门槛和风险,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农村科技创业营造专业化、便捷化的创业环境。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发团队、地方农业技术推广团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紧密结合,分期分批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队和专家顾问团,创建农业产业联盟,实现技术、信息、金融和产业联动发展。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镇长团、送科技下乡、强农富民工程等多种形式的品牌活动,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提供广阔天地。


(四)加快农村科技创新助推精准扶贫。坚持创新驱动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以提升农业贫困地区科技服务能力为目标,推进技术创新,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着力抓好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重点的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搭建科技服务创新平台,引导科技特派员入园服务。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开展包村联户科技扶贫帮扶活动,通过科技培训、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示范推广等形式,加快脱贫致富。


(五)推动农业科技服务信息化发展。立足南通农业科研推广资源,结合我市优势特色产业,遴选推荐一批技术水平高、研究领域专、服务能力强的科技特派员为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专家。鼓励科技特派员围绕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重点在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服务超市,推动精确农业、智能农业建设,引导经营主体加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传统农业,切实为广大农户提供“精准、及时、全天候、顾问式”的线上农业技术服务,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教育局等部门参加的市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推动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和开展科技服务的政策措施,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二)加大支持力度。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强化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奖补等各类科技计划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集成支持。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经费投入,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服务超市、农业示范推广基地、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创新创业服务提供有力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成果完成单位通过许可、转让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员带科技成果到农村创业。经备案的国家、省、市级“星创天地”享受资金、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落实扶持政策。依据相关规定科技,特派员在派出期间,保留原职级和岗位,职称晋升等与派出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并把科技特派员的工作业绩,作为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科技特派员优先享有参加专家评选、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等权利,期满后,可以根据科技特派员本人意愿选择辞职创业或回原单位工作。结合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动员金融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为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创业提供支持,完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服务,符合规定的要及时纳入社会保险。


(四)营造良好环境。建立科技特派员动态管理和监测机制,完善科技特派员统计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市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科技特派员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中取得的显著成效,扩大影响,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鼓励更多的人员、企业、机构踊跃参与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活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特派员及团队、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以及相关组织管理机构等,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表彰。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通政办发[2018]0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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