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8〕27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8〕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市政府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2018年市政府督查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南通抢抓多重国家和区域战略叠加机遇,加快建设上海“北大门”的重要一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严”字当头强作风、“实”字打底见成效的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抓推进、抓协调、抓督查,充分发挥督查工作查问题抓整改、督推进促落实的“利器”作用,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重点督查事项
(一)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市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及时开展督查。
(二)围绕全国和省、市《政府工作报告》,跟踪督查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三)围绕推动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工作高质量,重点督查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四)围绕市委常委会、市党政专题会交办政府事项,以及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以及其他各类会议形成的重要决策及时开展督查。
(五)围绕深化改革,重点督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破、立、降”、处置“僵尸企业”、降低企业杠杆率和实体经济成本等工作落实情况;重点督查深化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放管服”改革以及市县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六)围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督查农业提质增效、高标准农田建设、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
(七)围绕聚力创新,重点督查创新之都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省“创新40条”“人才26条”和市创新创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八)围绕聚焦富民,重点督查富民增收“五大机制”“五大行动”“50条政策措施”和10件50项为民办实事项目等落实情况。
(九)围绕推动产业、城市、交通转型升级,重点督查“3+3+N”重点产业发展、省级重大项目和“双百工程项目”、“5215”工业大企业培育计划,以及对接服务上海和“十大竣工项目”“十大开工项目”“十大推进项目”等重点城建交通工程等方面工作推进情况。
(十)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督查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政府性债务风险等情况。
(十一)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督查92个经济薄弱村扶贫项目建设、年收入7000元以下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脱贫和健康扶贫等年度脱贫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十二)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督查“263”专项行动及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监察执法四场硬仗落实情况;重点督查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交办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反馈问题,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以及我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主要督查要求
市政府年度重点督查事项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统筹组织,市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各县(市)区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形成多方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大督查格局。
一是要严格落实督查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抓好市政府年度重点督查事项作为一项重要职责,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相关要求。要主动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落实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抓在平时、督在日常,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是要着力创新督查方式。健全完善一线工作机制,推动督查向一线聚焦、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接受检验,确保各项工作得到群众认同、社会认可。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估,不断拓宽“互联网+督查”渠道,更多开展联合督查、交叉督查和“微督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督查,切实提高督查工作实效。
三是要认真执行督查制度。认真执行反馈报告、限期整改、情况通报、奖惩问责等督查工作制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严肃追究责任。奖惩情况作为各类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督查工作的统筹指导,适时对市政府年度重点督查事项进行抽查检查,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各方面任务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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