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8〕49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指导推进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4 14:29:04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指导推进组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8〕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扎实做好我市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南通市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指导推进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杜绝违规、防控风险”的要求,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打好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攻坚战,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二、指导推进组职责和分工


(一)工作职责


负责推进全市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落实;指导各地密集做好债务风险预警工作,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会同属地政府妥善处置,并立即上报;发现违法违规融资行为时,督促及时整改;发现遇到融资困难和问题时,做好协调指导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指导推进,方式可采用现场指导,或召开座谈会、调研会等形式;指导推进工作情况由市财政局扎口汇总,每季度向市政府汇报一次。


(二)分工安排


第一工作组:


组 长:达培炎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李 平 市监察委委员


宋建宏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单岳苏 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处处长


叶晓群 南通银监分局监管一科科长


印 蓉 市财政局金融处、政府性债务管理处副处长


林 瑶 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科副科长


季晶晶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银行保险处副处长


责任地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苏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


第二工作组:


组 长:郭垂庆 市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亚萍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伟希 南通银监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光华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施海萍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与收益管理处处长


丁意泽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银行保险处处长


卢 涛 市财政局 金融处、政府性债务管理处副处长


徐 徐 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 货币信贷科科员


责任地区: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


第三工作组:


组 长:张 平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副组长:张剑桥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美华 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党组成员、副行长


成 员:葛 静 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施克俭 市财政局金融处、政府性债务管理处处长


刘 驰 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处副处长


陈 星 南通银监分局监管一科副科长


张泽东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发展改革处科员


责任地区:通州区、海门市、启东市


三、工作重点内容


(一)推进防范债务风险举措落实;


(二)推进债务化解方案落实;


(三)推进新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落实;


(四)指导在建项目资金依法合规;


(五)指导政府出资项目财政承受力论证;


(六)指导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七)推进防范流动性风险举措落实;


(八)指导协调债务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指导推进工作。各地要根据指导推进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支持指导推进组开展工作,各涉及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指导推进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整改工作。各地对指导推进中发现的各种违规问题,必须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着力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水平。


(三)落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指导推进工作组要本着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指导推进任务,确保分工负责的地区政府性债务得到有效化解、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在指导推进中,对各地敷衍失责、走过场的督促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提请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通政办发[2018]0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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