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8〕20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通市侨港澳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4 14:53:46

南通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通市侨港澳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8〕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等规定,为鼓励和促进华侨、港澳同胞在我市投资和创新创业,保护其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成立南通市侨港澳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协调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徐新民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王 智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浦坚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成 员:陈 专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何启明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谈育龙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晓红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姜学勤 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青山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助理
  陶 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钱明琪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徐 晖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季红星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杨 娟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严新民 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黄柳春 市商务局副局长
  陆 路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卢红建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黄建新 市统计局副局长
  沙向军 市旅游局副局长
  吕敬荣 市信访局副局长
  赵小兵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郭志刚 市行政审批局总工程师
  吴亚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陆秋丹 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周宏建 南通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柴志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剑桥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张 进 南通海关副关长
  石卫国 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负责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王浦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吴瑕和王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岗位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递补人员名单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通政办发[2018]020.pdf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50584.html

本文关键词: 南通市, 通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