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7〕185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网络政务舆情回应交办督办制度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网络政务舆情回应交办督办制度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7〕1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等要求,践行网上群众路线,扩大政务开放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网络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效化,不断提升现代政府治理能力,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网络政务舆情回应交办督办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网络政务舆情回应的责任意识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舆论环境、媒体格局、传播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网络舆情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强,在社会事务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强政务公开、做好网络政务舆情回应,了解民意,汇集民智,对于提升政府施政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有着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全面增强执政本领”相关内容中明确要求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有力有效做好网络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回应责任。对涉及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市政府相关部门是回应主体;对涉及县(市)区的政务舆情,由所在地政府明确回应主体,涉及多个地方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地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市政府办、宣传网信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
二、明确网络政务舆情交办督办的主要程序
(一)收集分析
建立政务舆情监测收集制度,市网信办组织并会同各地、各部门(单位)做好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工作,各地、各部门(单位)落实专人按照要求通过搜索引擎、专业引擎或者定向浏览方式,第一时间发现涉及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舆情信息,及时收集网民诉求、意见和建议,并初步作出分析研判。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信息,市网信办要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和地区启动24小时全网舆情监测。
(二)分类交办
市网信办根据舆情研判拟定交办意见或建议,并视情分类进行交办,交办需明确答复形式、答复时间。相关地区、部门(单位)承办人员在收到交办单后,需签字确认并回传。
1.对以下七类网络舆情,市网信办即时填写《网络政务舆情处置交办单》,交办相关单位办理;对涉及多个单位的网络舆情,填写《网络政务舆情处置交办单》分别交办。
(1)网民对市政府及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议论、质疑、意见和建议;
(2)网民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合理诉求;
(3)网络平台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
(4)网络平台涉各部门(单位)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各类投诉、举报等;
(5)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民生舆情信息;
(6)省级及以上网络媒体曝光的监督类网上舆情;
(7)市领导批示的其他网络舆情。
2.对以下三类网络舆情,市政府办、市网信办及时沟通,在向市相关领导汇报的同时,实施紧急交办,即先以电话等便捷形式交办相关单位办理,之后再补充填报《网络政务舆情处置交办单》。
(1)属地重大突发事件、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社会关切等相关网上信息;
(2)群体性事件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信息等;
(3)反映有可能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或情况等紧急信息。
3.市网信办负责《网络政务舆情处置交办单》的审核把关和电子交办系统的开发与维护,交办时根据事件的轻重缓急设置办理时限。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三)办理回应
各涉情部门和单位接到《网络政务舆情处置交办单》后,需及时核实舆情并积极稳妥开展应对处置工作。要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做到“舆情出现在哪里,就在哪里回应”,增强回应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多讲老百姓听得懂的话,增强说服力、亲和力、感染力。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在重视本地网络平台回应的同时,要按照要求做好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中国江苏网“民生汇”答复的基础工作,并积极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进一步提高政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的开通率,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
(四)情况反馈
各涉情部门和单位在办理时限内,如实填写办理情况反馈至市网信办。对暂时不具备办理条件的也需说明情况。
(五)催办督办
市网信办负责已交办《网络政务舆情处置交办单》的跟踪,对逾期不回应、不反馈的进行催办,经催办仍未解决的,由市政府督查室督办,舆情应对不力引发严重后果的,由市监察局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六)定期通报
市政府办联合市网信办每月对网络政务舆情交办督办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定期对社会公开各地、各相关部门舆情回应情况,包括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对群众反映实际困难研究解决的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等等。
三、增强网络政务舆情应对处置的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由市政府办、网信办、公安局、监察局、应急办、信访局参加的市网络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日常工作由市网信办承担,具体负责全市重大网络政务舆情应对处置的监督、检查、培训、指导等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把落实网络政务舆情交办督办制度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将相关内容纳入网络发言人工作一并落实,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具体负责,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
(二)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考核激励。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网信办共同做好网络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督查考核,将舆情回应的办结率等相关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交办网络政务舆情应对不及时、办理不认真或处置失当导致工作被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通报批评或效能问责;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扬。
(三)加强主动沟通,稳定社会预期。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加强主题宣传策划,开辟话题栏目听取意见,特别是出现涉及本地本部门的热点、敏感问题,要预测动态,研判对策,加强引导。对重大政策制订、重大项目实施、重大改革推进,要同步评估舆情风险,结合舆情评估情况和公众意见,调整优化实施方案,及时发布信息,加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沟通。
(四)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取得实效。对重大网络政务舆情,市政府办、市网信办及各涉情部门和单位在舆情发现、应对处置过程中,及时沟通协调,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整体联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在处置网络政务舆情工作中,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网络政务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精心组织,健全机制,创造良好工作条件。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网络政务舆情交办督办制度。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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