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7〕142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2017-2021年)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2017-2021年)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7〕142号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2017-2021年)》已经2017年9月8日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2017-2021年)
一、重要规划、计划
1.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2.城市总体规划
3.土地(海洋)利用总体规划、岸线开发利用管理规划
4.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总体规划
5.社会事业方面的重点专项规划
6.产业发展方面的重点专项规划
7.财政预算编制
二、重大改革方案
8.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9.重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10.重大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方案
11.重大城市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12.重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
三、重大政策措施
13.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14.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15.土地、海洋、岸线等重要资源开发和利用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16.住房保障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17.产业发展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18.城市建设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19.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0.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1.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四、重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22.重要行政事业性收费
23.重要资源产品价格
24.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
五、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国有资产处置
25.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的重大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类项目
26.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六、需要由市政府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27.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28.市政府主办或者承办的重大活动方案
29.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30.市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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