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7〕138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南通市荣誉市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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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南通市荣誉市民”评选工作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7〕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提升南通国际化水平,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广大外籍人士、海外侨胞及港澳台同胞等参与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根据《江苏省南通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我市拟于近期开展“南通市荣誉市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单位对照《江苏省南通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标准推荐人选。
二、请各单位推荐时按要求填写《南通市荣誉市民推荐书》(一式三份、并贴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加盖公章后于9月30日前报市外侨办(台湾同胞材料报市台办),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
三、“南通市荣誉市民”是我市授予外籍人士、海外侨胞及港澳台同胞的最高荣誉,请各单位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四、如无适合人选,也请书面回复。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南通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
2.《南通市荣誉市民推荐书》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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