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7〕110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河岸共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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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河岸共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7〕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河岸共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南通市河岸共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统筹河长制、断面长制和“两减六治三提升”区域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和保护,实行机制联动、资源共享,突出河岸共治与重点断面水质提升,促进全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新时期治水方针,全面推行“河长制”、“断面长制”,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发挥各级河长、断面长在治河、治水方面的主导作用,动员全社会参与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快健全河道治理保护长效机制,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统筹推进河道功能管理、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实施“拆、封、建、转、清、畅、管、绿”八大工程,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水生态安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坚实的水生态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领导、河长负责。把河岸共治作为统筹河长制、断面长制和“263”区域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建立党政领导下的河长、断面长负责制,落实属地责任,明确部门职责,整合各方力量,全面推进断面达标整治工作。
  坚持区域同治、项目推进。实行上下联动、区域互动、要素驱动,形成全市一盘棋,劲往一处使;要围绕河岸共治八大工程,分类、分级制定整治项目,清单化、项目化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实效。
  坚持依法治理,拆违先行。河岸共治,从拆违查封开始,制定方案,明确时限,分期分批拆除占用河道岸线水域的违章建筑,全面查封非法排口,打赢人为侵害河道攻坚战;通过拆违查封,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坚持建管并重、治保结合。坚持河道治理与长效管护并重,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水污染排放监管并重,河岸协同治理与水资源保护有机结合,实现治保结合、河岸长治。
  坚持突出重点、典型引领。水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在明确总体目标的基础上,有力有序解决重点河流、重点行业、重点断面突出问题,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河道治理保护体系基本完善,人为侵害河道行为得到全面遏制和有效整治。
  --骨干或等级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违法排口全部拆除和查封。
  --加强沿河截污纳管建设,严控污水直排入河;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深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升尾水排放标准(不低于地表水Ⅳ类标准);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实现行政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开展化工、印染、钢丝绳以及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入河排污口达标排放率100%。
  --扎实推进河道“清淤、清理、清洁”三清行动,持续开展城乡河道综合整治,村以上河道坝头坝埂、沉船渔网等阻水物清除率达到100%,确保水系贯通、河道畅通。
  --大力组织实施河岸绿化,一、二、三级河道单侧绿化带宽度分别不低于50米、30米和15米,河道绿化普及率、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到85%以上。
  2017年重点实施市级16条骨干河道河岸共治,尤其要围绕省考以上断面水质提升专项整治,全面消除国考省考劣Ⅴ类断面。2020年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4.2%,市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1.4%,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2%。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城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现代化河网水系基本形成,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升。
  四、主要任务
  全面实行河岸共治,必须统筹河道整治和岸上污染源治理,条块共治、区域联治、标本兼治。重点围绕“拆、封、建、转、清、畅、管、绿”,实施八大工程。
  (一)违章建筑拆除工程
  在对河道水域岸线占用情况全面普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弄清楚涉河违建底数、权属关系和违建性质,明确地点、面积、性质、责任人和拆除的节点要求,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全面清理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未批先建、非法私建的民居棚披、码头堆场、废品收购点、废旧厂房仓库等各类违章建筑。对涉及机关、国有企事业、集体和党员个人的违建,以及影响河道安全、行洪安全的违建一律先行拆除,腾出河道治理空间,为保持河道环境整洁、空间完整和功能完好创造条件、打牢基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管局、规划局、国土局、港口局、水利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二)违法排口查封工程
  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水陆兼治,统筹水上、岸上水污染防治,加强废水排放监管。加强排污口排查整治,2017年完成所有入河排口排查,实行“一口一策”。根据类型采取保留、立即封堵或限期封堵、综合治理等措施,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规范。对重点断面周边排污口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设置不合理、排放不达标的加快清理规范,私设、偷排的一律封堵,确保年底前整治到位。规范入河排水口管理,对保留的入河排水口实行统一标识,实施“身份证”管理,公开排水口名称、编号、主要污染源类型、整治措施和时限、监督电话等信息,并将入河排水口日常监管列入各级“河长”、“断面长”履职巡查的重点内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水利局〕
  (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围绕水质改善、水体清澈、水面清洁大力组织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河道截污纳管,三年内全面完成县级以上城市及重点城镇入河排污口的截污纳管工程建设,坚决整治沿河居民生活、五小行业生产污水直排入河。全面排查断面汇水区域生产、生活等各类排污问题,系统梳理管网配备、排水走向等情况,不折不扣落实截污措施,从根本上消除河道污染源。加快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逐步提高尾水排放标准,确保年内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5.4万立方米。2019年,市区、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8%,至2020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实施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加快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7年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45%,至2020年,实现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深入推进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等方面的防治工作,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环保局〕
  (四)产业转型升级工程
  大力推进工业企业清洁化生产、畜禽水产健康生态养殖。对化工、印染、钢丝绳等重污染企业,实施关停并转、入园进区、提档升级;对一般工业企业,大力推广清洁化生产,通过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及经济杠杆的调节,促进企业自主实施节水技改、中水回用、节水减排、转型发展。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关闭搬迁,规范禁养区外的养殖行为,按照“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原则,合理确定养殖规模,扎实推进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的综合利用和有效治理,禁止畜禽粪污、沼液沼渣直排水体。推进绿色健康水产养殖,通过实施增殖放流、生态散养,有效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组织开展水产养殖对河道及近岸海域污染的研究,强化养殖尾水排放监管,防止水产养殖对水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委、农委、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
  (五)生态清淤疏浚工程
  以恢复城乡河网引排和生态功能为目标,按照一级河道10年左右、二级河道6-8年、三级河道5年左右、四级河道2-3年轮浚一遍的要求,继续组织实施城乡河道轮浚。要在污染严重河段大力推广环保生态清淤技术,避免因传统清淤方法对水体产生的二次污染,削减河道内源污染负荷,全面恢复河网引排和生态功能。同时将淤泥进行脱水固化处理,用于绿化及复垦、土地整理等,保护基本农田,防止有害有毒淤泥对土地造成二次污染。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河道清淤中产生的污染严重、有毒有害的污泥进行集中处理,至2020年,县级城市以上永久性污泥处置设施全覆盖,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100%。科学推行生态拦截,加强水生态修复,实施一批河岸湿地、氮磷吸收、生态浮床等修复工程,保护水生物多样性,加快恢复河道生态系统功能,提高河道自净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城乡建设局〕
  (六)河网水系畅活工程
  抓紧编制实施河道“蓝线”规划,深入推进“六横四纵”骨干河网整治,尽快打通十大排涝片区的断头河、旱桥等各类堵点,让水流起来、活起来。继续巩固河道清障长效管护工作成效,深化拆坝建桥建涵、阻水网簖沉船等清理,抓好小微水体清障、狭窄河面拓宽等整治工作,全市村级以上河道做到应拆尽拆、应建尽建、应清尽清,实现河道畅通,水系贯通。科学制定生态补水方案,加大引江调水力度,提高引江调水频次,沿江主要引水涵闸做到有水必引,在维持内河基本生态需求及航运要求的条件下,合理加强沿海涵闸排水调度,有效拉动水体流动,及时补充更换新鲜水源,促进骨干河道水体水质的有效改善。加大引江调水能力建设,将工程提水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推进九圩港泵站建设,立即着手新增提水泵站前期工作研究,科学制定方案,加快实施进程,尽快实现以引为主、引提结合,科学调水、生态补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
  (七)河道长效管护工程
  全面健全完善全市各级河长组织体系,深化完善“四位一体”环境长效管理,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护机制。按照河面、河沟无恶性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障碍物,河底无淤泥;河水洁净,无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粪便直排入河;河坡无建筑生活垃圾、无乱垦乱种、无高杆杂草;河道两侧青坎无违章搭建、无任意取土、乱占河道的标准,对各级各类河道进行常态、长效管护。全面推行一二级及通航的三级河道市场化运作机械化保洁,并对保洁船采用GPS全程跟踪、保洁工作动态监管、保洁效果严格考核,三级河以下全面落实责任制。设立统一规范的河长公示牌,明确管护标准、各级河长、保洁人员、监督举报电话等。进一步落实河道长效管护机构、人员和经费,加强河道工程巡查、观测、维护,加快推进河道划界确权,确保河道工程安全,提高工程的完好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农委、环保局〕
  (八)河道绿化美化工程
  加快编制河道蓝线规划,划定河道功能区划,强化河道空间监管,合理确定河道开发利用布局,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着力提高开发水平。全面组织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全面建设绿色生态河道。加快河道岸坡整治,修复坍塌、水毁工程,采取工程护坡和植被护坡相结合等措施,维护河势稳定和岸坡安全。加快构建河道绿色生态体系,结合森林城市建设,按照“5221”即“江海堤防50米、圩堤20米、等级河道两侧50-15米、沟渠单侧1行以上的乔木”绿化要求,全面组织实施沿河沿水绿化。大力开展拆违还绿、退耕还绿、见缝插绿、集中植绿、长效护绿等活动,建设河道两岸景观绿化带。积极推广植物净水技术,加强沿河湿地建设,在河道中种植浮水、挺水、沉水植物等生物治理手段,进一步净化水体、美化河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委、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河岸共治作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断面长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举措,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级河长、断面长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综合治理,做到包河治水、包干治水。要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传导压力,做到责任压实、要求提实、考核抓实,确保河岸共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河长制办公室、“263”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围绕河岸共治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要求、协调推进,切实履行交办、督办、查办职能。市环保、水利、建设、农委、交通、城管、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加强指导协调,研究解决河道管理和环境治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影响水质改善的关键问题。
  (二)完善体制机制
  实行河岸共治,要充分依托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和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治理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办公室和“263”办公室联合办公机制,发挥各级环保、水利等部门的牵头主体作用,在领导力量、统筹管理、人员调配、机制互动、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整合,做到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对涉及多部门的重点难点工作,建立会商机制,确保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提高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精准性。要根据全面推行河长制和两减六治三提升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河岸共治八大工程措施,统一制定推进方案、督查计划、考核办法,确保目标一致、标准一致、行动一致,形成工作推动合力。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水环境治理的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实现共治共享。进一步完善主要跨界河道水质断面监测和补偿机制,严格执行差别化水资源费征收政策,完善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政策,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节水减排。要将河岸共治纳入各级政府提质增效考核,奖优罚劣,推动河岸共治工作开展。
  (三)突出重点攻坚
  根据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水质抽测结果,确定对如泰运河等7条重点河流、东安闸桥西等12个水质不稳定甚至出现劣Ⅴ类的断面实施首批重点攻坚,确保实现年底前全面消除省考以上劣Ⅴ类断面的奋斗目标(详见附件1)。各地要全面排查断面上下游、左右岸主要排口,点源、面源、流动源等,摸清污染成因。并根据排查结果,制定“一源一策”、“一河一策”,列出“问题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形成整治方案,明确目标、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整治清单,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力争早实施、早见效。
  (四)坚持典型引领
  河岸共治行动将首先从市级16条骨干河道和市区黑臭河道开始,结合正在进行的“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坚持拆违先行、封口截污、控源减排、建管并重、综合施策,于2017年底前排出首批河岸共治任务和责任分解措施。其他各级河道要在今年年底前制定方案,2018年全面启动,确保到2020年基本解决河道综合整治和陆域污染防治、环境整治方面的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钢丝绳行业、印染、化工整治,以通启运河、通吕运河和如泰运河为重点,于2017年7月先期开展“三河三业”整治试点,着力打造河岸共治示范工程。各地党委政府、各级河长要迅速行动,研究制定“三河三业”整治方案,坚持流域化治理、项目化推进,协同推进各项整治措施,实施一批生态工程、精品工程、示范工程,为全市河岸共治工作积累经验。
  (五)严格考核监管
  要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实行一月一通报,双月一点评,一季一考核,定期通报河道管理保护情况,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各地各部门要在河长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行河道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强化河道管理保护监管,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河道治理管护秩序。
  (六)动员全民参与
  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要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水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形成推进河岸共治、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老干部及企业家、志愿者、群团组织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投身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岸共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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