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7〕108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南通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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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南通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7〕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7年南通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2017年南通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2017年南通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围绕经济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公平正义,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努力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为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有力支撑,以优异的工作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一、突出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一)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
  强化网上交易管理,以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提升协同管网水平。组织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开展以食品药品、化妆品、汽车配件、儿童用品等日用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为重点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协查机制,加强追踪溯源和全链条打击。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提高网上侵权假冒犯罪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能力。强化邮件、快件渠道重点执法,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加大互联网医疗监督管理力度。加快网络侵权盗版整治,深入开展“剑网行动”,进一步加大网络文学、影视、动漫、教材等领域和电子商务、软件应用商店等平台版权整治力度,严格新闻作品转载使用,将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版权监管范围。继续深入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行动,健全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机制。组织查处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产品和经营单位。强化交易平台监管,继续加强网络备案、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域名等基础管理,指导网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严格内容审核,研发应用技术措施,加强商品和营销信息监控,畅通举报处置渠道,提高自我管理能力。组织对网站完善内控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验收,从源头上阻断有害信息发布传播渠道。深化政府部门与电商平台合作,借助电商大数据资源,实现举报投诉、违法案件相关数据信息互通,提升监测预警、风险防范、线索发现和精准打击能力。
  (二)持续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
  突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针对重要节庆时点和春耕、夏种等重要时段,将食品药品、小家电、种子、化肥等农民日常使用的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列为重点,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增加监督抽查频次,捣毁制假售价窝点,对农村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小商店进行集中整治,斩断伸向农村和农民的“黑利益链”。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依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大案要案查处和曝光力度。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办案相结合,严肃查处含量不合格、标示不规范和无证生产化肥农药及非法添加违禁成分行为,强化检测、监管、执法部门联动。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对持有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
  (三)深入推进“清风”行动南通市2017年实施计划
  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突出进出口、重点专业市场、跨境电子商务等重点环节,围绕出口电子产品、化妆品、纺织品、日用品、药品等重点商品,加强部门执法协作,严厉打击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进出口高风险货物监控,建立风险信息数据分析模型,提高打击精准度。加强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和输出重要商品的集散地和大型专业市场的监管,强化涉外展会、交易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机制,帮助企业加快适应国际规则,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管理知识产权和应对纠纷能力,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海外维权。
  二、围绕民生热点,加强监管执法
  (四)加强生产领域质量监管执法
  把区域集中整治作为质量和品牌提升行动的重点内容,创新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完善治理机制,积极巩固治理成果,推进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治理深入开展。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事关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深入开展“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制售假劣“四品一械”产品,无证生产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积极拓展案源,主动发现线索,严肃查处通过投诉举报、虚假广告监测等渠道发现的违法行为。开展“双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第一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加强对消毒剂、消毒器械、灭菌剂和灭菌器械等重点产品的抽检。
  (五)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执法
  积极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执法,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加强车用燃油监管,重点加强车用汽柴油和普通柴油质量监管与专项检查,对非标油、走私油进行综合治理,加大道路运输环节稽查抽检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成品油零售市场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开设黑加油点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各项规定,积极推进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建设。
  (六)做好无害化销毁工作
  指导各县(市)、区公布并定期更新本地具有环境无害化销毁能力的单位。加大侵权假冒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工作力度,将假劣农药、药品等危险废物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销毁,防止二次污染。各职能单位应及时将侵权假冒商品销毁情况通报同级的环保部门。探索建立假劣农资销毁长效机制,制定假劣农资统一储存和销毁办法。
  三、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行政执法
  (七)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领域和高新技术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带动执法办案效率持续提升。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专用权和老字号商标保护力度。协调查处重大仿冒侵权行为。将查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研究推进商标代理信用监管,提高商标代理行业服务水平。组织开展“秋风2017”专项行动,着力查缴盗版文学作品、少儿读物、教材教辅,从严查处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培训机构擅自编印教材教辅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版权重点企业、印刷复制发行企业专项检查,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肃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开展文化市场抽查、暗访和交叉执法检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行为行政执法工作。
  (八)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持续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健全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的长效机制,完善责任制度建设,推进正版化自查、软件采购、管理维护、年度报告、考核评议常态化。加大推广应用国产软件力度,依法查处软件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监管。加快推进市属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继续举办软件正版化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培训效果。
  四、推进执法协作,强化司法保护
  (九)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合作
  加强跨地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尝试推进海关区域执法合作,防范和打击侵权假冒违法主体实施口岸“漂移”。加强海关、工商、知识产权、邮政部门在进出口环节打击侵权假冒的执法协作。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转移、案件协查等制度。
  (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健全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定期会商等制度,完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程序,明确移送案件证据要求,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现象。加快推进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建设,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录入比率,加强数据管理和有效应用,增强打击效果。加大侵权假冒涉税案件线索移交和调查处理工作,严肃查处相关税收违法行为。
  (十一)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发挥南通信用网及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依法及时公开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完善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推动互联网渠道信息公开,逐步实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集中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结果,依法曝光被处罚的“黑名单”,震慑违法者、保护消费者、约束执法者。加强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和工作考核,落实责任分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十二)加大刑事打击与司法保护力度
  以情报导侦带动全面打假工作,完善集群战役发起、组织模式和“一体化”作战机制,强化集群战役攻势,对侵权假冒犯罪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重点办理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假冒犯罪案件,加强对重点案件、新型案件的研究和督办,适时公布打击侵权假冒参考案例。严查侵权假冒犯罪案件背后的玩忽职守、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依法加强对侵权假冒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强指导监督,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
  五、加强机制建设,推进社会共治
  (十三)加强宣传教育
  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良好舆论氛围。建设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深入宣传打击侵权假冒政策措施,及时报道有关专项行动进展成效。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加强网上宣传。推动打击侵权假冒法制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加强新媒体、新技术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做好集中宣传,提高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社会知晓度。
  (十四)推进信用建设和联合惩戒
  发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枢纽作用,加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力度,扩大平台互联互通范围。优化完善南通信用网,做好信用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联合奖惩信息、红黑名单信息公示工作。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成本。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快我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将打击侵权假冒作为互联网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营造依法办网、诚信用网的良好氛围。推进食品药品、农资领域、快递行业、林木种苗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十五)促进行业自律
  整合行业组织力量,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行业统计、维权服务和信用评价,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引导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知识产权自我保护。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发挥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六、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工作落实
  (十六)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打击侵权假冒属地责任,健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筹协调机制,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效开展。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纳入市、县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各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统筹协调和跟踪服务作用,切实抓好政策制定、执法协调、督查督办、宣传教育等工作。各重点领域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健全线索通报、联合执法等制度,充分发挥联合办案优势。
  (十七)强化督查考核
  继续将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加强对重点工作和重要专项的督促检查,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案件加强督办。将年度绩效考核与重要专项督查、重大案件督办和日常信息报送相结合,全面推进基层督查考核。对侵权假冒问题突出的地区,综合运用多种措施,督促其加强区域整治、限期整改。进一步健全工作督查制度,对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反响强烈、跨地区和部门的侵权假冒案件,要加强协调督办,增强打击效果。
  (十八)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依法确定不同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激励约束制度。调整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案技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打击侵权假冒执法经费和涉案物品环境无害化处理经费的财政保障,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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