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7〕104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加快实现“3550”改革目标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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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加快实现“3550”改革目标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7〕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加快实现“3550”改革目标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南通市加快实现“3550”改革目标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改办等部门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9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实现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3550”改革目标,切实做到“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优化企业注册登记办理流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创设的制度性成本,实现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有效提升政府服务效率,提高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程度。
  (二)办理流程
  企业开办共分4个环节,需10份申请材料,承诺期限为3个工作日内。
  1.名称预先核准。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承诺期限:即办。
  2.公司设立登记。需《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等7份材料,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内。公章刻制通过“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系统实现信息共享,由公章刻制企业进行网上备案。
  3.开立银行账户。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2份申请材料,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4.涉税业务办理。国税、地税业务实行深度融合,新办企业涉税业务实行综合办理套餐,将新办纳税人可能涉及的12个办税事项,整合成一个线上办税流程,将原先可能需填写的24张申请表单,整合成一套综合申请表,实名认证并核实资料后,完成所有涉税事项办理,承诺期限:即办。
  (三)工作举措
  1.改进名称预先核准方式。进一步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名称登记效率,有序推进名称登记管理改革。一是全面推行市场主体名称在线自助查询,利用省、市两级工商局门户网站开通的“市场主体名称在线自助查询系统”,方便申请人查询,提高名称申报通过率;二是全面清理企业名称库,对过期数据、不规范数据进行必要处理,确保名称资源充分释放;三是落实“不见面”审批要求,辅导、鼓励企业名称网上申报,提升企业名称网上预先核准的办件比例。逐步实现“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环节,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自负其责”名称改革目标。
  2.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落实国家、省商事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将企业注册登记向纵深推进。一是拓宽全程电子化登记主体和类型,实现网上登记系统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的对接,更加方便申请人运用网络办理企业注册登记;二是加强与银行沟通协作,实现EID卡、银行U盾等方式的公民网络身份认证方式,拓展银行代办登记服务的网点数量;三是探索申请人可信身份认证方式,在政务服务大厅装备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解决全程电子化登记过程中申请人身份识别及电子签名;四是推进相关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开发数据标准接口,全面融入江苏“政务服务一张网”,进一步扩大全程电子化登记的应用面;五是强化电子营业执照的日常发放,通过广泛宣传,引导企业重视自身电子信息及其应用,拓展电子执照的应用范围。
  3.扩展“多证合一”业务范围。将“多证合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有机结合,按照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是继续完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证、公章刻制备案等“六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二是认真梳理涉企证照事项,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提出拟实行“多证合一”证照目录;三是建立统一标准的市场主体信息库,深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简化企业准入手续。
  4.放大证照联办改革效应。一是明确前后置目录,梳理出“证照联办”的前置审批6项,后置审批44项;二是整合申请材料,对重复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表单、过程材料予以删减;三是再造办理流程,证照事项分别进行的受理、审核、审批、发证和归档办理节点合二为一;四是编制统一告知书,全面准确地为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格式表单、办理流程、承诺期限、受理窗口、咨询电话等要素材料;五是实行一窗受理,涉及前置审批的由审批窗口统一受理,涉及后置审批的由注册登记窗口统一受理;六是依托网络运行,充分利用“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共享申请人的基础信息、办理过程信息和办件结果信息。
  二、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
  (一)工作目标
  在依法、规范、准确的前提下,以推行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核心内容,做到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以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30个工作日办结和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外,市区实现全部登记类型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办理流程
  按照“流程最短、材料最简”的要求,将三部门法定环节衔接整合为“一窗式”集成服务流程,实现“一份清单、一次取号、一次排队、一套材料、一窗办结”。共分为三种类型:
  1.纯登记业务
  单独窗口处理纯登记业务,按以下流程:
  (1)预审、取号
  申请人至咨询台咨询,咨询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经预审材料齐全的,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实名取号。
  (2)受理
  申请人根据服务清单提交申请材料;登记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出具接收凭证。
  (3)交费、领证
  申请人或委托人至不动产窗口交费、领证。委托邮政快递公司的,由邮政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至相应窗口交费、领证;邮政快递公司工作人员领证后,及时送达证书。
  2.税务、登记综合业务
  税收+登记两联办窗口按以下流程:
  (1)预审、取号
  申请人至咨询台咨询,咨询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
  经预审材料齐全的,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实名取号。
  (2)受理
  申请人根据服务清单,至两联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登记人员查询住房情况、出具住房证明并交税务人员;税务人员核定税额、收取税款、出具税票并将税票交给登记人员;登记人员审查并收取申请资料、出具接收凭证。
  (3)交费、领证
  申请人或委托人至不动产窗口交费、领证。委托邮政快递公司的,由邮政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至相应窗口交费、领证;邮政快递公司工作人员领证后,及时送达证书。
  3.交易、税务、登记综合业务
  交易+税收+登记三联办窗口办理流程:
  (1)预审、取号
  申请人至咨询台咨询,咨询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
  经预审材料齐全的,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实名取号。
  (2)受理
  申请人根据服务清单,至三联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交易人员核对要件、办理网签并将备案合同等要件交登记人员;登记人员查询住房情况、出具住房证明并交税务人员;税务人员核定税额、收取税款、出具税票并交登记人员;登记人员审查并收取申请资料、出具接收凭证。
  (3)交费、领证
  申请人或委托人至不动产窗口交费、领证。委托邮政快递公司的,由邮政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至相应窗口交费、领证;邮政快递公司工作人员领证后,及时送达证书。
  (三)工作举措
  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核心内容是推行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即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以及相关的房屋交易、缴税材料,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防止出现重复排队和提交材料,使企业、群众方便快捷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具体措施是:
  1.再造流程,设立联办窗口。根据业务类型,重新设计不动产登记网点布局,将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三部门(以下简称三部门)窗口整合为“联办窗口”。按照业务类型,将窗口分为三种功能类型:“纯登记窗口”、“税收+登记两联办窗口”“交易+税收+登记三联办窗口”,分别受理相应业务。同时整合各部门业务流程,实行一个窗口收件,后台并联办理。
  2.全面梳理,精简申请材料。严格把握不漏、不重原则,三部门对所需的申请材料组织梳理,对照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不得随意扩大申请材料的种类和范围,制作统一的申报材料目录,对外公布。申请登记时,用户只需提交一套申请材料。
  3.后台查档,减少外部环节。业务办理过程中需要查询档案资料的,由三部门内部衔接,内部流转查询结果,减少企业、群众排队查询环节。尽快建立不动产统一数据平台,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开发完善自助查询系统。
  4.统一时限,联合对外公布。三部门按照后台并联办理原则,依法确定办事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承担相应责任,明确办理时限并对社会公示、承诺和兑现。
  5.增设网点,推进“四全”服务。按照全流程优化审批、全区域便民服务、全业务网上办理、全节点效能监督的不动产登记“四全”理念,根据自身条件和服务对象分布情况,合理增设不动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网点,延伸服务触角,同城通办。
  6.预收代缴,推行证书快递。对依法需要纳税的,在窗口直接办理。对依法需要缴纳交易、登记等费用的,可在受理环节预缴相关费用,或者委托邮政快递、中介代缴。在服务大厅增设邮政快递服务网点,为企业、群众提供委托邮政快递证书服务。
  7.系统改造,实现信息共享。加快资料移交和存量数据整合,逐步实现网上预约、预申请和预受理。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民政、公安等部门按照信息共享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信息交换方法,升级改造各自信息系统,加快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
  8.分类存档,共性材料共享。共性材料,由登记部门负责归档(不动产档案馆),并及时扫描形成电子材料推送房管、税务部门共享,房管、税务两部门如需调阅原始档案,登记部门应予配合。其他申请、审核等材料三部门各自存档。
  三、优化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流程
  (一)工作目标
  充分放大集中高效审批优势,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以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为契机,整合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强化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将原先18个环节整合为立项与方案审查同步、工程规划许可与多专业施工图联合审查同步、施工准备与施工许可审查同步三个阶段,当事人提交申请材料再精简,确保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工作举措
  1.整合资源联合会办,建立市区联动机制。市行政审批局是市区优化项目审批服务的牵头协调部门,负责对崇川、港闸两区的项目审批流程优化、细化及会商会办的牵头组织工作。区行政审批局是项目审批的启动部门,负责项目的收集、储备、咨询、帮办代办、审批启动工作,对有明确拿地或投资意向的项目,应及时与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对接,适时启动项目联动审批工作。市建设、规划、城管、环保、消防、气象等项目审批参加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同,并大力缩减直接发包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备案、消防设计审查等办理时限。市区联合会办采取定期、随机、常态化联动等工作机制,工业项目涉批部门应切实做到每月一会商,对重特大项目还应做到随时会商、及时召开联审会议,同时应通过网络工作群等实现网上实时联动、信息交换。
  2.提前介入联合预审,构建预审服务制度。市区两级部门实行联合预审,坚持以“提前介入、平行推进、及时转换”为原则,突出审批流程再造,提高审批效率。提前介入是指对未取得用地批准手续,但技术上不存在关键影响的工业建设项目,开展实质性审查,由审批、国土、建设、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提前介入,指导项目单位开展能评、环评、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核等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平行推进是指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解决各审批事项之间互为前置、条件交叉、互相制约的问题,实现基础材料一次录入,审批要素多家共享,准备、编制、审查、审批等相关工作同步办理,有效缩短前期审批时间。及时转换是指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后,相关审批职能部门根据审批流程,依次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正式批复,及时将预审文件转换为正式批复文件,实现快进快出、快审快办。对实施“联合预审”同时涉及到市、区两级相关部门的,由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区两级同时进行。
  3.一窗收件联动帮办,实现工业项目一窗办结机制。崇川、港闸两区政府应积极开展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建立专业化帮办代办服务队伍,在市行政审批局设立帮办窗口,引导业主单位通过帮办代办实现快捷审批。市、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对帮办人员的经常性业务培训,区政府建设帮办人员、项目数据库,施行“一个项目一支帮办队伍”的服务举措,明确帮办职责,以强化考核促帮办求真务实。市、区行政审批局在7月底前完成建设项目审批专区的整合工作,完善服务窗口设置,实行一窗收件、集成服务、部门联审、一站办结服务举措,实现项目报审市区通办。
  4.集零为整联审联评,提高中介成果审查效率。市施工图联合审查中心,在抗震设计审查、防雷设计审核已纳入施工图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归并消防设计审查,实行统一接收、集中办理、分工负责、并联审查、一次告知、整体反馈的联合审图机制,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同步推进电子化审图,确保企业投资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次审查,技术特别复杂的其他项目不超过10个工作日。市行政审批局牵头整合项目前期涉及的环评、能评、稳评等事项评估办理流程,将串联模式调整为并联模式,实行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评审、同步审批、统一反馈、控制周期。崇川、港闸两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积极探索区域评估,实现区域内工业项目建设成果共享。
  5.信息共享网上互联,实现项目审批一网通办。依托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实现企业库、项目库、证照库、中介库、专家库等数据市、区共享,实现“申报材料一次提供、批文证照一库共享、审批进度一网查询、审批服务一站办理”;积极打造联合审图网络平台,努力构建收件、审查、反馈网上无纸化一网办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及时推送项目审批信息,实现审批、监管部门无缝对接。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实现“3550”改革目标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服从改革大局,密切协调配合,“一把手”要亲自抓,遇到矛盾要亲自协调,进展情况要亲自督查。各地、各部门要细化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加强改革督查,对行动快、措施实、效果好的要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提前预警、督促落实。要鼓励基层大胆创新,在依法依规、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要善于总结基层典型经验,加快面上复制推广,更多更快地把改革“盆景”变成“风景”。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办理事项的通常状态,情况特别复杂的除外。
  附件:1.企业开办流程图
  2.南通市企业开办证照联办事项目录
  3.二手房买卖交易登记(抵押)流程图
  4.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全流程图


通政办发[2017]104附件


通政办发[2017]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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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通市, 通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