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7〕98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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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




通政办发〔2017〕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了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统筹推进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为目标,按照“品种更丰富、流通更便捷、质量更可靠、保障更有力”的原则,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通过加强“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强化产品质量检测、创新调控保障机制,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真正成为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的民生工程。
  二、主要目标
  重点抓好蔬菜、肉、蛋、水产和水果的生产及供应,我市“菜篮子”产品的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升;建立稳固的产销联结机制,现代流通体系基本形成;基本建成“菜篮子”农产品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平均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增强应急保障供应能力。全市蔬菜生产总量550万吨以上,市区蔬菜自给率保持在60%以上,其中叶菜类自给率达到80%以上;全市肉、蛋、奶、水产产量保持稳定,生猪出栏350万头、山羊出栏250万只、家禽出栏1亿羽、禽蛋产量45万吨、水产产量90万吨,基本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调控保障有力、季节供应均衡的目标。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生产能力建设、促进生产稳定发展,不断提高生产体系建设水平
  1. 抓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以“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蔬菜标准园和设施农业基地为载体,建设一批标准化、智能化蔬菜生产基地。做好已建万亩蔬菜基地的提档升级和在建基地的跟踪督查,重点抓好全市12个万亩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到2020年,全市永久“菜篮子”基地稳定在12万亩以上,全市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250万亩以上。加快蔬菜生产结构转型,扩大市场适销对路蔬菜产品种植面积,重点发展叶菜类、根茎类、茄果类蔬菜,支持发展应时鲜果和特色蔬菜,丰富市民“菜篮子”。积极发展蔬菜标准园创建、蔬菜全产业链示范园区建设和蔬菜新品种展示中心建设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农委)
  2. 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坚持“突出市场导向、发挥比较优势”的原则,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畜牧业生产结构。引导发展以标准化为基础、适度规模为主导、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到2020年,全市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0%以上,家禽标准化养殖比重达到95%以上。进一步打造优质畜禽品牌,充分利用狼山鸡、海门山羊、江海土猪等品种资源优势,形成一批区域内有影响的品牌。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布局,科学合理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全面完成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实现畜禽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双赢”目标。(责任单位:市农委)
  3. 加强现代渔业基地建设。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提升吕四港和洋口港2个国家级中心渔港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推进海门东灶港国家中心渔港、通州湾东凌一级渔港建设。建设一批渔业集中区,促进现代渔业集群发展、集约发展。继续做大做强紫菜、海蜇等传统产业,培育南美白对虾、脊尾白虾等新兴主导产业,到2020年,全市建成市级高效渔业养殖基地8-10个,高效设施渔业面积占比达到29%。加大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大力发展工厂化养殖和家庭渔场,探索发展“渔业+旅游”和“渔业+互联网”模式。大力推进现代渔业园区建设,做好已建2个省级现代渔业产业园区、3个省级现代渔业精品园和29个市级渔业园区的提档升级工作。(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4. 加强“菜篮子”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重点引导和扶持发展分拣清洗、分等分级、整理包装、预冷处理、速冻保鲜等初加工业,延伸“菜篮子”产品产业链条,降低产后损耗,提高产品利用率和附加值。扶持各县(市)和通州区规划建设1个“菜篮子”产品重点加工集中区,引导“菜篮子”产品加工业集中、集聚、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通州区政府,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环保局)
  (二)完善市场流通设施、保持产销衔接顺畅,不断提高流通体系建设水平
  1. 加快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充分发挥通农物流“菜篮子”流通枢纽作用,基本建成通农物流“十区、二街、八中心”的市场格局,辐射范围扩展至苏南、上海等长三角城市;加大招商力度,力争每年交易量和交易额增长幅度达15%以上;加快通农物流农产品冷链中心发展,到2020年,中心配送客户达到200家,配送额超5000万元。加强对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划引导,支持各县(市)新建或者升级改造1家农产品批发市场,确保当地“菜篮子”产品供应。(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市交通局、供销总社、商务局)
  2. 推进市区菜市场建设。认真实施《南通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12-2020)》,编制出台第三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扶持政策,重点扶持菜市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淘汰一部分设施落后、地点偏僻、功能不全的菜市场,加大崇川区东部和港闸区、开发区菜市场建设力度,逐步建立城区菜市场网络。各区政府要加大民营菜市场的回购和回租力度,提高市区菜市场的公有比重。到2020年,市区菜市场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菜市场公有化比重达75%以上。(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规划局、建设局、财政局)
  3. 加强农产品直营店和平价商店建设。积极推进鲜活农产品直供社区工程,推动通农物流在市区继续发展农产品直营店。资本结构上积极引入民营资本,经营模式上试行店长承包制、发展加盟店。继续按照“六统一”的标准强化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监管考核,促进平价商店长效发展,更好地发挥保供稳价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物价局)
  4. 落实“菜篮子”流通环节价费优惠政策。着力控制“菜篮子”流通企业运营成本。继续开辟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认真执行“菜篮子”进城运输车辆免收干线公路过路费政策。对城市菜市场升级改造和新建城市菜市场以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实施优惠。(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交通局、公安局、物价局)
  5. 促进产销对接工作。进一步畅通“菜篮子”产品上市供应的流通渠道。鼓励“菜篮子”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与生产基地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强化通农物流与生产基地的衔接,引导本地生产基地在通农物流设立专销区。加大力度招引山东、新疆、福建、海南及陕西等地大生产商、大批发商、大代理商进入通农物流发展经营,继续推进以南通为目的地的“北菜南运”、“西果东运”、“南果北运”,丰富我市蔬菜、水果供应品种,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责任单位:市供销总社、农委、海洋与渔业局、商务局)
  6. 发展“菜篮子”电子商务和信息服务。主动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立足南通实际,探索“互联网+菜篮子”产业模式,整合优势资源,促进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融合和产销对接。加快网上购销平台建设,让市民足不出户享受物美价廉的“菜篮子”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严格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可靠,不断提高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水平
  1. 强化生产领域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大标准化建设力度,稳步提升全市“三品一标”的种养殖面积和产量比重。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队伍建设,建立市、县、镇、企业(基地)四级检测监管网络。建立和完善常态化的监督抽检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监管制度,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农委、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卫计委)
  2. 加强流通领域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构建“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检测、菜市场自检、监管部门联动快检、实验室法定检测”“四位一体”的检测体系和联动机制。充分利用通农物流建成的农产品快检室,对所有入场交易的农产品实行抽检,切实发挥 “总闸口”作用。加快市区菜市场的农产品快检室建设,并向县、镇两级延伸,市区所有菜市场要全部配备快检室,县、镇两级要初步建立起农贸市场快速检测网络。加强动态监测,建立“菜篮子”产品检验检疫风险预警体系和统一权威的检测信息管理与发布平台,加强部门协作,实现质量安全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食药监局)
  3. 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30号)要求,开展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力争到2020年,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及“三品一标”规模生产主体率先实现可追溯。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企业内部追溯管理系统。继续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市区肉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推广考核奖励办法,激发参与企业与经营户的积极性,推进电子化结算。到2017年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基本完成。积极推动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资源整合,加快农业、商务等部门追溯系统对接,打造统一的监管信息网络,提升体系运行成效。(责任单位:市农委、商务局、经信委)
  4. 整顿和规范“菜篮子”市场秩序。农业、海洋与渔业、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加大对“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为百姓消费提供质量安全保障。对乱收费、巧立名目收费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依法查处销售假冒农产品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欺行霸市、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研究和落实豆制品行业清理整顿的政策措施,新建和改扩建的菜市场应设置1-2个豆制品品牌直营店。(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城管局、农委、海洋与渔业局、物价局、食药监局)
  (四)创新调控保障机制、强化市场波动可控,不断提高风险应对体系建设水平
  1. 完善市场保供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商品数据库建设,调整、充实一批供应能力强、规模大、信誉好的应急商品联系企业,及时掌握应急商品的产销及库存情况,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制定完善猪肉、蔬菜等“菜篮子”重点产品保供专项预案,鼓励和引导通农物流等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发展农产品订单生产、合同产销一体化经营,稳定供应链系统,提高生产、流通的组织化程度,确保紧急时期能调控物价,稳定市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农委、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物价局、商务局)
  2. 建立“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完善猪肉、蔬菜等“菜篮子”重点产品储备体系,落实储备资金。按照国家关于“沿海大中城市地方猪肉储备规模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消费量(每人每天消费2两)”的标准,建立2.3万头生猪活体储备并探索建立猪肉实物储备,着力保障猪肉市场正常供应。加快建立蔬菜储备制度,利用通农物流新建设的两座4万吨冷库,按照国家5-7天蔬菜储备量的标准,根据本市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等方面情况,实行蔬菜在地储备和实物储备,确保紧急情况调得动、用得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委、财政局)
  3. 多措并举平抑菜价。充分发挥农副产品平价商店、鲜活农产品直营店等零售网点的廉价优势,平价蔬菜品种保持在15个以上,平均蔬菜价格优惠幅度保持在15%以上。健全价格监测网络及信息监测发布体系,到2020年,市区“菜篮子”价格监测点总数要达到40个,更好地满足政府宏观调控和保供稳价的需要。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菜篮子”产品市场运行周报、月报及黄金周专题分析,及时掌握价格动态,加强市场趋势预测及预警,实现经营者和消费者价格信息对称。(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商务局)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各级各部门要把“菜篮子”工作当成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调整、充实“菜篮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对“菜篮子”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组织协调,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健全“菜篮子”工程建设协调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根据本地实际,出台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指导意见。要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考核工作,将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等“菜篮子”工程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分解目标、明确责任、强化督查,增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推进合力。
  (二)落实政策和资金扶持
  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菜篮子”扶持资金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加大对生产、流通、安全、保供等各环节的资金投入。同时要积极发挥资金扶持的杠杆作用和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到“菜篮子”建设中来,鼓励民营资本和农业合作社等组织自主投资建设“菜篮子”工程。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认真梳理现有政策,提高执行力。全力争取国家、省优惠政策和“菜篮子”项目在我市落地。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实际,出台“菜篮子”扶持政策,重点向特色农业和紧缺品种生产、批零设施建设和网络智能配送、食用农产品追溯与快检体系等关键领域倾斜。要加大土地扶持力度。全面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征占补偿水平,加强城市郊区现有菜地和养殖区域保护力度。严格执行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用地管理政策,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城市菜市场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用地征收或转用报批确需使用计划指标的,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优先考虑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保障供应,落实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政策对待。
  (三)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和市政府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发改部门负责“菜篮子”工程重点项目的服务和扶持工作;规划、国土、建设、环保部门负责抓好“菜篮子”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用地指标、环境评价、工程建设等工作,并充分考虑停车配建等相关指标,满足运输车辆和群众停车需求;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菜篮子”工程实施的相关基金、经费、补贴的预算和划拨工作;农委牵头负责“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抓好畜禽防疫、检疫和农产品的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确保主要农产品优质优产,切实提高菜地保有量和自给水平,组织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商务部门牵头抓好“菜篮子”工程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进“菜篮子”流通体系建设和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抓好渔业生产、防疫和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做好水产品供应协调工作;交通运输及公安部门负责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工商部门负责规范流通领域经营行为、农贸市场日常监管、放心消费等工作;质监部门负责食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菜篮子”品牌创建等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菜篮子”产品经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部门负责“菜篮子”产品安全风险监测;物价部门负责“菜篮子”价格监测预警,发布“菜篮子”价格信息,制定落实“菜篮子”流通环节价费优惠政策,对“菜篮子”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城管部门负责牵头取缔菜市场周边及城市主次干道未经许可存在的马路菜市场,加强对城区农副产品流动摊点的管控。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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