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7〕56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南通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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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南通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7〕5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7年南通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5日



2017年度南通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构建宜居环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通过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绿地生态功能,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完善市政设施,促进节能减排,实现城市与自然、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结合 “三城同创”工作总体布署,奋力攻坚,补齐短板,全面加快推进我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作,努力构建城市绿化总量适宜、分布合理、功能显著、植物多样、文化凸现、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因地制宜实施生态修复;推进城市绿色发展,至少创成1个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区;落实生态、节约型园林建设理念,至少形成2个具有推广示范意义的园林绿化创新案例;市政设施功能完善,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建设蓝天碧水、绿树成荫、繁花似锦的绿色生态家园,确保2017年底城市建成区内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为2018年组织申报,2019年通过验收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市综合管理
  1.科学编制规划。结合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高标准修编《南通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合理布局绿楔、绿环、绿道、绿廊,将城市绿地系统与外围山水林田湖有机连接;科学划定城市绿线、蓝线、紫线并严格保护,确保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绿线划定率不低于60%;按照多规合一、统筹协调的要求,完成《海绵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城市绿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编制任务。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环保局、建设(园林)局;协同单位:市农委、水利局
  2.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相关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绿线管理、城市绿化建设及养护管理、义务植树、生态保护、古树名木及大树保护管理等制度;探索建立永久绿地保护制度,公布的永久性绿地面积占城市绿地面积比例≥20%;建立园林绿化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违法占绿、毁绿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园林绿化市场诚信监管机制,有效实施信用管理。
  牵头单位:市建设(园林)局;协同单位:市规划局、农委、环保局、城管局
  3.推动科研与数字化管理。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和应用水平,成立研究机构,积极推进我市园林科研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到2017年底,至少有3项园林新技术、新工艺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应用。在园林绿化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加快构建智慧园林系统,完善城市园林绿化信息库,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据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各类城市绿地新(改、扩)建项目数据更新工作,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管理覆盖率不低于80%。
  牵头单位:市建设(园林)局;协同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经信委、城管局、编办、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二)加强城市绿地建设
  1.公园绿地精品工程。科学规划布局公园绿地,打造一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综合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及植物园等专类园,公园主次园路、广场推进林荫化建设及改造,主次园路林荫化率≥70%;结合拆违、拆破、拆旧、拆临,建设一大批小、多、匀的小游园,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多的健身休闲场所,逐步构建公园绿地10分钟服务圈;2017年建设曹顶纪念公园、白龙湖公园、植物园等一批公园绿地,推进希尔国际酒店东侧小游园等一批小游园建设,确保2017年底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0%。
  牵头单位:市建设(园林)局;协同单位:城建集团、各区政府(管委会)、市规划局
  2.滨水沿路绿廊工程。加快推进未绿化河段绿化美化、原有绿化补植补造和提档升级,按照单侧河道绿化带宽度分别不低于50米、30米和20米的标准,加快推进一、二、三级城市河道绿化工作,确保2017年底河道绿化普及率、水体岸线自然化率均≥80%。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及设计规范要求》,推进道路绿化建设及提升改造,2017年底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绿地达标率分别≥95%、85%。制定城市绿道建设行动计划并逐年推进实施,结合道路绿化及生态岸线建设,因地制宜布置较为完善的步行自行车专用道和公共自行车系统及配套设施,绿道建设符合规范,年度计划完成率≥80%。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建设(园林)局;协同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城建集团
  3.防护绿地建设工程。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重点加强城市高速公路环线、沿江景观防护绿地建设,形成环绕南通市沿高速、沿江、沿海区域的骨干绿带,打造城市外围绿色生态屏障,确保2017年底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90%。结合生态防护林带,配套建设各类苗圃基地,为城市绿化工程提供优质用苗储备,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2%。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协同单位:市农委、市交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沿海办、建设(园林)局、城建集团
  (三)强化科学建设管控
  1.社会绿化提质工程。完善并严格落实“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居住区(单位)绿化方案审查、竣工备案,确保绿地率指标和绿地品质。主次干道两侧可敞开的单位围墙逐步通透敞开,实现绿地共享,单位及居住区内部主要道路逐步进行林荫化建设和改造,林荫化率≥60%。确保2017年底城市新、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95%,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95%,其中近5年居住区绿化达标率达100%。新建居住区、单位原则上按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标准建设,对不符合要求的老居住区和公共设施分批进行绿化提升改造,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60%或年提升10%以上。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协同单位:市规划局、建设(园林)局、房管局、城管局
  2.城市林荫工程。打造一批绿地率达标、行道树齐全、林荫效果显著的林荫路,新建道路优选生长速度快、林荫效果好、适应能力强的阔叶大乔木作为主要行道树,有条件的种植多排行道树,原有道路绿化对照林荫路标准分批提升改造,行道树应用乡土适生乔木比例不低于80%,确保2017年底林荫路推广率≥85%。大力推进林荫停车场、广场建设与改造,新建室外公共停车场要按照绿化遮荫面积达到停车场面积的30%以上的要求设计和建设,对原有室外公共停车场、广场按照林荫化要求分批改造,确保2017年底室外停车场、广场林荫化率≥60%。
  牵头单位:市建设(园林)局;协同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城管局、公安局、城建集团
  3.生态节约型园林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多种乔木并推广宿根花卉运用, 2017年底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占比≥75%;优先使用乡土树种,新改扩建公园绿地乡土适生植物应用率不低于90%,新改扩建居住区和单位绿化乡土适生植物应用率不低于80%;推广使用微喷、滴灌等节水技术,探索采用非常规水源进行灌溉和造景;使用透水透气的环保型材料进行绿地铺装,减少硬质铺装比例;加大立体绿化推广力度,积极推进商业、工业、市政公用建设项目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建设,确保城市主次干道两侧新建商业项目绿化覆盖率不小于25%;研究制定政府公共建筑立体绿化实施方案,并确保2017年新建政府投资公共建筑立体绿化实施率达80%以上;合理处置园林废弃物,提高循环经济效益;大力推广生物防治,加强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化的生物防治推广,确保2017年底生物防治推广率≥50%,节约型绿地建设率≥80%。
  牵头单位:市建设(园林)局;协同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规划局、水利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代建中心、教育局、卫计委、城建集团、农委、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4.风景名胜区管理与保护。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对各级文保单位和历史建筑划定紫线,使城市历史风貌得到有效保护。进一步加强狼山、濠河的景区资源保护和利用,维护景区自然特性、生态功能与地方特色。加强濠河景区风景资源保护工作,完成濠河景区总规修编,持续开展濠河环境整治,建立濠河执法长效机制;推进狼山景区控规修编,并以佛教文化和地域文化为内涵,打造具有山水揽胜、生态培育、文化传承等综合功能的特色景区。
  牵头单位:市建设(园林)局、五山及沿江地区建设指挥部;协同单位:市规划局、文广新局。
  (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1.构建城市生态网络。城市总规及相关法规政策有效落实山体、水系、湿地、林地等自然生态资源保护要求,保护制度完善、落实到位;完善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考核评估制度,强化生态补偿激励机制,将考核评估结果与补偿资金挂钩;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山体、水体、废弃地等开展摸底调查并分级分类梳理,确定城市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并逐步推进实施。整合“五山”与沿江岸线生态资源,规划启动长江及重点河流岸线生态修复工作,清退船舶码头、砂石堆场、工业仓储,着力打造水秀可近、岸绿可亲的滨江风光带。
  牵头单位:市建设(园林)局、市环保局;协同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水利局、农委、海洋与渔业局、港口管理局、五山及沿江地区建设指挥部
  2.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全面完成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启动10-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启动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其他燃煤锅炉实施提标改造(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重点企业VOC治理、老旧机动车淘汰、新能源汽车推广、扬尘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城市道路深度保洁、餐饮油烟综合整治,积极控制和治理空气污染,加强城市大气PM2.5平均浓度监测体系建设,确保2017年底城市年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积极控制城市噪音,在中心城区建立有效的噪音监控体系,通过安装高架桥声屏障等措施将区域环境噪音平均值降至54分贝以下。完善监测网络,城市热岛效应强度≤2.5℃。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同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建设(园林)局、商务局、气象局
  3.优化城市水环境。深入开展新一轮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治理城乡内河,逐步恢复内河生态和景观功能,重点推进棉机河、中竖河等13条河道截污工程(含黑臭水体整治),并通过疏浚、清淤、拓宽、岸坡整治、水系沟通等方式对界港河、干休所河等一批河道实施综合整治,研究建立河长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实施对红黑企业加收污水处理费差别水价政策;推进重点领域、重点断面污水整治,确保2017年底建成区内消除黑臭水体,城市地表Ⅳ类水以上水体比率≥60%。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协同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环保局、建设(园林)局
  4.保护生物多样性。开展市域范围生物多样性物种普查,保存五年以上的监测记录和评价数据,重点监测鸟类、鱼类和植物种类数量变化,综合物种指数≥0.6,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9;加强动植物保护力度,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开展乡土树种、珍稀林木花卉等种质资源异地保护和原生境保护;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加强外来物种风险评估监测,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按规定保护古树名木、移植城市大树,古树名木保护率100%,完成古树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农委;协同单位:市建设(园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保护城市湿地资源。完成市区规划区范围内的湿地资源普查。加强湿地资源保护,严格限制渔业捕捞、农业生产等开发利用活动,杜绝改变自然地貌、填埋水体、破坏湿地及生物物种资源、河湖岸线及水体硬质化等情况发生;有针对性地开展湿地恢复工程建设,依托公园绿地、生态廊道等工程,大力提高城市综合水面率,全力支撑海绵城市建设,2017年城市新增白龙湖、星盛湖等湖泊水面。
  牵头单位:市建设(园林)局、市农委;协同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规划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
  (五)加强市政设施建设
  1.提高城市供水能力。加强供水管网建设,推进通如线改造、狼山水厂深度处理、清水连通等工程,提高我市整体供水保障能力;健全完善应急备用水源运行维护管理,巩固以长江为城市主水源,水库、深井等为应急备用水源的市区“双水源”供水格局;加强应急水源启用及多水源切换应急演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深入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全面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加强水质监测,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100%。
  牵头单位:市建设(园林)局;协同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水利局
  2.完善城市排水设施。加强雨水管网改造,整治易淹易涝点;加大污水厂提标改造和管网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规范污水排放行为,提高污水尾水排放标准,做到城市污水应收集全收集,城市污水处理率≥95%,城市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100%,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200mg/L或比上年提高10%以上(省创);创新城市雨水管理理念,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蓄、滞、渗、净、用、排”六位一体的生态化、综合化排水理念,降低内涝灾害。
  牵头单位:市建设(园林)局;协同单位:市环保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3.提升垃圾处理水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垃圾处理设施,对垃圾填埋已达设计要求的部分进行终池封场处理,恢复生态,新建垃圾渗滤液应急收集调节塘及污水预处理后的纳管系统,加强填埋库区建设,以满足应急填埋需求,确保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达到国家Ⅰ级标准,焚烧厂全部达到2A级标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将垃圾分类管理作为民生实事项目,强化政策扶持,基本建立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等回收利用体系,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不低于60%。
  牵头单位:市建设(园林)局;协同单位:市环保局、城管局、商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4.增强城市交通效能。启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缓解主城区交通拥堵、改善城市交通结构、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强化主城区南北向道路网交通功能,2017年推进机场大道、啬园路快速化改造等项目,梳理城市主次干道并加密支路网密度;对已建市政道路加强养护,城市道路完好率≥98%;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确保2020年城市路网密度≥8公里/平方公里和城市道路面积率≥15%;通过实施交通节点改造、道路交通信号灯智能化改造等措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40Km/h,为市民出行创造便利条件。
  牵头单位:市建设(园林)局;协同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城建集团
  5.推进综合管廊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组织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储备库,明确年度建设计划;开展地下空间整体开发综合管廊研究,试点中央创新区地下综合管廊、火车西站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根据海绵城市规划,因地制宜、有序实施,推广海绵型公园绿地、海绵型建筑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区内具备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区域。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园林)局;协同单位:市经信委、水利局、中创办
  (六)促进节能减排
  1.城市再生水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有效积存、渗透和净化;加快污水再生利用,按照“优水优用,就近利用”的原则,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积极推广建筑中水,鼓励居民住宅、公共设施使用建筑中水,提高用水效率。绿化浇灌利用雨水、河湖水及再生水的比例不低于5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30%。
  牵头单位:市建设(园林)局、水利局;协同单位:市环保局、房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2.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严格落实有关绿色建筑和节能建筑的建设要求,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中提出绿色建筑相关要求,将绿色建筑和节能建筑的要求纳入出让土地规划设计条件;推进新建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和节能建筑建设,对原有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建筑,制定节能专项计划并落实到位;推进公共建筑、社会单位办公楼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10%,近三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50%,2017年底节能建筑比例≥60%;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市建设(园林)局;协同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局、房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代建中心
  3.倡导低碳出行。认真落实《南通城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建成较为完善的步行、自行车系统,完成公共自行车系统扩容建设任务;推动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对在营车辆综合利用率分析,结合市区道路交通状况,进行部分运力和班次站点的调整优化, 2017年新辟4条,优化5条公交线路,新购(租赁)公交车辆120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占比60%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交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明确创建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南通市建设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市创建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根据各自的创建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创建实效。将生态园林城市考核工作,纳入“三城同创”考核体系,成为市政府对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瞄准指标任务,找差距、补短板,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收集整理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工作记录、活动照片、工作制度及工作动态等台账资料。
  (三)加强巡查管护,保护建设成果。严格执行城市园林绿化、环境保护、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法规制度,依法保护城市生态资源,坚决打击侵占绿地、破坏绿化等行为。对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养护实施有效的技术把关和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城市绿化品位;同时加强巡查,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创园”宣传工作的指导协调,积极运用报纸、电视、广播、新兴媒体平台以及社会宣传阵地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市直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反映“创园”工作进展与成效,同时要配合督查考核,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网信部门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网上宣传,及时、稳妥回应网民关切。通过广泛宣传引导提升“创园”工作知晓率、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致力科学创建,提高创建水平。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城市建设和管理,通过创建,使城市建设、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借鉴我市多项创建的成功经验,加强沟通交流,群策群力做好创建工作;对部分新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园林绿化创新研究与实践,科学创建,提高水平。
  附件:2017年生态园林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表


通政办发[2017]056附件


通政办发[2017]0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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