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7〕77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项目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4 16:00:53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项目计划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7〕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各责任单位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按照《南通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通政规〔2010〕1号)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加强协调论证,切实提高文件起草质量。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不断完善法制审查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顺利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2017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项目计划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市“两聚一高”发展目标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制度建设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项目内容重点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市场体系、优化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城市建设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等重点领域,为实现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
  (一)教育与食品药品安全方面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1.为了规范市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拟制定《南通市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起草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为了推进全民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共治,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发放,拟制定《南通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起草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城市建设与社会管理方面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1.为了构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进一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拟制定《南通市节约型城市绿地建设管理办法》(起草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2.为了进一步做好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和信息档案管理工作,拟制定《南通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起草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三)政府审批管理与审计监督方面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1.为了进一步明确承接事项、下收事项以及需要细化的项目,拟制定《南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管理办法》(起草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2.为了避免重审计发现问题、轻审计整改落实的弊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机制,拟制定《南通市审计整改工作规定》(起草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四)政府质量奖励方面需修订的规范性文件
  1.为了进一步扩展评选范围、规范组织申报,拟修订《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起草责任单位:市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需要抓紧调研、条件成熟适时提出的项目
  (一)《南通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起草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二)《南通市市区城市道路管理办法》(起草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三)《南通市城市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起草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四)《南通市城市公园配套服务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起草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五)《南通市民宿旅游管理办法》(起草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六)《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提取管理办法》(起草责任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七)《南通市快递管理办法》(起草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通政办发[2017]0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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