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7〕53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4 16:05:43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7〕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



南通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和谐、诚信南通,根据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全市上下根据国家和省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全面保障下,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诚信南通”发展战略,以建章立制为基础,以系统建设为依托,以信用奖惩为重点,以诚信活动为抓手,创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方式,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建设,形成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群众认可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取得突破。
  (一)建立机制,工作落实力度加大。2013年、2015年两次调整南通市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50家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也不断加强工作力度,及时成立、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海安县、如东县、启东市、海门市、如皋市相继成立信用办(科),形成相应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工作网络。根据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精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每年年初制定市级成员单位及县(市、区)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考核实施办法,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二)完善制度,建设水平有效提升。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的实施意见》、《南通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暂行办法》,为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产品运用等提供了制度保障。市信用办以及市多个部门陆续出台涉及信用监管的制度政策,主要有:《南通市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实施南通市企业信用管理“千企贯标、百企示范”工程的意见》、《南通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市港口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南通市文明交通信用等级评价系统》、《南通市邀请外国人来华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南通市快递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等一系列信用管理制度,在保障信息归集、信用产品运用、惩戒失信行为、培育诚信意识等方面取得了实效。
  (三)注重联动,行业监管得到加强。各地、各部门不断根据实际,整体联动,有重点、有创新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市环保、建设、交通、国税、地税、司法、海关、食药监、港口、邮管局等20多个部门先后出台了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强化了行业信用管理和社会监督,全面拓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市环保局对企业信用评定,物价局采取差别水价政策,银监局采取绿色信贷。市信用办与邮管局开展快递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将信用等级评定与日常的行政管理融合。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文明办、公安局等8部门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老赖”以及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其他被执行人,除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旅行社拒绝提供旅游接待等服务外,限制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以及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四)构建平台,信息归集不断规范。2011年开始建设南通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包含“一网两库一平台”(即:南通信用网、企业库、个人库、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南通信用网于2013年、2014年分别进行改版,开通了食品安全、涉诉信用信息、企业贯标等专栏,与南通政府网、南通消防信用网进行相互链接。2015年,实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工程,扩大数据征集范围,信息归集覆盖50个市级部门及海安、如东两县,517个信息类、5100个数据项;建设县(区)信用数据管理平台,对数据分类建模等;新增文明交通专栏、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备案信用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档案管理、信用服务机构评级管理系统,2016年又新增征信服务专栏,指导建设南通市信用知识全民学习网。截止2016年6月底,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企业库归集了我市53万余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社团560个;个人库归集了近9.4万名教师、医师、律师等11类具有特殊资质的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共归集927万余条各类信用信息。
  (五)强化应用,涉及范围持续拓展。政府部门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以点带面,拓展应用。2015年11月,在市政务中心设立信用服务窗口,主要提供信用信息审查、信用信息查询、异议处理、服务咨询四项服务。在市港口诚信A级企业评比、邀请外国人来华诚信及守信企业、物流A级企业评比、两届百名诚信之星评比、信用管理贯标和省、市级示范企业申报等活动中,均对参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信用审查,共计进行信用审查784次,出具信用查询报告1997份。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形成重点部门联审工作机制,截止2016年6月底,南通信用网红榜公布3396个社会法人、244个自然人的守信信息,黑榜公布332个社会法人,417个自然人失信信息。
  (六)开展活动,社会氛围日趋浓厚。召开全市食品企业诚信经营及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组织开展南通市“百家亿元企业共筑诚信”活动、“践行道德承诺,负责任地做产品”的活动,通过宣传与道德承诺并行的方式开展活动,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做好两届江苏省“百名诚信之星”推选工作和市级“百名诚信之星”评比的相关工作。积极开展“千企贯标、百企示范”企业信用管理贯标活动,“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有1202家企业通过了贯标验收、创建市级示范111家、省级示范7家,创建活动基本形成了政府组织推动、企业自主创建、市县(区)两级共抓、中介服务机构评审的联动工作机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处于逐步健全、完善发展的阶段,还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组织制度不健全。部分地区尚未建立专职的信用办,市、县两级未成立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
  二是信息归集不到位。信用信息归集的深度及广度不够,社会信用信息征集尚未全面启动。
  三是信息开放程度不够高。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水平不高,公开渠道狭窄,社会获取信息渠道不够通畅。
  四是信用服务市场不发达。信用服务市场尚不成熟,专业人才缺乏,信用产品单一,公信力有待提高。
  二、面临形势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市场信用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防范风险能力,是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转变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既面临着重大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挑战。
  (一)从国家层面来看,国家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都明确要求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国务院颁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明确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34个方面的具体任务。三是中央文明委印发了《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着力推进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四是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文件,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进政府信息共享,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二)从省级层面来看,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省委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加强诚信江苏建设,加快建成覆盖全社会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推进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和广泛应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全面打造江苏品牌、走在全国前列,提高全省社会治理能力。2015年,省政府出台《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了《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办法》、《江苏省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不断加大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推进力度。
  (三)从市级层面来看,“十二五”期间以构建制度框架为重点的信用体系建设,为“十三五”期间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后一段时期是南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为适应我市基本建成经济强市、现代化港口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的总体发展要求,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呼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建设诚信社会的热切期盼,迫切需要加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有力保障。
  三、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重点。在制度体系建设、信息系统建设、信用分类建设、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信南通”成为“强富美高”新南通的城市名片,使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入全省先进行列。
  (二)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不同地区、部门和行业的特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政府推动,合作共建。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政策扶持、资金引导等作用,通过政务诚信建设的示范带动,促进诚信南通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建设合力。
  完善法规,强化监管。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强化对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处理、公开和应用等全过程的管理。以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为重要手段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失信违法行为的约束和惩戒力度,健全跨地区、跨部门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规范有序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切实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整合资源,量质并举。加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打破条块分割,有效防止信息孤岛,推进行业和部门共同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开展信用信息档案建设,既要注重信用信息归集覆盖面和数量,更要注重信息质量和效用,保障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持续有效运行,逐步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
  示范引领,以用促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结合实际,选择重点部门和有条件地区开展信用建设示范,突出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绿色信贷、综合治税、证照联动、享受优惠政策、诚信“红黑名单”公示等方面,深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广泛应用,率先探索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以点带面,以用促建,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分为两个阶段开展建设,2016-2017年是全面发展阶段,2018-2020年是深化提高阶段。两个阶段的发展目标如下:
  第一阶段:到2017年底,初步建成适应南通经济发展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完善各地政府、部门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机构,所有县(市、区)建立专职信用办,落实编制与经费,正常运行。各县(市、区)建成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及“双公示”系统,功能完备,良好运行,形成常态化信息归集报送机制。建立完善地方社会信用体系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完善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惩戒制度。不断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全社会推广应用,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有明显增强,基本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作用,“诚信南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第二阶段: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满足南通经济发展需要、与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相适应、体现南通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建立制度健全、监管有力、分工明确、竞争有序、运行安全、体系完善、功能齐备、服务高效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社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健全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高效运行,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取得重大突破,信用服务市场良性健康发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全社会诚信意识显著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诚信南通”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建设领域,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1.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等全过程,健全和完善政府决策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执法公正性,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完善政府服务承诺制和行政问责制,切实兑现对社会的承诺,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提高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全面推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27号)的要求,实现九个县(市、区)、苏通科技产业园、通州湾示范区“双公示”等信用信息归集、汇总、公示、上报常态化。加大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产品的力度,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优惠,对于信用记录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惩戒。不断提升政府公务人员诚信廉洁,建立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规范公务员职业操守,建设一支守法守诺、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2.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重点推进生产、工商、流通、金融、税务、统计、价格、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中介服务业、会展广告等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日常生活用品,以及房地产、煤、电、水、气、通信等行业列入信用监管的重点,切实改善商业领域失信行为,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坚决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打击违法经营、制假售假等失信行为,营造诚信市场环境。建立《南通市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逐步建立重点领域“黑名单”联动监管惩戒机制,形成多部门、多领域、多行业、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切实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列为经营异常的企业进行严格约束。持续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活动,突出示范引领;大力培养信用管理师等专业人才,强化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
  3.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重点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劳动用工、安全生产、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知识产权、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组织等领域信用建设。将信用制度建设作为改善公共服务环境、提高社会管理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制定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导向、激励、惩戒、退出等作用。突出自然人信用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托全市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4.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重点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严密司法程序,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完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完善检察系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建立健全联合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工作机制,加大虚假诉讼预防和惩治力度。加快公安系统信用信息资源有效整合,切实履行向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提供自然人基础数据的职责,进一步加强自然人信用信息同各地区、各部门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作用,完善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以监督促公平、促公正、促公信。建立健全司法执法人员信用档案。加强司法执法队伍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推进诚信规范执法。
  (二)加强信用机制建设,完善信用管理措施
  1.突出两大体系。一是企业信用体系。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强化企业自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开展质量信用承诺,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指导鼓励企业建立客户档案、开展客户诚信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管理流程,鼓励应用信用产品,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鼓励企业建立内部职工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加大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针对南通实际,出台建筑领域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细则。二是个人信用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南通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针对南通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加强教师、医师、律师等重点人群的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相关制度,使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有章可循。
  2.健全三大机制。一是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各地政府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组织跨地区和跨部门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力度,营造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要在发改、经信、财政、金融、环保、住建、交通、商务、工商、税务、质检、安监、海关、知识产权等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等行政管理过程中,加大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范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守信企业和个人要采取开辟绿色通道、减少抽查频率、同等条件下优先等优惠政策;对失信企业和个人要采取增加抽查频率、限制进入、强制退出等惩戒措施。二是完善诚信“红黑榜”发布机制。推动市级各部门和县(市、区)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围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合同履约、价格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海关检疫、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口管理、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分配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诚信红黑名单联审、发布制度。完善“黑名单”认定、修复和披露制度及“红名单”公示管理制度,促进各地、各部门共享诚实守信红名单信息,不断加大公开公示的范围。三是强化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机制。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通政发〔2015〕18号),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大力推进政府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切实开展“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通过对涉及经济行为、社会行为与日常生活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和使用,不断深度应用信用产品,加大“双公示”工作力度,不断促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
  (三)完善信用信息系统,提高共享共用水平
  1.尽快建设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力促信用信息优质高效。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划定失信程度分类,统一信用指标目录和建设规范,应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广泛使用。在保护隐私、责任明确、数据及时准确的前提下,以需求为导向,按照风险分散的原则,统筹利用现有信用信息系统基础设施,逐步推进各地区、各行业的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逐步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所有区域、上下贯通的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网络。依法有序推进政务信用信息系统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发挥市场激励机制的作用,鼓励社会征信机构加强对已公开政务信用信息和非政务信用信息的整合,建立面向不同对象的征信服务产品体系,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和专业化的征信服务需求。
  2.加快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市政府出台的《南通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暂行办法》和数据质量保障提升工程的要求,建立健全数据归集部门和单位的信用信息记录、整理和交换制度,落实责任人,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市信用办提供信息,确保信息按周期正常归集,不断提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归集质量,确保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高效运行。不断完善南通信用网面向社会公众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面向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和有效的信息参考等功能。加快信用信息平台的开发,加快建设完善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个人数据库,归集南通市常住人口的信用信息;不断加大教师、医师、律师等11类重点人群信用信息归集力度,不断拓展个人信用信息归集的深度和广度;建设完善党员干部信用监管系统,纳入党员干部个人基本信息、政务和社会信用信息。依托南通信用网建设南通市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平台,将全市事业单位登记设立、变更、注销、废止、年报、失信情况等情况进行公示,不断完善投诉举报功能。实现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与市行政审批平台对接,有效整合审批领域信用数据,完善企业库建设。建设完善“双公示”系统,推进“双公示”工作的常态化,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建设好“双公示”系统,实现信息归集、公示和上报的自动化。
  3.鼓励建设非公信用信息系统,拓展信用数据交换共享。鼓励信用服务机构等从事信用服务行业的企业,利用各种渠道依法获取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大力扶持有条件的行业组织、企业建立本行业本企业的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形成与公共数据库的互为补充,依法依规进行数据交换和数据共享,为行业和企业信用管理服务。
  (四)培育信用服务产业,推动信用产品应用
  1.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出台《南通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制定基础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和产品规范标准等信用服务标准体系,对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实施年报制度。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鼓励引导信用服务机构集聚化、产业化发展。规范信用服务活动,不断完善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健全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档案,加强日常业务监管,制定相应评估细则提升服务水平,推动信用服务机构创新研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服务和产品,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信用产品“含金量”。鼓励部门、行业制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范秩序,引导提升信用评级产品的公信力。加强信用服务行业自律,对信用服务机构信息采集、披露、评级的日常监管,对违法采集信用信息、违法披露信用信息、违规使用信用标准、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严重失信的评级企业,列为信用服务行业“黑名单”,形成退出机制。
  2.推动信用产品使用。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的实施意见(试行)》,各地、各部门应出台具有行业和地域特色的实施细则,率先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申请财政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食品和医药等行政许可、资质资格认定、评先评优、工商及环保等企业日常监管和周期性检验、国有资产转让和公共资源交易等十个领域示范应用信用产品,进一步扩大使用在信用办备案、具有信用评级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告应用范围,逐步拓展政府部门应用覆盖面。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定政策目标或工作任务、具有专门用途的各类财政资金,在项目申报、资金审核、跟踪监督等环节,全面应用信用信息。提高市政务中心信用窗口服务水平,鼓励企事业单位免费开展信用审查,获取信用查询报告。进一步引导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运用各类信用产品,掌握交易对方的历史信用状况及债权债务履行能力,有效保护合法权益,防范经营信用风险。
  (五)切实加强诚信教育,营造全民诚信氛围
  1.组织诚信宣传活动。结合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把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要有步骤、有重点组织开展“诚信活动月”、“诚信活动周”等诚信宣传活动,推动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园区、企业等开展信用承诺,践行诚信公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诚信服务形象。在城乡社区组织开展“我们在一起”、“向陌生人微笑”等活动,促进人际互信。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好南通电视台、南通日报、南通信用网及县(市、区)信用网、南通市信用知识全民学习网、本地知名论坛等载体,开通“信用南通”微信公众号,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宣传,建立典型案例数据库,不断加大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起到鼓励与震慑的效果。
  2.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诚信创建活动,把诚信建设贯穿于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纳入到政风、行风评议中,落实到诚信社区、诚信单位、诚信家庭、诚信街区等创建载体上,加大餐饮服务示范街区、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诚信旅游示范单位、环保绿色单位、快递信用优秀企业、港口诚信A级企业等诚信示范创建力度,充分调动企业与群众参与积极性。着力培育诚信文化,把诚信文化作为文化南通建设的重要内容,倡导“重诺守信”的价值取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诚信建设的明显成效,使“诚信南通”成为社会公认的品牌。
  3.加强信用教育培训。加强未成年人诚信教育,组织开展诚信教育进校园、进课本、进课堂活动,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中专院校设置信用管理专业或开设信用管理课程,进一步拓展信用征信知识进校园的范围,完善提升南通职业大学《现代征信学》教育内容。制订信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把信用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中。开展多层次信用管理培训,面向政府信用管理工作者、企业管理人员、信用服务机构,培养信用专业人才。各级党校要开设信用管理培训课程,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公务员开展信用管理知识专题培训。建立信用管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制度,引导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信用管理知识培训。政府积极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信用管理人才,壮大政府及企业信用管理专业人才队伍。
  五、保障措施
  (一)注重任务分解,突出重点落实。根据本规划内容,突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重点,各相关地区及部门应研究出台实施细则;推进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结合地域、行业等特点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出的原则,选择重点部门、地区、行业制定年度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确保本规划得以落实。
  (二)健全管理机制,加大贯彻力度。健全完善市级和县(市、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体系。配齐、配强市及县(市、区)信用办工作人员,确保信用管理工作的专业性、连续性。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健全工作网络,加强组织实施,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协同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制定落实意见或实施办法,加大贯彻力度。
  (三)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系统支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及资金扶持。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下,各地政府要根据需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保障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基础建设、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以及重点领域创建示范工程等方面的资金需要;大力支持信用产品开发、信用市场培育和专业人才培训。支持各地区、各行业结合规划和地区、行业实际,开展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示范领域先行先试。
  (四)搭建服务平台,发挥协会作用。组建南通市信用管理协会,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和信用服务机构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协助政府部门制定行业准入和规范操作准则,指导、支持各类诚信创建活动的开展,推动社会组织增强信用管理能力,加强诚信品牌建设,不断提升公信力。
  (五)加强督查考核,实施激励问责。建立科学、完整、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市政府每年对各辖市区、市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中。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导致失信现象多发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切实推进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自我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六)加大交流研讨,扩大成果推广。在不断的工作实践中,总结发展经验教训,形成南通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理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的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和示范性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活动,要及时总结提升并加以推广,使全市上下成果共享,实现全面提高。及时学习借鉴外省及兄弟市有特色、有层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促进大区域建设成果共享。不定期召开现场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各地、各部门先进工作经验,相互学习,不断提高。


通政办发[2017]053.pdf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50696.html

本文关键词: 南通市, 通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