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7〕50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黑臭水体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4 16:06:07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黑臭水体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7〕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统筹推进全市黑臭水体整治,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黑臭水体整治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永宏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景 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建明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胡宏杰 市纪委副调研员
  吴陈钢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陈慧宇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平 根 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助理
  陈 兵 市公安局副局长
  尹建勇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市沿海办主任
  黄林华 市财政局局长
  魏钦稳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孙立新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孙 寰 市规划局总工程师
  何 峰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徐训国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助理
  朱进华 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司祝建 市水利局局长
  邵怀德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丁国宁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
  殷 蓓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施学雷 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局长(主任)
  吴亚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卢忠平 海安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黄文斌 如皋市政府副市长
  徐东俊 如东县政府副县长
  周国强 海门市政府副市长
  王 凯 启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刘学军 通州区政府副区长
  陶高兵 崇川区政府副区长、市中央创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徐 斌 港闸区政府副区长
  陈 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内,马建明任办公室主任,徐训国任办公室副主任。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


通政办发[2017]0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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