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7〕57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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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7〕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有关院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市级示范区建设的意见》(通委发〔2014〕15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实施意见》(通委发〔2017〕3号),现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举措,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结果在苏中苏北领先。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


  号


  重点任务


  主要工作


  责任单位


  协同单位


  1


  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1.推动《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有效实施,健全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重点加大农村幼儿园建设力度。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


  2.按照平均每1.5万人(主城区1.2万人)配置1所幼儿园的标准,落实幼儿园布局规划,加快推进学前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全市新开工建设幼儿园18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3.推动建立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有条件的县(市、区)全面开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试点。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


  4.推进公办园品牌化、民办园规模化办学,鼓励各类幼儿园提供优质、特色、多样化的保教服务。加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市相关部门


  2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5.全面落实省政府2017年1号文件精神和20项重点任务,制定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等


  6.修编“十三五”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保障义务教育用地供应。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7.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跟踪监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评估。


  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统计局


  8.提高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育质量,落实结对帮扶、集团化办学等工作。制定出台南通市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标准,并启动创建评估。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9.科学调整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规范学校招生和编班行为;加强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教育,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市相关部门


  3


  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10.完善市县统筹规划建设、学校自主发展的高中教育管理体制,科学确定全市普通高中布局规划,坚持适度规模和班额办学。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规划局


  11.开展普通高中特色学校(项目)建设,建设20个左右的特色学校(项目),实施分类指导,促进多样发展。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2.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实行特色学校(项目)自主招生、个性化培养,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求。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3.探索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新路径。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4


  推进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优质创新发展


  14.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进中职与高职教育在培养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过程、考核评价等方面相衔接。


  市教育局


  各职业院校


  15.实施职业学校建设领雁行动,遴选培育6所左右中职学校;创建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特色学校1~2所,省现代化专业群4~5个,省现代化实训基地4~5个。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6.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加快实现区域职业教育集团全覆盖,新组建4个左右产教发展联盟。


  市教育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等,各相关院校


  17.根据“3+3+N”产业发展需求,合理调整专业大类和人才培养规模,建立6个服务“3+3+N”重点产业发展政产学研协作基地。


  市教育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等,各相关院校


  18.加快提升地方高校办学层次,扩大应用型本科教育规模,加强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增强服务转型发展和富民强企的能力。


  市教育局


  各相关院校


  5


  推进社会教育优质多元发展


  19.发挥开放大学作用,建立和完善市、县级综合性学习网站,扩大终身学习网络覆盖率。


  市教育局,南通开放大学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0.创建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1个、省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5个、省标准化居民学校50个,90%以上的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达到省示范性建设标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


  21.办好市、县老年大学,依托社区教育中心、居民学校建设市老年学习苑,推进老年教育“百千万”工程。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


  22.鼓励发展民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培训院校和培训机构,加强教育培训行业监管,规范教育培训市场,开展无照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集中清理。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


  加强办学条件现代化建设与投入


  23.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供给,全市新创建省、市优质幼儿园各15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


  24.加快落实“改薄”工程项目,全市新建、扩建、迁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4所,缓解部分学校班额过大问题。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


  25.抓好中央创新区“教育板块”规划建设,启动一期工程;推进启秀中学扩建、通师高专新校区二期建设、西藏民族中学扩建、南通中学艺术楼和南通中专综合大楼建设等工程项目。


  市教育局


  崇川区、港闸区政府,南通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中央创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26.依法确保教育经费投入的优先地位,健全财政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形成保证财政教育投入逐年增长的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财政局


  27.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把增加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和教师队伍建设投入作为重点,加大对教育内涵建设的支持力度。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财政局


  28.通过完善控债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全面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建设债务化解工作。


  海安县、海门市、通州区政府


  市财政局


  7


  推进教育信息化


  29.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力争全市50所学校基本达到省“智慧校园”建设标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市经信委


  30.加快建设以课程资源和自主学习资源为主的数字化教学资源体系,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微课资源应用与研究。


  市教育局


  31.推动职业教育、社区教育、教师培训等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建设数字化市民学习系统。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


  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32.规范教师职业行为,集中整治有偿家教、到社会培训机构上课等现象,实行常态化监管。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3.拓展渠道,提升高中阶段教师攻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教师接受境外培训比例。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外侨办


  34.推进“领雁工程”“助力工程”项目,建设市、县级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20个,培育乡村骨干教师600名,培养领军校(园)长。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5.制定《南通市名师名校长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5年)》,实施“教育家型教师”项目,高水平打造新生代通派名师团队。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6.加强教师发展机构功能建设,所有县(市、区)全部建成教师发展中心,并达到省级示范标准。


  海安县、通州区政府


  市教育局


  37.均衡配置城乡师资,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常态化流动制度,建立教师流动保障机制,向社会公开教师交流轮岗情况。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9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38.推进家校协同育人,建立市、县家长学校总校,整合校内外家庭教育资源,开发利用家庭教育读本。


  市教育局


  39.持续推进基础教育深度课改,探索区域均衡推进课改的新路径,加强课改样板学校培育力度;做好“二李”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宣传与推广。


  市教育局


  40.深化体育美育改革,出台《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遴选100所“新体育教育”实验学校,全市再增加100所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41.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南通中考改革,启动艺术进中考工作。发挥市、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作用,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加大资源教室建设和相关师资培训力度。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2.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教学和实践管理配套制度,制定招生招工、学徒管理办法和企业师傅标准。


  市教育局


  相关院校


  43.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引进、打造品牌化民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不断提升民办教育服务水平。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4.深化“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使用管理,积极引导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45.完善绩效工资制度,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要求。科学界定村小和教学点,制定实施村小和教学点教师补贴标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46.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实现省级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示范县(市、区)全覆盖,争创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示范县(市、区)。


  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7.推进教育管办评机制创新,试点政府购买第三方教育评价服务,推动相关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教育评价。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8.全面落实“国家级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任务,为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校生办理意外伤害补充保险,严格校车安全管理,保障校园和学生安全。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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