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6〕179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三五”沿海前沿区域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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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三五”沿海前沿区域发展规划〉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6〕1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十三五”沿海前沿区域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4日


南通市“十三五”沿海前沿区域发展规划



  前 言
  “十三五”是南通沿海开发的关键时期,是南通完成《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国家战略目标任务的重要阶段,也是南通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阶段,谋划好南通“十三五”沿海开发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南通沿海前沿区域是《南通市沿海开发规划》中明确的沿海开发重点区域,是贯彻实施江苏沿海开发国家战略,抢抓“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发展战略机遇重要载体,是促进南通区域协调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新空间和主阵地,也是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的重要平台。根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南通市沿海开发规划》、《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编制《南通市“十三五”沿海前沿区域发展规划》。本规划范围为南通沿海前沿区域,是指导沿海前沿区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南通沿海前沿区域概况
  南通沿海前沿区域范围为规划建设中的海启高速公路至海岸线的21个镇(街道)及毗邻海域,陆域面积约2900平方公里,占全市的35.8%,管辖海域面积8701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21.5公里。沿海前沿区域陆域部分南北直线距离约100公里,东西距海岸线宽度最长约30公里,最短约4公里。全市沿海滩涂20.5万公顷,是中国沿海地区土地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2015年,本区域户籍人口212.3万,地区生产总值1447.01亿元,分别占全市的27.6%和23.53%。
  第二节 “十二五”南通沿海开发成效
  “十二五”期间,南通沿海前沿区域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应税销售年均增长16.0%、27.5%、24.9%,高于全市同期平均增长4.5、9.6、17.3个百分点。“十二五”末沿海前沿区域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应税销售分别突破1500亿元、1200亿元、1450亿元。
  --发展规划更趋科学。2009年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江苏沿海开发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2009年11月出台《南通市沿海开发规划》,描绘了陆海统筹、江海联动开发新蓝图。2012年1月设立市级沿海开发平台南通滨海园区,同年6月组建南通市沿海开发集团,为南通沿海开发提升整体竞争力奠定了强大基础。2014年9月,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列入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指导意见。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同意,同年5月省政府批准设立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通州湾开发建设上升到国家和省战略层面。2013年对前沿区域8个重点镇规划进行统筹完善,形成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专项规划等一批规划成果。2015年12月,按照港产、港城、产城互动发展要求和“多规合一”理念,深化沿海地区港、产、城以及交通、管线、生态等空间布局规划研究,形成沿海前沿区域发展布局“一张图”。
  --项目建设成效显著。着力推进省沿海开发“六大行动”方案,2014、2015年省沿海开发每年编制200个重大项目,南通实施的项目分别为68个、73个,分别完成投资589.79亿元、640.5亿元。
  海港快速崛起。洋口港区西太阳沙码头区规划、吕四港区环抱式港池规划方案、东灶港作业区和通州作业区规划方案均已获部省批复,通州湾港区总体规划通过部省联合审查。洋口港区10万吨级北航道建成通航,15万吨级航道建设有序推进,吕四港10万吨级进港航道一期工程通过省级验收。长江口北支综合开发利用形成初步研究成果。沿海已建成生产性码头泊位12个,在建码头泊位11个,其中10万吨级泊位3个。2011年5月,洋口港首靠10万吨级超大型LNG专用运输船,接卸LNG大型船舶超过100艘。东灶港作业区正式开通南通沿海首条集装箱航线。洋口港、启东港一类开放口岸获批并通过验收。
  交通日趋完善。沿海交通格局呈现巨大变化。崇启大桥建成通车,打开了沿海前沿区域的“南大门”。临海高等级公路全线贯通,通洋高速、通州湾快速通道建成通车。海洋铁路开通运营,宁启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工程竣工,沪通铁路开工建设,疏通了沿海集疏运的铁路“主动脉”。长江干线太仓至南通段12.5米深水航道竣工通航,5万吨级海轮可以全天候直达南通港。连申线三级航道通航,内河运输进入千吨级“水上高速”时代。
  产业加速集聚。沿海前沿区域实施5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0个,总投资1113.1亿元。沿海前沿区域形成工业应税销售收入超200亿园区1家,100亿级园区2家。初步形成了液化品物流、电力能源、海工船舶、精细化工、机械食品等特色产业板块。2011年1月,南通中远船务公司设计建成自升式海上风车安装船,填补了世界海上风车安装特种船舶的空白,其排水量、航速、起吊能力等多项指标创世界第一。2011年9月,世界第一艘5000立方米全压式双罐LPG(液化石油气)船在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下水。2012年2月,南通中远船务研发的“深海高稳性圆筒型钻探储油平台的关键设计与制造技术”,获颁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011年11月,国内第一个自主设计、施工、管理的LNG项目--中石油江苏如东液化天然气项目投产。实施围填海项目11宗,面积12.7万亩,三夹沙区域用海规划获国家海洋局批准,腰沙临港工业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通过省级审查。老坝港和洋口港滩涂综合开发试验区已上报省政府,海门港新区、江海产业园滩涂综合开发试验区方案通过论证。
  城镇功能提升。通州湾滨海新城快速崛起,国内规模最大的人工渔港--吕四国家中心渔港正式启用,角斜生态宜居小镇、洋口温泉度假小镇、长沙新兴港城、包场现代工贸小镇、近海产业新城、寅阳江风海韵小镇等沿海小城镇建设初具特色。如东小洋口旅游度假区、启东圆陀角旅游度假区获批省级旅游度假区,蛎岈山获批全国第八个国家级海洋公园。以海洋体验、观光、农家乐等为主业态的生态休闲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沿海湿地、淡水、渔业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沿海重点区镇便民中心、农贸市场、教育医疗、电力通信、道路建设、污水处理、镇区绿化等功能全面提升。
  --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出台《市政府关于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4〕46号),提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具体路径。沿海8个重点镇全面实施“区镇合一”管理体制,创新经验在省政府《内参》及《新华日报》等刊登推广。发行全国首支“一带一路”(江苏沿海)南通新型城镇化建设集合债券,发行规模26亿。建立海域使用权“直通车”制度,结合不动产统一登记推进工作,出台海域使用权颁发不动产权证的配套实施办法。争取到省政府下放10公顷以下填海项目的海域使用审批权限。在全国首家开展海上构(建)筑物可出资登记,获准开展开发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打造沿海绿色生态走廊,实施盐土绿化,经验在全省推广。落实省市联动、驻点办公机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充分体现“南通元素”。组织开展沿海开发系列课题研究,形成一批有重大影响力的理论和应用研究成果,得到了省市等主要领导的批示。建立会商会办机制,通过市沿海开发、洋口港开发和通州湾开发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沿海开发、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出台考核评价办法,纳入全市综合经济大考核体系。确立年度工作重点,2012年“管理创新年”、2013年“规划提升年”和2014、2015年“项目推进年”活动,形成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的工作推进机制。开展“江海联动--武汉行”合作恳谈活动,签订了汉通两地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5月,组织召开首届长江经济带(南通)合作发展研讨会暨江海联动开发合作年会。
  第三节 “十三五”沿海前沿区域发展面临的环境
  从国际环境看,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保护主义抬头,外部环境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从国内环境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特别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展开,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唱响,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同并进,这为南通沿海开发既提供了重要契机,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机遇:一是多重国家战略叠加集中释放。“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全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江苏沿海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积极对接上海自贸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和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为南通沿海新一轮发展拓展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二是重大改革发展平台活力竞相迸发。全面推进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着力打造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加快推进沪苏通融合发展,为南通沿海开发提供了强大动力。三是国家重要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不断完善。随着沪通铁路等一批重大工程的建成,南通将成为国家沿江沿海大通道互联互通的重要节点,为在更大范围内集聚发展要素、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提供了有力支撑。四是沿海增长极效应将持续显现。随着沿海港口、产业、城市等重点项目的陆续建成,沿海前沿区域的发展将进一步提速,为市域经济发展提供更强大的动力。
  挑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发展方式粗放,产业层次和附加值率不高,经济结构调整任务艰巨。二是创新能力不强,以创新型发展为特征的区域竞争压力巨大,沿海创新载体建设不够成熟,人才集聚能力较弱。三是沿海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以港口为核心的临港产业、物流产业发展受到制约。四是对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沿海城镇功能配套仍显不足。五是制约沿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金融、用地、用海等资源向沿海集聚的制度约束矛盾有待化解,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中的难点尚需突破。
  总体上看,“十三五”时期是南通沿海开发实现《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到2020年第二阶段目标的重要阶段,也是南通沿海前沿区域打造产业带、城镇带和风光带的关键阶段。这一时期也是南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战略机遇期、陆海统筹江海联动的黄金发展期、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攻坚突破期。南通沿海前沿区域作为南通转型发展的新空间、新载体和新引擎,在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中应当发挥更大作用。
  第二章 总体定位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实现沿海开发全省领先为目标,以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激发活力,以开放开发为发展动力,以港产城融合发展为主线,以产业向沿海集聚为导向,积极推进一体化发展,打造海洋经济强市,加速形成特色鲜明的沿海产业带、城镇带、风光带,加快把沿海前沿区域建设成为南通乃至全省新的经济增长极。
  第二节 开发原则
  科学规划,集聚开发。坚持科学规划,优化沿海前沿区域空间开发格局,按照产业集中布局、城镇集聚发展、资源集约利用的原则,实施陆海统筹、江海联动、一体化开发。以大中城市为依托,以交通干线为纽带,以沿海重点区镇为节点,统筹沿海前沿区域与腹地经济发展,提高沿海开发的集聚效应和整体效应。
  统筹协调,集约开发。根据港口、航道、滩涂等重要资源条件和发展基础,加强区域内部资源整合,合理确定各区域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强化产业间分工协作。统筹区域重大规划布局,提高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水平,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改革创新,开放开发。强化创新在沿海开发中的核心地位,把创新贯穿于沿海开发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南通陆海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政策优势,加强与国际接轨、融入上海、跨江合作、服务苏北,形成江海联动、跨江联动的开放开发新局面。
  生态优先,绿色开发。按照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重视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深入推进绿色循环低碳的生产方式,积极倡导节约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强化生态优先意识,增强沿海前沿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节 发展定位
  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沿海经济增长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沿海创新能力,推进打造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性现代物流基地和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基地,保持沿海发展增速持续领先,提升沿海前沿区域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比重。
  江海交汇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滨海新门户。推进交通转型,以沿海通州湾港区、洋口港区、吕四港区为主体,加快深水航道、泊位建设,完善集疏运体系,推进江海联运,加快提升港口功能和港城配套,强化与上海及周边地区港口合作,建设区域性国际航运枢纽,打造南通面向亚洲和太平洋的滨海新门户。
  江苏沿海生态宜居的创业新天地。充分利用滨江临海、区域生态环境良好的条件,按照城市转型工作要求,推进沿海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以通州湾滨海港城为核心,加快推进沿海重点镇建设,完善和提升生产生活配套功能,打造江苏沿海生态、宜居、创业的新天地。
  第四节 主要目标
  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江海组合强港、长三角北翼重要的先进制造业集聚带,功能配套完善特色鲜明的城镇带和具有江风海韵特色的旅游观光带,继续保持沿海开发全省领先地位。沿海前沿区域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速要快于全市面上5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到2020年,沿海前沿区域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500亿元,对南通全市经济贡献份额达到25%;沿海前沿区域形成工业应税销售超“500亿”产业园区1家、超“300亿”产业园区3家、超“200亿”产业园区4家;沿海港区建成万吨级以上码头泊位22个,沿海港口货物规划通过能力3800万吨。
  第三章 空间布局
  按照“江海联动、港城互动、轴向带动”的空间开发理念,以打造沿海经济隆起带为主线,以交通干线互联互通为支撑,以沿海重点区镇为依托,逐步形成“一轴、三港区、八作业区、十二功能区”的开发格局。
  第一节 打造沿海经济隆起带
  优化沿海“三带”发展布局。充分发挥沿海前沿区域的资源、区位和发展基础等方面优势,以打造沿海产业带、城镇带和风光带“三带”支撑沿海经济隆起带建设,不断优化和完善“三带”发展布局,促进资源向优势板块集聚,培育发展壮大一批重点产业板块、城镇板块、旅游板块,促进沿海产业园区、城镇和生态建设和谐发展。
  沿海产业带。建设沿海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能源、石化、海工船舶、重装备、物流等产业,打造新兴产业基地和海洋产业集聚区,加快培育引领江苏沿海开发方向、对全市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海洋经济产业带。
  沿海城镇带。按照绿色低碳理念,推进以通州湾示范区滨海港城为核心,沿海重点镇为重要节点的滨海城镇带建设,围绕服务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打造功能配套完善,发展特色鲜明的沿海城镇带。
  沿海风光带。着力提升沿海前沿区域发展品质,做优做美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沿海旅游度假区、国家中心渔港、海洋公园、生态农业、观光农业、湿地保护区、生态廊道、森林公园、盐土绿化等工程建设,形成沿海休闲旅游风光带。
  第二节 完善海岸带岸线功能分区
  遵循功能利用、集约使用、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自然条件和开发现状,按照海洋功能分区明确岸线功能。
  港口岸线。规划109.2公里,用于建设港口航运区和临港产业区,其中洋口港区29.5公里,通州湾港区48.7公里,吕四港区31公里。
  农渔业岸线。规划33.5公里,用于渔港扩建、设施渔业基地建设和高效特色水产品养殖。其中包括小洋口国家中心渔港、吕四国家中心渔港、东灶国家中心渔港、刘埠一级渔港。
  海洋生态保护和旅游观光岸线。规划25.7公里,用于海洋和海岸自然生态保护、生物物种自然保护、自然历史遗迹保护和大众化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主要分布在小洋口旅游度假区、圆陀角旅游度假区等。
  其他岸线用于发展预留等。
  第三节 合理布局港区及作业区
  加快构建以通州湾港区为主体,洋口港区、吕四港区为两翼的沿海港群布局,以建设第三代港口群为重点,加快深水航道和泊位建设,推动沿海三大港区分工协作、差异化发展。通州湾港区以服务临港工业起步,加快进港航道和煤炭物流码头建设,逐步建设成为现代化综合性港区;洋口港区打造以LNG、石化为主的液化品物流港区;吕四港区打造以粮油、冷链物流为主的临港工业港区。根据港口规划布局,洋口港区发展长沙作业区、环港作业区(预留)、老坝港作业区(预留);通州湾港区发展通州湾作业区、海门作业区;吕四港区发展吕四作业区、塘芦作业区(预留)、连兴港作业区(预留)。
  第四节 打造沿海十二个功能区
  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按照“东港西城中海湾”的发展格局,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努力把示范区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北翼桥头堡、江海联动现代物流集聚区、江海产业联动发展先导区、陆海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区。
  海安老坝港滨海新区。做大做强石材、家具、生物、新能源等主导产业,加快产城融合,全力打造华东最大的石材产业基地,全球全产业链家具产业基地,加快南黄海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建设,打造产业集聚度高、单位开发效益好的省级滩涂综合开发试验区。
  如东小洋口旅游度假区。以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繁荣洋口镇区、化工企业总部及研发配套服务区为总体目标,打造国内外独具特色的“海洋、海泉、海鲜”旅游目的地。
  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以发展化学药、植保化工、化工新材料为重点方向,兼顾发展以海上风电开发为龙头的新能源、装备制造、特色物流,推动产业升级,打造长三角地区最具生命活力、发展张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专业精细化工园区。
  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以发展海洋渔业、绿色农业、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为方向,打造全省乃至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特色农业综合开发区。
  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以发展能源、石化、新材料、石材、现代装备制造等产业为主,打造沿海重要的LNG集散中心、液化品仓储物流基地、临港石化产业链和新材料产业链基地、石材产业区域交易中心以及海上智能装备产业基地。
  海门港新区。以装备制造、新材料、食品轻工、现代物流等为重点,加快滨海新城、蛎岈山国家级海洋公园等建设,打造富有活力的沿海经济增长板块。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以石化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力能源、现代物流为发展重点,积极发展渔港经济,打造沿海重要的集工业、物流、商贸、渔业、旅游度假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产业区。
  启东江海产业园。围绕通用航空、农业生态观光、休闲旅游、高端养老等产业方向,打造接轨上海、面向国际的“产业高地、生态新区”和苏沪合作示范区。
  启东滨海工业园。以装备制造、精密机械、船配汽配、电子电器为四大支柱产业,推进产业升级,加快科教一体、产城融合发展,打造沿海最具活力的中小企业发展集聚区。
  启东圆陀角旅游度假区。以江风海韵为核心特色,打造融生态观光、运动休闲、科普教育、会议会展、度假人居等一体的中国江风海韵体验基地、长江口生态旅游度假基地。
  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以海洋工程装备、特种船舶制造等为主导产业,打造国家级海工及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第四章 重大基础设施
  第一节 大力建设沿海港区
  以深水航道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引领,以专业化深水码头建设为重点,加快沿海以通州湾港区为主体,洋口港区和吕四港区为两翼的组合港口群。
  通州湾港区。以服务临港工业起步,加快推进深水进港航道和煤炭物流码头建设,逐步建设成为现代化综合性港区。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上,开工建设通州湾港区进港航道一期(15万吨级)工程、腰沙围垦一二期通道工程、二港池防波堤、二港池防波堤、腰沙围垦三期通道、北部作业区防波堤、北部作业区纳泥围堰等工程,港区力争具备15万吨级航道通航条件。在码头设施建设上,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4个,力争建成北部港区起步码头(15万吨级)、二港池华电码头、二港池公用码头工程(5万吨)。
  洋口港区。着力打造以LNG、石化为主的现代化液化品公共物流港区,重点加快建成烂沙洋北水道15万吨级航道工程,开工并建成液体化工二期码头,争取开工建设协鑫汇东LNG卸船码头及装船码头、10万吨级石化码头、5万吨级散杂货码头等工程。深化靠岸挖入环抱式港池建设。深化环港作业区规划研究,形成技术储备,为港口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新增泊位2个。
  吕四港区。以现代化物资运输和临港工业服务为主,大力发展粮油、建材及冷链运输,重点建成港区10万吨级进港航道,开工建设环抱式港池进港航道一二期工程,深化研究5万吨级进港航道上延二期(东灶港-小庙洪水道根部、大唐-东灶港码头)等进港航道工程,加快建成广汇能源启东液化天然气分销转运站码头、东灶港作业区燕达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配套码头、海润达通用码头,开展吕四作业区液体化工码头一期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东凌粮油码头一期等码头工程,新增万吨级以上7个。
  第二节 着力构建沿海综合交通枢纽
  按照适度超前,优化结构、提高等级、完善配套的原则,加大综合交通、电网、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通用机场布局,加快建成沿海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与沿海开发相适应的综合集疏运体系。
  铁路。加快沿海港口铁路联通,重点推进通州湾、洋口、吕四等港区疏港铁路规划建设,发展铁水联运。
  公路。加快提升沿海干线公路建设,建成海启高速,推进锡通高速北接线工程、334省道如东东段、洋骑线等重大工程。
  航道。加快江海河联运工程建设,建成九圩港复线船闸及通江连接线,开工建设通扬线航道整治工程,实施通吕运河改造升级工程,加快沿海港区内河疏港航道规划建设,提升航道等级,深化长江口北支综合开发利用研究。
  管网。加强电力油气管网建设,继续完善沿海输变电工程,构建枢纽型智能电网。建成如东-海门-崇明LNG管道项目,加快推进吕四-海门-通州LNG管道项目,形成油气管网输送体系。
  第三节 提升沿海水利保障能力
  强化水资源保障供给。扩大引江能力,续建九圩港泵站,整治通扬运河、焦港,拓浚或疏浚江海河、丁堡河、九洋河、马丰河、掘苴河、中央河、三和港、余丰河、团结河等骨干河道,增强地区输水能力。继续做好东凌水库配套工程建设;规划建设遥望湖,为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区提供备用水源。集中建设区域水厂,重点实施西北片、启海片、通如片三大引江供水续建工程和狼山、崇海、洪港、长青沙等水厂建设,扩建狼山水厂和长青沙水厂取水口,新建李港水厂取水口,进一步完善输配水管网,改善沿海地区淡水供应。
  推进海堤建设工程。对海门市2.3km、启东市3km省达标海堤按照不低于50年一遇标准进行加固;新建海堤结合滩涂围垦规划,按照适当标准建设,其中外侧仍然需要圈围的堤段作为过渡性海堤,按照50年一遇标准建设。外侧无围垦需求的海堤作为一线海堤,按照不低于50年一遇标准建设。对沿海涵闸下游港道冲刷严重区域进行抛石护底、护岸,对侵蚀性海岸海堤堤脚抛石护底。加固沿海防汛通道建设。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沿海穿堤建筑物进行加固,对港道过长的可结合围垦方案改建或外迁。
  提高防洪排涝能力。加强入海河道的综合治理,对市级骨干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全面提高排涝和冲淤保港能力,加快入海河口治理,恢复提高沿海港道的排水能力。加强港道水文、泥沙、地形等方面的观测,开展沿海港道变迁、淤积规律和防治措施的研究。中心城区和二级中心城市除涝达到20年一遇,骨干河道水位不超过控制水位。其他重点镇城市除涝达到10-20年一遇标准。
  第四节 推进建设“智慧沿海”
  提升沿海通信设施。积极落实“互联网+”南通行动计划,强化沿海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宽带、融合、泛在、共享、安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继续加快以光缆为主、微波和卫星通信为辅,面向多媒体通信的宽带化传输网络。开展公共区域、热点区域WiFi覆盖,大力建设以4G网络为主、以WLAN为补充的无线高速宽带网络,大力发展数据和多媒体业务。积极支持智慧应用、智慧服务等试点示范,依托新型基础设施和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大力推进智慧港口建设。建设覆盖沿海的海上通信系统,加快海上预警预报、搜救抢险、环境监测等信息系统配套建设,完善海上通信和搜救功能,促进海洋渔业和海上施工等安全生产。
  打造互联网平台载体。争取互联网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等功能性基础设施布局沿海。积极发展移动互联网产业,鼓励开展移动互联网服务模式创新,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等应用。大力培育网络服务平台,发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平台、交易平台、媒体平台等。着力推进家纺、船舶等重点行业电子交易平台、云服务平台、综合信息平台等垂直类特色平台建设。推进沿海重点城镇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在民生领域全面推广数据信息应用,推进智能化。
  第五章 产业发展
  强化沿海人才、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集约化发展,大力推动临港产业集聚发展,着力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导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现代农业为基础的沿海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先进制造业
  船舶海工。建设世界一流的船舶海工产业基地。推动高技术船型、主流常规船型、节能环保型VLCC及VLOC等产品研发建造。培育游轮游艇等高附加值船型生产能力。重点发展船用发电机组、齿轮箱、舵机、全自动码头及港口设备、船用导航、自动控制设备等。大力发展新型钻井平台、浮式生产储卸装置、海洋工程作业船、起重铺管船、水下工程装备、海上及潮间带风机安装平台等,积极发展钻井包、抬升锁紧装置、动力定位系统、电子电控系统等海工关键技术和设备,提高配套率,努力提高设计能力。
  装备制造。建设全国重要的装备制造基地。重点发展智能装备、电力装备、航空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等产业,加速产业集聚,提升沿海前沿区域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水平。智能装备,加快研发高精密减速器、高档伺服系统、智能数控系统、智能通讯等关键共性技术及部件,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设备(3D打印)、高性能数控金属切削与成型机床、多轴联动加工中心、柔性制造单元等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电力装备,推动电力生产、供应各环节智能化、绿色化,加快发展超临界火电、大型核电机组配套设备,以总装及核心零部件发展为核心,完善风电装备产业链,加快研发特高压大容量交直流输电、柔性直流输电核心技术,加强新型中高压变压器等配电设备技术研究,积极发展特高压、超高压交直流输变电成套设备和关键产品,大力发展智能电网输变电设备和柔性输变电设备;航空装备,力争突破新型航空材料等关键技术,鼓励研制中小型飞机、无人驾驶飞机等整机,积极发展飞机维修改装,大力发展航空小型发动机、装备电缆等配套产品,加快开发北斗导航接收、发送等关键设备和部件;节能环保,热交换产业重点发展循环流化床、工业余热锅炉、水泥余热锅炉等节能锅炉,大力开发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用户新产品,节能型风机重点发展钢铁冶炼、火力发电、核电等大型风机,环保装备重点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等发展水平,加快LED产业发展,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重点突破整车集成、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核心技术,重点发展多元化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锂离子电池、电池隔膜、电机控制等关键零部件。
  能源产业。建设长三角地区重要的能源基地。重点发展液化天然气、石油、煤炭商业储备中转。建成中石油LNG接收站二期工程、协鑫汇东LNG接收站和广汇能源LNG分销转运站,加快推进通州湾示范区华电综合能源基地、大唐电厂二期等项目。争取设立沿海地区电改示范区,建设LNG调峰电厂。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大力发展光伏产业,加快突破光伏发电应用、并网技术,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集成能力;发展以光伏为能源的电源模块、电气设备、可穿戴设备等终端应用产品。
  石油和精细化工。建设国内重要的精细化工生产基地。积极推进与中石油等大型央企、台湾中石化等国际大型企业的合作,继续争取石化及中下游产业链项目。开发应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广谱新型农药技术,定向合成技术,农药制剂低溶剂化、水基化、缓释化技术等。提升发展山梨酸及其衍生产品、吡啶系列产品、甲醛系列下游产业链、新型纺织助剂、高档染料系列产品、功能食品添加剂系列产品。
  新材料。建设长三角地区先进的新材料研发转化生产基地。以高性能、广覆盖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性能特种钢铁材料和不锈钢材料;重点支持碳纤维、石墨烯和生物降解树脂材料发展,重点发展特种合成材料、特种工程塑料、超纤材料、膜材料等新型复合材料;重点发展特种合成材料、特种工程塑料、膜材料、高分子材料、化工新材料等新型合成材料;努力拓展先进半导体制造材料、光纤预制棒等电子材料。
  轻工食品。建设长三角地区具有影响力轻工业基地。积极发展电子调速和控速电动工具,开发大功率、低噪音、高效率、节能型产品。支持高档纸业、中高端自行车制造业发展。鼓励发展传统工艺制作。做大做强高档精炼油、保健油、面粉深加工等产业特色。加快发展水产品深加工,开发速冻、即食、调味等功能性水产品及净品,扩大贝类、藻类生产加工的品种和能力。
  冶金建材。建设长三角特色鲜明的冶金、金属制品及新型建材生产基地。积极争取国家大型钢铁企业与本地企业联合,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精品特钢、优质棒材、不锈钢型材、合金钢管材、船用钢板等关键品种,发展大型钢结构及特种金属制品等深加工产品。重点发展新型节能环保建筑材料及模块化房屋(PC)材料,培育3D打印建筑新材料产业。
  第二节 现代服务业
  现代物流。建设长三角北翼现代物流中心。依托沿海港口交通节点,围绕港口、公路、航空、铁路、快递、保税、大宗物资等七大重点物流领域,培育沿海通州湾江海公铁物流园、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现代物流园、海门港综合物流园、吕四港综合物流园、海安商贸物流中心、临海高等级公路海安综合物流园和港口多式联运物流园等现代物流园区、专业物流中心和现代物流龙头企业。着力推进港口物流项目建设,增强配套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鼓励供应链管理服务,着力提高物流装备现代化、管理信息化、服务一体化水平。
  旅游观光。打造长三角重要的旅游休闲目的地。发挥南通沿海地区海洋、湿地、温泉、文化等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科学规划和整合开发旅游资源,着力打造沿海旅游观光带,着力推进圆陀角、小洋口、吕四渔港、蛎岈山、通州湾、江海产业园、中洋河豚庄园、东凌湖等旅游区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沿海农村生态休闲观光旅游;大力发展以海洋运动、体验为主题的游艇、帆船等海上运动旅游项目;创造条件引进发展邮轮经济。
  现代商贸。打造长三角特色商贸中心。依托沿海港口、海洋等优势资源,加强沿海商贸网点和专业市场建设,做大做强沿海电动工具、海门海产品国际贸易、吕四水产品贸易、如东条斑紫菜及海产品交易等大型专业市场,规划建设东盟-通州湾大宗商品贸易中心,鼓励流通企业建立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交易。
  第三节 现代农业
  海洋渔业。实施“上岸下海”战略。以国家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为依托,加快远洋渔业发展,推进集渔民居住、渔船保障、水产品加工、贸易、物流、餐饮、休闲等于一体的渔港区域综合开发,建设现代远洋渔业基地。优先发展高效生态海水养殖,培育现代渔业园区。建设海洋生物资源精深加工区,打造一批特色优质产品。大力发展浅海滩涂养殖业。合理开发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发展高效、生态养殖,养殖水产品全面达到无公害标准。
  种植业。优化沿海前沿区域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重点培育蔬菜园艺、生态林业、休闲农业等优势产业。以设施化为重点,大力发展以蔬菜种植、设施栽培、花卉苗木为主要内容的蔬菜园艺,进一步提高蔬菜园艺综合效益。以沿海防护林为重点,进一步发挥生态林业的美化功能,全面构建沿海生态廊道。以精品化为重点,进一步培育沿海休闲农业的持续吸引力,推进重点休闲农业项目建设。
  畜牧业。稳步发展畜牧业,做大优势产业,以生态化为重点,进一步提升规模畜禽标准化水平。重点提升规模畜禽养殖基地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分散、小规模的畜禽养殖。
  第六章 海洋经济
  围绕建成“全国海洋经济发达区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总体目标,以建设国家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市为抓手,着力提高海洋经济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推动全市海洋经济供给结构调整和优化,提升海洋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促进海洋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优化海洋经济布局
  围绕沿海开发总体布局,根据海洋自然资源、区位和产业发展基础,科学统筹海洋经济发展,合理布局海洋经济发展平台载体,着力构建以沿海中心渔港为基础的海洋渔业基地,以海工船舶及海洋新兴产业为基础的海洋先进制造基地,以沿海三大港区为基础的海洋运输服务基地,以沿海旅游度假区为基础的海洋旅游度假基地,推进通州湾国家海洋经济产业园。把沿海前沿区域建设成为南通发展海洋经济的重点区域,打造全国重要的海洋产业基地。
  第二节 加快海洋产业转型升级
  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船舶海工等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水平,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提升装备研发、制造、配套和总承包集成能力。鼓励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能源、海洋化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海洋服务业,加快提升沿海港航物流产业,推动发展滨海生态旅游、海洋金融、海洋文化创意、海洋信息服务、涉海商务服务、海洋环境保护等。发展现代海洋渔业,重点发展高效设施养殖、浅海养殖、远洋渔业、海产品精深加工及耐盐种植业和林业等。
  第三节 建设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
  贯彻落实国家在江苏实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的政策,按照《江苏省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积极推动南通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的建设和申报工作。江苏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按照江苏省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的建设要求,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发挥创新示范作用。有关沿海重点园区,加快发展海洋产业,提升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水平,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第七章 城镇建设
  积极构筑以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滨海港城为核心,沿海重点镇为支撑,一般镇为基础的沿海城镇体系,打造绿色生态宜居、功能配套完善、特色鲜明的沿海城镇带。
  第一节 建设南通中心城市滨海港城
  根据全市中心城市带状加组团江海城市发展格局,加快通州湾示范区的开发建设,打造江苏沿海开发、推进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试验的核心区和先导区,按照“生态休闲城、美丽通州湾”的总体目标,围绕建设现代国际港城、海湾特色新城,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核心区、有序推进新城启动区、生态海洋旅游度假区、湾西创业生活区、东凌生态配套区建设。规划建设连接主城区的快速交通系统,加强互动发展,打造成为具有支撑沿海前沿区域发展能力的重要节点。
  第二节 建设沿海重点镇
  角斜镇。打造生态原型与形态美兼备的生态宜居小镇。建设以长江珍稀鱼类养殖为重点,集农业生态观光、体验、美食和红色文化为特色的旅游宜居小镇。规划布局上强调生态空间与和谐人居的统一。发展家具、石材、生物医药、新能源产业为主导的产业集聚区。
  洋口镇。打造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生态化、循环化化工园区。加强海上风电产业链集聚,打造风电装备制造、仓储物流、维修服务为一体的产业基地。以海洋、生态、地热等资源为依托,打造国内一流的沿海观光目的地、温泉旅游度假胜地。服务配套化工园区和旅游度假区,推进城市建设的形态完整和功能完善,打造产业、城镇、旅游互为依托的滨海综合型新城。
  长沙镇。打造以石化、能源、物流为重点的沿海港口新城。依托洋口港开发建设,城镇设计侧重港口、产业元素,体现科技现代感,重点完善服务港口物流、临港产业发展等功能配套。以宜居生活区、行政服务区、商务商贸区和医疗教育区四大板块为重点,建设功能较为完备的沿海港口新城。
  三余镇。打造沿海工业发达、商业繁荣、功能完善的特色滨海小镇。发展机械制造、新材料、交易市场、现代物流等重点产业,建设具有百年水乡特色文化的生态休闲居住区,打响休闲农业产业带和生态观光农业产业园品牌。
  包场镇。打造自然风光与名人效应并举的现代工贸小镇。依托沿海港口资源和产业基础,重点做大做强重装备和食品两大支柱产业,建设沿海建材中转物流中心,依托蛎岈山国家海洋保护区发展生态旅游。城镇建设上按照县级副中心的级别规划建设,强化对产业、贸易等公共服务平台配套,打造沿海重要的现代工贸中心。
  吕四港镇。打造海风古韵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渔港风情古镇。依托千年渔港,挖掘吕祖文化、海洋文化,打造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渔港风情区。依托新建的环抱式港池,重点发展粮油等大宗散货物流,配套发展临港产业。在规划建设上按照滨海小城市的标准,重视古镇保护与开发建设、历史传统与现代化相结合。
  近海镇。打造具有鲜明产业特点的现代化新兴工业小镇。重点强化与上海的全方位合作,推动产业园区提档升级,重视生产性服务业功能配套,体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元素,打造启东乃至上海北郊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齐全的现代化工业新城。
  寅阳镇。打造国际一流海工船舶基地和具有南通地方特色的江风海韵小镇。充分发挥其滨江临海的优越地理位置和旅游资源,体现旅游、休闲、度假元素,建设生态、绿色、宜居小镇,发展会展、养老等服务产业。做大做强海工船舶产业,打造国际一流的海工船舶产业基地。
  第八章 滩涂开发与利用
  从实际需求出发,按照依法、科学、适度、有序的原则,坚持开发、保护、集中并重,科学论证“好围、要围、能围”的可行性,全力争取,适度超前,为拟定用海项目提供空间,为计划争取项目提供落户依据。
  第一节 开发方案
  根据省、市滩涂开发规划方案,组织做好科学围垦与开发利用滩涂,针对沿海滩涂地貌、水动力特征及其冲淤特性,尽量减少滩涂围垦对河口湿地的侵占,加快湿地整治修复;最大程度地避免对海洋保护区的影响;注重保护现有沿海港口、深水航道资源,满足未来深水港口以及产业、城镇发展需求。充分开发利用已成陆海域,完善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和产业空间布局,加快实体用海项目落户。制定用海项目投资强度标准,推进集约节约用海。注重保护与延伸自然岸线,科学开发利用港口岸线。
  依据《南通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按照海洋基本功能区中的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及旅游休闲娱乐区等功能划分,组织做好围填海工程。
  第二节 利用方向
  滩涂围填新形成的土地统筹用于港口、交通基础设施、临港产业、农业、城镇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原则上,滩涂匡围利用以综合开发方向,优先用于发展农业、耕地占补平衡、生态保护和临港产业项目用地。
  农业用地,主要用于市区耕地占补平衡,重点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增加农业供给能力。旅游生态用地,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天然湿地、沿海防护林、护岸林草等,适度发展滨海旅游。建设用地,集中布局城镇、港口、临港产业,提高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综合开发中,可采取与农业开发、生态兼顾相融的方式发展渔光互补等新兴产业,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
  第三节 滩涂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
  按照省滩涂围垦综合开发的相关要求,加强探索和研究,先期开展滩涂综合开发试验试点,积累经验,形成开发新机制,为全面完成滩涂围垦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南通沿海开发的重要节点和具备条件的围区要积极做好滩涂综合开发试验试点工作。
  第九章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落实《南通市海洋生态红线区保护规划》,坚持沿海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推进,合理开发利用沿海资源,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强化沿海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和完善,促进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沿海重要资源保护
  保护滩涂湿地。继续加强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科学实施滩涂围垦,避免沿海湿地退化,积极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禁止在保护区域内新建排污口,禁止实施与湿地保护无关特别是对湿地保护产生不利影响的各类项目,禁止在保护区域内进行违章采伐等活动。
  保护淡水资源。建立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节点的饮用水源安全网络,加强备用水源地建设和清水通道环境保护,保障沿海开发水资源利用。
  保护渔业资源。继续大力实施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工程和海洋伏季休渔,压缩海洋捕捞力量,打击滥捕等不法行为;继续开展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建设人工鱼礁,修复渔场环境;建立和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减少海水养殖的自身污染。
  保护珍稀生物资源。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监管网络,有效保护珍稀生物物种资源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严格监管外来物种引入和转基因物种扩散。加强长江口北支汇聚流自然保护区和沿海湿地建设,重点保护白鳍豚、江豚、中华鲟、白鲟、长江鲟等珍稀濒危水生动物资源及勺嘴鹬世界珍稀鸟类;加强野生动物繁育基地和珍稀植物培育基地建设。
  保护海洋自然和历史遗迹。重点加强启东龙王庙古海岸,海门蛎岈山、范公堤、如东海中沙洲并陆遗迹蛤蜊舍等自然和历史遗迹的保护,科学合理地开发,禁止破坏性开发。
  第二节 生态功能区建设
  生态林。大力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在海堤及滩涂地区建设生态林、观赏林和经济林带,形成沿海自然生态防护屏障。推进森林旅游绿色观光工程,建设森林公园,逐步提高沿海地区森林覆盖率,改善沿海生态环境。
  生态隔离带。在城镇和产业密集区周围建设绿色生态空间,在交通主干道两侧建设防护隔离林带,在临港产业园区周边建设生态隔离区。
  第三节 海洋灾害防治
  完善海洋生态环境预警预报体制和信息系统。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海洋灾害预警预报机构及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海洋气象、赤潮、风暴潮、海洋地质灾害等的监测、预警预报和防御决策系统,制定有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建设海上交通管理系统,加强海上搜救设施和搜救基地建设,逐步配备现代化、信息化的技术装备,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重大气象灾害防治。加强海上气象监测,在沿海设置固定自动气象站和船舶自动气象站,在主要商港、渔港设置能见度观测仪,在外海的北、中、南分别设置海洋监测平台,同时在市预报中心设置卫星地面接受系统,提高海洋气象信息收集和海洋气象预报的能力,对重大灾害性海洋天气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健全海洋天气预报传输网络,建立预报服务业务体系和完善的海洋气象信息发布体系,及时发布海水海洋气象、海浪预报信息。
  防治海岸侵蚀、风暴潮。加快护岸工程建设,重点保护东灶港至蒿枝港30公里冲刷型岸段,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护岸(堤)、护滩;积极探索海岸治理与港口开发建设有机结合的途径;着力改善海滩环境,防止海岸后退。加强风暴潮防治,提高江海堤防标准,加强维护管理,完善防汛抢险措施,建立健全保险和救助制度。
  第四节 污染防治
  陆域污染源治理。加强陆源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着重抓好沿海陆域、近岸海域、河口附近海域的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好氮、磷、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有机物污染,使陆域和近岸海域控制区的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加强水环境治理。合理利用海洋环境容量,统筹布局沿江、沿海达标水排放区及设施建设,实现环境治理江海联动,整体提升南通水环境质量。加强城镇污染治理,强化近岸海域保护,加强沿海化工园区、入海河流、河口等水环境综合治理。研究建立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探索入海河流的河海断面交接制度。
  大气环境治理。限制高污染燃料使用,重点控制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排放总量,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国家二级标准。
  固体废物治理。加快沿海开发区域危险废物配套处置设施建设,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建设,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强沿海开发区域垃圾分类回收,提高生活垃圾收运水平。
  噪声污染防治与管理。加强噪声控制,有效隔离工厂企业等噪声源与开发区域内的居民住宅。
  海上流动污染源控制。完善港口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理设施,加强船舶污染防治,逐步实现运输船舶油类污染物零排放,逐步减少渔船排污入海量。规范各类海上作业,加强海上倾倒区的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制定处理海上船舶溢油、有毒化学品等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减少灾害影响。
  特殊功能区监管。主要包括:新北凌闸外、小洋口闸外、东安闸外、新中闸外、东灶港闸外、大洋港闸外等河口排放区和洋口港区临海工业企业尾水达标排放区等临海企业入海排放区。随着沿海开发的深入推进,进一步合理调整排放口布局,实施集中处理、集中排放。
  第五节 严格环保准入
  严禁在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管控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人口聚集区等,新、改、扩建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制定和完善重点防控行业市场准入条件,根据行业不同情况,进一步提高节能、环保、安全、土地使用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准入标准,实施涉重金属产业准入公告制度。新(扩)建项目应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依法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开发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六节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南通市沿海开发规划》和《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沿海发展现状进行编制,本规划内容基本没有超出上述规划的范畴,主要对沿海前沿区域重大港产城发展空间布局的宏观引导和功能定位的进一步细化明确,按照本章生态与环境保护的措施落实,符合《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制定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本规划中所涉及的滩涂围垦、港口建设、交通及集疏运等方面的内容均有专项规划支撑,建议按照专项规划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予以落实。
  第十章 规划保障
  第一节 推进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
  按照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推动沿海前沿区域各级各类载体开展改革试点。创新陆海资源配置,编制实施陆海统筹发展土地利用规划,推进陆海空间置换和同一乡镇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等试点;加强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探索陆海资源统一交易,推进用地用海资源向沿海前沿区域倾斜。进一步完善沿海“区镇合一”管理体制,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推动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强化改革试点,打造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先行区。
  第二节 强化重大项目支撑
  坚持把加大项目引进力度和推进项目落地作为促进规划落实的主要举措,加强产业发展研究,主攻大项目,加强与国内大型企业的战略联盟,重点吸引“中字号”“国字头”大型企业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强化产业链发展,主动承接长三角和其它地区优质产业转移项目,把沿海前沿区域建设成为全市重大项目落户的重要载体。加强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建立健全全市沿海开发重大项目库,开展季度观摩点评活动,现场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年度重大项目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
  第三节 提升金融支持能力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引导各类资金投向沿海地区。依托存量资产交易平台,整合现有存量资产资源。壮大市级沿海开发投融资平台,支持市沿海开发集团做大做强,提升市级平台投融资能力。通过设立沿海产业发展基金、发行债券、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吸引战略投资者等方式,为沿海地区发展多渠道筹集资金,继续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加大扶持优质企业上市的力度,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强银企合作,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沿海地区建设和发展提供有效信贷。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准入门槛,积极发展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业务,鼓励和引导民资、外资参与沿海开发。
  第四节 加强人才引进培养
  围绕沿海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鼓励沿海县(市)区设立人才开发资金,用于引进高管人才、领导人才的安家补贴、生活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科研成果奖励等。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海洋专业,加强海洋工程研究。大力开展专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形成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骨干群体和熟练技术工人队伍。
  第五节 加强科技创新支撑
  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通州湾科创城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大力培育自主研发力量,在船舶海工、风电装备、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加快建立创新支撑平台。培育一批较高级别的科技产业基地和特色园区。注重自主创新和开发,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
  第六节 扩大合作开放
  坚持对内合作对外开放并举,加强区域合作,在扩大开放中增创发展新优势、拓展发展新空间。进一步深化沪苏通、通泰盐经济圈研究,积极推进跨江、跨区域联动,主动融入上海、跨江合作、服务苏北、对接长江中上游,有效促进沿海和沿江发展,加快建设开放度高、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长三角北翼江海联动发展基地。
  第七节 提升园区载体承载能力
  按照“区域集中、产业集聚、开发集约、要素倾斜”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沿海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创新园区发展模式,推进建设跨江合作园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特色区中园等,优化园区功能,强化产业集聚,促进集约开发,提升园区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区镇合一后的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加强与产业规划、港口规划的衔接,做到生产与生活相配套、工业与服务业相协调。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项配套服务,提升要素集聚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支持通州湾示范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如东经济开发区、海门港新区等有条件的园区(港区)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港区)、保税物流中心或保税仓库等载体。
  第八节 优化沿海开发政策环境
  积极向上争取将南通沿海开发重大战略构想、重点产业布局、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家、省相关规划或计划,对接《南通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沿海地区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江苏省“十三五”沿海发展规划》等一系列规划政策,确保涉及南通的政策意见快落实、早见效。完善自身各项政策,市级各部门在项目、经费等各类资金、指标等安排上要重点向沿海倾斜,支持沿海地区设立金融、保险、学校、医院、法律服务等机构,推进公共资源向沿海倾斜。在市级重大招商活动中,要加强推介沿海,在符合产业政策的条件下,优先支持相关产业向沿海前沿区域转移。
  第九节 合理共享各方涉海利益
  稳妥处理好沿海各类主体相关利益问题,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处理好政府重大工程与涉海群众利益关系,建立合理的利益调节机制。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积极稳妥推进涉海工程占用海域补偿工作,营造良好的沿海开发氛围。加快实施规模化浅海养殖,有效拓展失海渔民生存和发展空间。完善创新海域征用补偿和保障机制。
  第十节 强化规划组织保障
  强化南通市沿海开发领导小组规划管理、政策研究、统筹协调、重大项目推进、融资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岸线海域等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管理职能,根据本规划要求,下达年度计划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各地、各单位根据本规划,结合职能,推动规划落实。市沿海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本规划及年度计划任务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协调,全面落实本规划的各项任务要求,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通政办发[2016]179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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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通市, 通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