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6〕173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6〕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
南通市“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加快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的关键时期,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依据《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以来南通人口发展形势基本评估
(一)“十二五”以来南通人口发展的主要成就
1.人口总量有所增长。20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分别为730.00万人、766.77万人,比2010年末分别增加1.64万人、3.85万人,其中机械增长贡献率占70.13%。人口出生率保持在7‰左右,自然增长率长期负增长态势有所减缓,机械增长率扭转了“十一五”期间负增长状态,持续保持正增长趋势。
2.人口素质稳步提高。人口健康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平均预期寿命达到80.98岁,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8‰和2.62/10万。人口受教育程度明显提升,2015年末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分别占13.01%和15.34%,比2010年末分别提高了5.34和0.45个百分点,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0.78年,全市基本普及15年教育,成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地级市。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人才资源总量不断扩大。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逐步提高。
3.人口分布不断优化。新型城镇化全面推进,人口城镇化率由2010年的55.8%提高到2015年的62.76%。市区常住人口规模有所扩大,市区以占全市19%的土地面积,集聚了全市32.06%的常住人口,创造了36.23%的地区生产总值。人口、产业集聚与城市发展互动融合,城乡生态环境改善,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2.8%。
4.人民福祉快速提升。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29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67元,城乡居民收入增幅扩大、差距缩小。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面加强,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标准大幅度提高,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权利得到依法保障,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全面兑现。
5.人口服务逐步完善。创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典型培育城市,以公安部门人口信息为基础的全市人口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初步建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水平不断提升。户籍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户口登记迁移条件放宽、手续简化,积极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创造条件,逐步满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需求。
(二)南通人口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与环境分析
1.人口长期“净流出”。南通人口流动的基本格局呈现流出大于流进状态已持续25年。作为流出谋生发展的人口主体大多为年轻型经济活力人口。同时,南通是全国著名的教育之乡,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考录取率位列全省前茅。“五普”以来,南通高考累计录取人数达50余万人,但其中每年返通就业只有40%左右,其中 985、211院校毕业生返通就业不足1%,大量年轻型、高素质人口外流严重。这种“倒挂”现象加剧了“人口红利”的消失,不利于南通人口结构的改善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超少子化”与“深度老龄化”并存。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中少年儿童(0-14岁)78.03万人,占总人口10.69%,处于超少子化阶段。全市65岁以上人口136.88万人,占总人口18.75%,处于深度老龄化水平,并快步向超老龄化迈进。“超少子化”与“深度老龄化”并存已达12年之久,人口结构失衡。
3.城镇化发展水平偏低。南通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第三产业占比不够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城市首位度、人口聚集度偏低,吸纳劳动力容量小,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弱,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在推动农民市民化、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城乡融合、提高城镇化质量等方面仍有较大的可为空间。
4.人才总量不足与结构性矛盾并存。南通人才总量不足与结构性短缺的矛盾成为制约南通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全市每万人口中人才占比在全省位次较低。特别是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研发人才、高技能人才严重不足,人才结构性矛盾明显,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5.核心家庭收缩过度与高风险家庭快速积累并存。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四十多年来,南通累计独生子女率目前已达到78.6%(居全省首位),一方面直接导致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由此引发劳动力短缺、生源、兵源、空巢老人关怀、留守儿童教育等问题;另一方面一旦子女出现身体、心理的严重问题,将对家庭造成重创。南通已成为江苏省计划生育高风险家庭高聚集区(南通失独家庭人数超过山西、甘肃两省之和,与河南省基本相当)。如何在经济补偿、精神慰藉、住房、医疗特别是养老问题方面制定出针对这一特殊群体的政策措施,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二、“十三五”我市人口发展变化趋势
南通的人口发展态势一直领先于全省、全国,“十三五”时期,我市在适应经济“新常态”的同时,人口发展转型的特点也将更加明显,并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
(一)常住人口总量缓慢增长。“十三五”期间,我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仍将持续负增长,但随着全市社会经济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南通吸纳就业的能力将不断增强,外出回流人员将进一步增多,高校毕业生回通就业将会逐年增加,吸引外地人员来通务工、经商、就业、落户也会进一步增多,预计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将达到735万人左右。
(二)生育政策调整,相关公共服务面临挑战。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全市新出生婴儿将在2016年至2017年有所增加,二孩比重有所扩大。出生人口的短期快速增长,将给医疗卫生和基础教育供给带来严峻挑战。从时间序列来看,“十三五”前期妇幼保健(特别是高危孕产妇的妇幼保健)等医疗服务需求将急剧增加;而“十三五”后期及未来更长一段时间内,随着新出生人口相继进入学龄阶段,对幼儿园、小学等基础教育需求将明显增长,这对全市医疗卫生和基础教育的资源布局、供给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减少,经济转型升级更为紧迫。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中15-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为515.09万人,占总人口的70.56%。据预测,至2020年全市劳动年龄人口以每年1.15%的速度逐年下降,至2020年全市实有劳动年龄人口将比2015年净减少50.06万人。与此同时,全市每年的劳动力供给总量及新增供给量同样存在明显的逐年递减趋势。同时,劳动适龄人口的年龄中位数不断上升,年龄结构趋向老化。劳动力市场的上述变化,使得依赖劳动力要素加大投入来推动经济增长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四)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预计“十三五”末,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将接近30%,65岁以上人口将达到153万,一举跨入超老龄化警戒线。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将对医疗卫生、养老保障、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体系带来较大挑战;同时,人口老龄化还将对社会就业、养老金储备、社会投资和消费等领域带来深刻影响。
(五)人力资本成为建设“创新之都”的重要战略资源。“十三五”时期,我市把“经济中心、创新之都、交通枢纽、花园城市”作为城市发展定位,创新驱动列为重要发展战略,人力资本尤其是高素质人才将成为未来区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强化创新驱动、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关键是人力资源开发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随着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和老龄化程度加深,提升劳动者素质,通过劳动生产率提高来代替劳动力数量增长已成为必然而紧迫的任务。
(六)新型城镇化进入深度提质阶段。“十三五”时期,我市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将进入以质量提升为主的新阶段,以都市区为主体形态、城乡协调发展的城市化新格局将进一步体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不断加速。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7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65%左右。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的总定位,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人口发展综合决策,实施积极的人口政策,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家庭发展能力。通过形成合理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有序引导人口合理流动,努力构建人口均衡型社会,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为建设“强富高美”新南通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公平共享。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做好人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治理人口问题的过程中,更加注重底线公平和机会均等,维护和保障每个家庭、每个公民的发展权益,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全体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统筹推进,综合决策。更加注重人口发展政策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正确处理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之间的关系,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3.政策推动,正向调节。完善人口发展政策体系,更加注重运用鼓励性政策措施,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优化人口素质结构,推动人口发展进入良性轨道。加强人口发展政策与相关社会经济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社会政策环境。
4.法治引领,共同治理。坚持依法治理人口问题,不断提高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法治水平。加强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在人口问题治理中的沟通协调和良性互动,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
5.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按照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进人口发展领域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应对解决人口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三)主要目标
1.人口总量:保持适度人口增长,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上升态势,常住人口增长速度超过户籍人口增长速度,逐步改变人口长期“净流出”状况。
2.人口素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稳定在99%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稳定在99%以上;在职人员培训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2年。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市高技能人才达到38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32%。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保障水平,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进一步降低。
3.人口结构:积极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与外来年轻人口,特别是高素质人才定居政策,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正常。
4.人口分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65%左右。全面实施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创新完善人口服务管理制度,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5.民生保障:全面推进保障制度一体化,提高保障覆盖率。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框架全面建立,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十三五”时期南通市人口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15年 |
2020年 |
指标性质 |
人口总量 |
1 |
户籍总人口数 |
万人 |
766.77 |
保持增长趋势 |
预期性 |
2 |
常住总人口 |
万人 |
730.0 |
保持增长趋势 |
预期性 |
|
3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1.38 |
逐步提升 |
预期性 |
|
4 |
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 |
0.94 |
≥0.95 |
预期性 |
||
人口素质 |
5 |
出生缺陷发生率 |
‰ |
4.73 |
≤4 |
预期性 |
6 |
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1.88 |
≤5 |
预期性 |
|
7 |
婴儿死亡率 |
‰ |
2.62 |
≤4 |
预期性 |
|
8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3.88 |
≤8 |
预期性 |
|
9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80.98 |
≥80 |
预期性 |
|
10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19.70 |
≥24 |
预期性 |
|
11 |
具有大专以上教育程度人口 |
% |
13.01 |
18 |
预期性 |
|
12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0.78 |
12.2以上 |
约束性 |
|
13 |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3.9 |
≥15 |
预期性 |
|
14 |
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比例 |
% |
7.03 |
≥7 |
预期性 |
|
人口 结构 |
15 |
出生性别比 |
106.73 |
103-107 |
约束性 |
|
16 |
60岁以上常住老龄人口比例 |
% |
27 |
29左右 |
预期性 |
|
17 |
劳动年龄人口比例 |
% |
70.56 |
≥63 |
预期性 |
|
人口分布 |
18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62.76 |
70 |
预期性 |
19 |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 |
—— |
65左右 |
预期性 |
|
20 |
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覆盖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
民生保障 |
21 |
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 |
% |
69.0 |
70.0 |
约束性 |
22 |
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 |
% |
70.8 |
73 |
约束性 |
|
23 |
林木覆盖率 |
% |
23 |
24 |
约束性 |
|
24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万元 |
3.63 |
5.50 |
预期性 |
|
25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万元 |
1.73 |
2.65 |
预期性 |
|
26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1.92 |
4左右 |
预期性 |
|
27 |
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 |
% |
97 |
98 |
预期性 |
|
28 |
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
29 |
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 |
张 |
4.94 |
≥6 |
约束性 |
|
30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 |
人 |
2.30 |
≥2.5 |
约束性 |
|
31 |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覆盖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
32 |
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 |
张 |
31.5 |
40 |
约束性 |
|
33 |
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比例 |
% |
41.31 |
50 |
预期性 |
四、“十三五”人口发展主要任务
(一)坚持人口发展综合决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管理机制,从政策上明确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职责任务,培育与引导各部门的人口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从大人口视角准确把握人口发展的运行规律,把人口问题纳入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加以思考和谋划。整合社会资源和行政资源,深化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研究。重点加强对人口总量、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结构、人口迁移等人口发展趋势的中长期预测,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性、基础性影响,准确把握人口变动趋势,深入研究不同阶段的人口政策取向及主要任务,为人口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2.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稳妥有序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实,引导群众有计划按政策生育。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完善各项经济社会方面的政策,在税收、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各方面出台优先优惠政策,降低群众生育、养育成本。建立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完善出生人口信息报告与共享制度,准确把握出生人口动态,及时作出人口出生预报,为政府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提供依据。
3.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继续开展婚育新风和关爱女孩行动,反对和消除性别歧视,制定和落实有利于女性成长和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促进社会性别公平和谐发展。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强化孕期服务和孕情监测。加强B超使用管理,把打击“两非”与流动人口管理有机结合,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双向服务管理,依法严厉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
4.制定并实施积极的人口发展政策。科学把握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互动关系以及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的变动趋势,围绕人的全面发展,着力构建人口迁移流动、生育、养老、人力资源开发、家庭福利等人口发展政策体系,加强对人口均衡发展状况的跟踪监测,预警预报重大人口安全问题,做好地区、部门之间人口发展相关政策的衔接、配套,形成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社会政策环境。
(二)围绕“创新之都”,打造长三角北翼人才高地
1.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把培育高层次、领军型人才作为关键举措,大力优化和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和激励机制,特别是加快培育、引进攸关南通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建设,既具有专业知识、又熟悉国内外贸易规则和惯例的复合型高级人才。注重打造人才特别区,构建优于周边城市的投入支持、创投配套、税收优惠、生活保障机制。创新人才服务,坚持精准引才、实践育才,做到上一个项目聚一批人才,建一个项目育一批人才。营造绿色人才发展环境,大力建设鼓励创造、乐见成功、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畅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用优质服务支持创新创业,让人才在南通安居乐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视大学生创业平台建设,制定优惠政策,提供创业辅导,落实南通籍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与措施。
2.努力打造产业人才高地。立足于南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实施新一轮江海英才计划,积极呼应江苏建设“一中心一基地”、上海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突出创新驱动,着力打造先进技术转化基地,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推动人才工作,加强人才发展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深度对接,实现人才与项目融合发展,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增强、吸纳和拓展与南通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的能力和空间。以人才引领产业,以产业聚集人才。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带动人口结构优化,倒逼劳动就业结构优化,实现劳动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双向互动、协同提升,促进人口和产业协调发展。
3.通过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提高经济活力人口聚集度。围绕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突出抓项目、抓产业、抓园区、抓服务,加快提升产业竞争能力、创新能力和配套能力,大力培育“3+3+N”产业体系,通过龙头企业在重点链条上选择具有集聚化的产业节点,带动上下游关联产业技术共享和产品配套,进一步拓宽、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的丰厚度,夯实实体经济基础。通过做大、做优、做强实体经济,大量吸收经济活力人口,提升人口聚集度,改善人口结构,拉动内需消费,增加储蓄和社会投资,为促进社会财富积累,改善人民生活,增强城市综合实力提供重要保障。
专栏1:打造人才强市工程
1.建立20个左右海外人才工作联络站。面向全球引进海外优秀创业团队20个海外高层创新人才200名。 2.升级江海英才计划,围绕我市新兴产业培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出台新一轮产业人才发展政策,到“十三五”末,新增“千人计划”专家、“双创人才”等高层次领军人才300人(团队)。 3.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核心,重视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基础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入高端纺织、船舶海工、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重点领域人才5000人,实现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数量“倍增”。 4.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目标,每年建设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100名高级技师,组织1000家企业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组织10000名职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总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5.组织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家海外培训300人次以上,市县联动重点支持1000名科技型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参加国内著名高校专题研修,3000名科技型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人才参加专题培训,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科技企业家培训基地,培养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
(三)加快城镇化发展水平与质量,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1.优化城市功能区划与布局。按照《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对南通的定位,以及“积极发展特色产业,有效承接产业转移,合理布局产业空间,促进产城融合,提升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水平,营造宜居环境,提高人口吸引集聚能力”的要求,坚持高点规划和城乡统筹,聚焦重点区域建设,统筹、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生活、消费等功能区域定位,以中央创新区为核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打造创新之都,加快做大、做优、做特、做畅中心城市,提升中心城市首位度、辐射力和综合竞争力。
2.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在劳动报酬、义务教育、技能培训、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与户籍脱钩,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城市和建制镇转移,缩小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之间城镇化率差距。通过城镇化建设、实体经济与产业升级,吸引年轻经济活动人口,优化人口结构与家庭结构,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城镇化发展质量。
3.推动创业型城市建设。鼓励农村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能人返乡创业,提高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通过统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扶贫、住房城乡建设以及工青妇等部门和组织的职业培训资源,引导农村劳动者按需培训、适岗提升,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提供系统化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着力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和创业能力。
4.按照实有人口进行公共资源配置。建立以常住人口为核心的城市规划建设模式,全面落实流入人口居住证制度,在农村劳动者流动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农村劳动者综合服务中心,为流动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城乡人口属地化、网格化管理,以社区为平台,全面建立“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新型社区组织架构,对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职业培训、养老、医疗、住房保障、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等提供均等化服务,促进和保障人口有序流动。
(四)提高人口综合素质,加快人口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健康出生。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积极做好优生促进工作,加强婚前、孕前咨询以及均衡营养等易为广大群众接受的宣传指导,普及预防出生缺陷基本知识,实施政府免费的婚前、孕前健康检查项目,建设产前诊断网络,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工作,建立完善的出生缺陷三级干预体系,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2.提升国民教育水平。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加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优质创新发展,加大与地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力度,加快发展多样化的继续教育,重视和支持特殊教育,继续发展老年教育,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加强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加强道德素质和诚信教育,提高国民素养。
专栏2:人口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现代职教体系,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加强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课程和专业建设与行业产业结构契合工作,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促进职前与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增强全民学习能力、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 2.提升妇女儿童保健服务水平。完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强化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全面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35岁至64岁城乡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以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出生缺陷风险三级干预体系,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3.大力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健全保障和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完善健康支持性环境,优化医疗卫生服务,强化社区、单位和家庭参与,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社会文化,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全面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实现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3.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以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医疗保障和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医疗制度,加强性病、艾滋病、慢性病综合防控,加强心理卫生和精神健康工作。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形成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1.做好劳动力人口加减法,推动经济扩量提质。加快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通过项目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做强“3+3”重点产业,做大经济总量,吸引更多外来人口流入。围绕建设花园城市、创新之都,大力实施“三城同创”行动,加快推动交通转型、城市转型,积极建设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为青年和人才创造更多发展机会和良好的生活环境,增强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促进我市人口由数量型红利向质量型红利转变。加快生产方式转变,降低普通劳动力需求,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知识、智力、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型,推动产业集约化、高端化发展,通过减少人力需求量,缓解用工难、用工贵问题。
2.用好、用足国家人口政策,缓解老龄化负面影响。认真执行好国家全面两孩政策,鼓励符合政策的夫妇生育二孩,在医疗保障、生活补助、教育培养等方面出台相关保障措施,让符合政策的夫妻想生二孩、养得起培养得好两个孩子,同时继续推进优生优育工作,提高人口素质。全面落实国家推迟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年龄的政策,缓解单位对新增劳动力的需求,同时鼓励身体健康、具有一技之长的退休人员重新上岗,弥补劳动力短缺带来的影响。以此延长我市人口红利期,为经济转型升级赢取更多时间和空间。
3.放大“长寿之都”效应,发展壮大“银发经济”。加大“长寿之都”、“长寿之乡”品牌宣传力度,做大做强长寿产业,利用我市良好宜居生态环境和特色江海食品,吸引更多老年人到南通来颐养天年,拉动养老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用好供给侧改革契机,聚焦高品质老龄用品市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展老龄特殊生活用品及护理辅助商品、服装服饰等特色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老龄用品一条街或专业交易市场。出台相关扶持“银发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土地、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引导更多社会资本特别是长期性资本投入“银发产业”,同时强化监管力度,研究并出台相关业务的准入标准,保障“银发产业”科学规范发展,培育南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4.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城乡一体化原则,强化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县(市)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站、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四级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以“智慧城市”建设为依托,推进老年居家呼叫服务及应急救援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一名服务对象对应一个呼叫终端,衔接一张服务网络,全程通过一个服务平台实现监管”。强化政策扶持,放宽市场准入,降低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的门槛,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建多功能、综合型、连锁化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机构,积极探索适合各种不同类型、不同层次老年人的“休闲度假养老”“运动健身养老”“长寿养生养老”等公益性和经营性并举的养老服务新模式、新路子。
5.完善养老保障制度。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统一目标,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体系为核心,加强城乡统筹养老保障体系构建的政策设计,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战略构想,为实现统筹城乡养老保障体系提供制度保障、组织保障和政策保障。建立有利于资金积累的养老保障制度,妥善解决好老龄人口的养老、医疗、福利等问题。全面铺开失能老人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统筹城乡标准,切实解决好失能老人及其家庭的后顾之忧。
(六)注重利益导向,保障和改善民生
1.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促进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向利益保障机制延伸和深化,推动经济社会相关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机衔接,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制定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倾斜政策,帮助增加经济收入,解决现实困难,提高社会经济地位。对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不仅要在物质上帮扶,更应在情感上帮扶,加强对失独父母的精神慰藉与心理援助。
2.以优化政策为重点,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全面落实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进行衔接。加快推进全市范围内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制度、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并轨。完善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制度,为失能人员提供日常生活护理和照料保障,提高其生活质量。
3.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以医疗、住房、重残、临时救助、灾害救助为辅助,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广覆盖、多层次、立体式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民生保障政策的衔接配套,增强社会救助的整体功能。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体化以及与其他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联动,落实低保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大教育、住房、就业、司法等方面的救助力度。扩大综合救助范围。逐步推行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针对低保边缘群体的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城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积极推动全市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推动社会福利服务对象由特殊群体向社会公众拓展,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社会福利服务供给模式。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福利的投入,提高老年人、困境儿童及残疾人福利水平。
(七)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增强家庭发展能力
1.完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维护与稳定家庭功能。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健康保健、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方面,加快建立和完善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政策体系。加大对孤儿监护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人口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受灾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的扶持力度,提高家庭发展和抗风险能力。
2.探索建立以家庭为中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建设,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扎实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三大活动,做好初级家庭保健、新婚和计划怀孕家庭的家庭计划指导、怀孕妇女及其家庭的跟踪联系、儿童早期教育、青少年及其父母的家庭教育指导、更年期家庭成员与计划生育家庭老人的生理心理咨询、流动人口家庭与留守家庭关怀等服务,提高全民健康、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水平,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健全完善有利于家庭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全面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八)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1.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就学、就业、医疗保障、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等方面享受同等权利。积极解决妇女就业问题,支持妇女的就业创业,拓展妇女就业创业空间,保障进城务工妇女及其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和返乡妇女实现就近就地创业就业,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切实保障女性员工结婚、生育权益。加大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止力度,严厉打击暴力侵害、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妇女提供安全优质的医疗保障。
2.保障儿童各项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和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加大教育帮扶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权益,将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输入地教育现代化建设和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户籍学生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参加升学考试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推进优质健康资源建设,保障儿童最大限度的享有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严厉打击暴力侵害、拐卖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等问题。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九)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1.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区流动人口服务网络,增设服务网点,提高服务水平,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逐步扩大,基本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以居住证为核心,全面落实流动人口的十六项权益,让每一个“新南通人”做到就业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居住有改善、社保有拓展、维权有依靠、入托入学有保障,增强他们对“第二故乡”融入度与归宿感。
2.开展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工程。以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为主要着力点,全面营造多元、公平、开放、包容的城市文化,增强流动人口对所生活城市的归属感,加快推进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积极开展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打造一批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开展流动人口与户籍居民人口结对帮扶服务,构建社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积极建立流动人口生存发展和社会融合状况监测评估制度,为流动人口提供心理健康、家庭保健、婚姻生活、法律援助等个性化服务,促进流动人口与户籍居民和谐发展。
(十)加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1.健全残疾人康复、就学、就业、教育、维权等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发放低保或生活救助金、居家助残、机构托养、创业扶持、无障碍建设等扶贫救助工作。按照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继续开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制定实施为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和意外保险保障服务。建立“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残疾人文化建设和自强健身工程,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2.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坚持公益化和市场化运行相结合,积极探索民间资本、社会力量、保险行业进入残疾人服务领域,拓宽社会募捐渠道,探索和尝试公众募捐、网络募捐等多种方式方法,扩大和提升以残助残、残疾人回馈社会等活动的范围和影响。探索残疾人事业社会工作的路子,建立志愿者、义工、邻里网络、社区网络等服务队伍,促进残疾人服务业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口工作组织领导,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
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提到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议事日程,把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改善民生纳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工作的总体部署,建立以政府为主统筹解决人口发展问题的机制, 按照“大人口”的思路,从人口管理体制改革入手,在政府建立全口径的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部门,明确各级政府在出生、婚姻、死亡、流动、户籍、就业、教育、医疗、税收、社会保障等人口服务管理的职责并逐级分解。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部门职责,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各级落实人口发展目标情况纳入政绩考核、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并实行问责制度。
(二)加快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及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抓住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市的战略机遇,加强顶层设计,将“南通市人口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作为“智慧城市”五大数据库建设的基础工程,建设以公安人口信息为基础,逐步融合组织人事、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税务、统计等部门的人口基础相关信息资源,建立包含人口基本信息、扩展信息和应用共享信息为主要内容的战略性人口基础信息系统,提供人口信息概况、人口信息查询或交换、人口信息分析、人口信息采集管理等共享和应用服务,为人口服务管理提供支撑。
(三)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树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加大对科技、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等人口发展和家庭福利的投入力度。健全完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乐动体育ldsports5.0
规定的城乡居民的各项投入到位,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增长、分类保障、分级负担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人口发展领域,动员社会资源参与人口工作。
专栏3: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机制促进工程
1.加强人口发展研究 调整南通市人口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建立正常工作机制。依托南通大学成立“南通大学人口发展研究中心”,每年对影响南通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人口课题进行实证性研究。每年申报省人口研究优秀成果不少于10项,申报市级课题不少于20项。 2.推进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及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抓住“智慧城市”试点机遇,做好顶层设计。建设以公安人口信息为基础,逐步融合组织、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税务、统计等部门的人口基础相关信息资源。搭建好人口基础信息共建共享平台,为政府综合决策服务。
六、规划的实施与评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人口发展规划,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规划的主要目标、发展战略、重点任务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以本规划为基本依据,制定和实施相关年度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和职责范围,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规划引领项目实施,依靠项目促进规划任务的全面落实。市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人口发展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强部门人口信息交流,对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向市政府报告规划进展情况。在“十三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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