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6〕143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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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6〕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十三”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南通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民生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把南通建成食品药品最为安全的城市之一,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方针政策,根据《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并结合南通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展情况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时期。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守住了不发生源头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市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加强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93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14〕84号)精神,加快改革步伐,调整有关职能,在全省较早完成了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任务。市级层面,整合原卫生、食药监、工商、质监四个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组建新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行食品药品集中统一监管职能,同时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县(市、区)级层面,实行“三合一”模式,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管局牌子,同时承担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三大部门职能。按照监管重心下移的原则,全市共在乡镇(街道)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99个,基本实现了每个乡镇(街道)有一个分局的目标。各县(市)、区,乡镇(街道)都设立了食品安全办公室,建立健全了乡镇(街道)、村(居)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实现了全覆盖。
  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建设成效明显。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监管机制建设,在学校食品安全、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和豆制品综合整治等方面创新机制措施,得到了国家、省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实施食用农产品溯源和公示制度,构建“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检测、农贸市场自检、监管部门联动快检、实验室法定检测”四位一体的检测体系。不断完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机制,药品评价性抽验平均合格率达98%以上。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均通过新版GMP、GSP认证。推进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规范化管理,实施跟踪检查、动态监测,跟踪检查实现全覆盖。落实ADR监测和调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持续位于全省前列。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打假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突出粮油、农产品、水产品、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保健食品等监管重点,开展打击“违禁超限、假冒伪劣”等突出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市区豆制品综合治理,建立豆制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构建全链条监管、全过程追溯、全方位服务、全行业自律“四全”监管模式,打造“放心豆制品工程”。市区持证企业和登记备案小作坊的豆制品市场占有率达到80%以上。市公安局成立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十二五”期间,全市共破获食品刑事案件75起,公安部挂牌督办9起、省公安厅挂牌督办7起,有力地震慑了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等,移送司法机关查办涉嫌犯罪案件85件,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药品广告监测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工商局、文广新局开展联合整治,药品广告监测工作在地级市中成绩突出,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表扬。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高。持续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至“十二五”末,全市食品抽检率达到4.24批/千人,市区达到6.99批/千人,连续多年位列全省前列。食品安全动态监测连续八年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建成农产品基地生产溯源信息平台,实现了对农产品生产流通过程的信息管理和农产品质量的追溯管理。建立生猪从屠宰到流通的信息追溯机制和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追溯系统和肉菜流通追溯系统建设,实现药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码全品种覆盖、药品零售企业100%入网。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在全省率先开发检测管理统一平台,实现了跨部门综合协调全程统一管理。分类推进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食源性致病菌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监测人口覆盖率85%以上,涉及60类食品,年度平均合格率97%以上。
  食品医药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按照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监管部门努力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路、模式和方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动各方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全市食品医药产业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下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在海安县开展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做优做强,全县药品零售连锁率达60%。深化行业诚信建设,组织开展“光盘行动”、“诚信经营”、“学习双桂坊,建道德讲堂”、创建餐饮服务示范街、药品安全示范企业和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建立南通市食品安全信用网站,将食品生产企业的信用纳入全市信用管理体系。深化药械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将诚信标准融入市场准入和药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体系,细化药品零售企业诚信建设考评标准。全市食品药品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普遍增强,违规违法案件大幅下降。
  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计划,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系列宣传活动。在全省率先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社区科普宣传站,建成科普宣传站1000余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专栏,通过“食品安全小卫士”评选、百姓助力“放心豆制品工程”等宣传活动,加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成立南通市食品安全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全市已有289个村居主动将食品安全的内容写进“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律,落实道德和舆论约束。聘请39名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全面参与监督食品安全工作,社会共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设立食品药品监督投诉举报中心,100%办结群众的投诉举报。根据《江苏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举报奖励基金,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二)“十三五”期间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我市食品工业和药械制造业将保持较快发展势头,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健康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
  1.面临的机遇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改革与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高到关系民生的政治任务来部署,提了“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四个最严”等新要求,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已经成为实现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成为衡量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市委、市政府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全面小康建设和构建民生幸福城市的重要内容,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带来强劲动力。“十三五”期间,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然对食品医药行业产生深刻的影响。调整产业结构、提高集中度将成为未来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的主题,食品医药经济发展片面依赖数量增长、发展方式相对粗放、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问题有望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产业基础将会有大的改观,这为食品药品监管提升标准、加强规范、引导创新、科学监管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是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的有利因素不断积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的背景,互联网+的运用推广,将不断丰富食品药品监管的科技手段,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素质逐步提高。为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推进全过程溯源监管,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生产流通规范化水平,为解决一些制约监管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供了契机。国务院食安办将我市列为第三批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地区,将推进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走入全面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各级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要素保障的力度将持续加大,监管体制机制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将有力地促进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建立。
  2.面临的挑战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食品药品安全总体上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因素呈现多样性、复杂性,特别是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应用,使得监管工作面临更多新的课题;不法分子制假售假手段不断变化,监管工作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互联网销售食品药品、海外代购等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在方便群众消费的同时,也增加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产业基础还不牢固。我市食品药品生产以中小型企业居多,集团化、规模化企业少。高风险食品多以小企业或小作坊形式存在,“小、散、乱、差”问题难以根治。部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安全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导致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三是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方式滞后与监管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就目前而言,全市县(市、区),特别是乡镇(街道)基层食品药品专业监管人员不足,监管一线人员履职的理念、能力和手段与公众的期望有较大差距,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亟待提高。移动执法、远程监控等现代化监管手段运用还不普遍,现代设备、快筛快检等技术还没有得到全面推广使用。
  四是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能力亟待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缓慢,检验能力和水平还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工作方针,强化党政同责、属地负责,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依法全面履行政府监管职责,不断提高监管能力。以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源头性、输入性、系统性风险为重点,标本兼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建设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建立协同机制。把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统筹协调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统筹推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各部门、各领域、各环节的作用,形成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风险管理。把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作为工作的评价标准,努力做到“群众满意、社会认可”。依照风险管理原则,完善监测网络,注重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交流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监管效能。
  坚持依法行政,立足长效监管。按照“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正当程序、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覆盖全程和重要监控环节的监管网络,把集中整顿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制度体系。
  强化企业责任,实行社会共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形成“企业自我约束、行业自律、政府有效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专家、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新闻媒体,形成社会监督合力。
  (三)发展目标
  通过5年的努力,“从田间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检验检测、监管手段和技术装备不断改善,达到“全国一流、全省领先”水平,监管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重大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企业自律意识明显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建成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使南通成为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消费最放心的城市之一。
  1.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健全完善。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全面落实“四有两责”要求。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专业队伍建设,到“十三五”末,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数占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比重达到3人/万人,基层一线有70%的监管人员具有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执法监督能力。按照《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要求,市、县、乡镇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100%。
  2.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全面加强。建立完善市、县、乡镇三级食品风险监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区域覆盖率达100%。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覆盖所有食品供应渠道、食品品种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项目,抽检样本量达到6件/千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100%建有食用农产品(食品)快检室。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抽检覆盖率达到100%。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分别达到400份/百万人、200份/百万人。
  3.食品药品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推行良好生产规范,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80%以上达到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相关标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00%实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达标率达到100%。药品生产100%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下同)要求;药品经营企业100%达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下同)要求。医疗器械生产100%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4.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科技支撑水平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率、调查率、处置及时率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源头性、区域性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建成覆盖食品安全全产业链的追溯体系,主要品种生产经营企业覆盖面达到90%以上。建立完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药品全过程追溯体系。
  5.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乡村、进机关、进家庭等活动,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知晓率90%以上,满意度不低于70%。



“十三五”期末本市食品药品安全主要指标



  序号


  “十三五”指标


  2020


  属性


  1


  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数占常住人口比重


  3人/万人


  约束性


  2


  基层一线食品药品监管专业人员占比


  70%


  约束性


  3


  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率


  100%


  约束性


  4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区域覆盖率


  100%


  约束性


  5


  食品年抽检样本量


  6件/千人


  约束性


  6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食用农产品(食品)快检室建成率


  100%


  约束性


  7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抽检覆盖率


  100%


  约束性


  8


  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率


  80%以上


  约束性


  9


  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良好规范率


  100%


  约束性


  10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率、调查率、处置及时率


  100%


  约束性


  11


  主要食品品种追溯覆盖率


  90%以上


  约束性


  12


  药品全过程追溯覆盖率


  100%


  约束性


  13


  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90%以上


  预期性


  14


  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


  70%以上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
  (一)积极构建三位一体的安全责任体系
  1.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构建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行动,坚持政府主导,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示范带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的提升。按照“四有两责”要求,推动和督促地方政府落实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配足日常监督检查、市场抽检执法、产品技术检验三类岗位,配齐具有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的监管执法人员,配备日常检查、市场抽验、样品检验必需的设备。健全基层监管体系,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建设,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梳理和明确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所占权重不低于3%。
  重点工程--食品安全示范引领工程
  (1)10个县(市、区)全面完成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目标任务。
  (2)整市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打响南通创建品牌。
  (3)在海门、海安参创国家、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基础上,向其他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延伸,提高参创覆盖面。
  (4)在全市范围建设一批食品安全示范企业、示范店、示范街。
  2.强化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综合协调和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完善监管部门信息通报、新闻发布、应急处置等配套制度。加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建设,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大力实施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不断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加大农业源头生产的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设立覆盖至村的农业指导,聘请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市、县公安机关设立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职队伍,健全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联动联防机制。
  重点工程--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1)建立与食品药品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检查员队伍,食品药品监管人员配备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万分之三的比例。
  (2)系统开展对监管人员的专业化培训,监管人员每人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40课时。新入职人员规范化培训不低于90学时。
  (3)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实训基地,提升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确保基层一线有70%的监管人员具有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执法监督能力。
  (4)完善网络远程教育平台,提升培训教育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加强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集中力量培养一批专家型人才和骨干人才。
  3.严格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建立保障质量安全的规范制度。强化过程管理,督促企业落实良好行为规范,加大对企业持续保持良好行为规范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落实质量控制各项管理制度。围绕婴幼儿配方奶粉、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白酒等食品,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逐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溯、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现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探索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增强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和抗风险能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企业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强化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布抽检、检查、处罚等信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警示作用。
  重点工程--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程
  (1)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粮食出入库检验制度,完善粮食收购和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2)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加强肉菜追溯体系建设,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加快建立保障追溯体系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3)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重点食品,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要食品安全追溯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完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药品全过程追溯体系。
  (二)加快形成无缝对接的监管执法体系
  1.强化食品源头治理。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部门监督指导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建立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监管目录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督促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制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强化养殖自配饲料监管。二是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农业标准化推广工程,推广良好农业操作行为规范。鼓励企业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三是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生猪定点屠宰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有效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加工或消费环节。四是稳步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建立以食用农产品产地检测为手段,以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合格证明、“三品一标”质量标志为基础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查验的衔接机制。对不具备检测条件和不能出具合格证明的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个体经营者,采取委托抽检、准入市场实施快检等办法,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2.强化食品全链条监管。一是加强食品生产监管。深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加大监督检查、质量抽查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召回体系,及时发现和控制行业性、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风险。推广完善豆制品“四全”监管模式,解决食品小作坊监管难题。加强食用盐生产监管,严禁工业盐和非食用化工原料流入食品生产领域。二是加强食品销售监管。检索建立“双随机”抽查、信用分类分级管理等监管机制。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治理力度,建立互联网食品经营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互联网销售、网络订餐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规范和监管。提升批发、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检测能力,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切实保障“菜篮子”质量安全建设。加强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和标签监管。三是加强餐饮环节监管。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以上。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完善登记备案、培训、指导等工作机制,防控农村地区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对学校食堂、旅游景区、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开展餐饮服务诚信示范街创建活动。
  3.强化药品全过程监管。一是加强药品研发管理。按照上级部署,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组织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二是加强药品生产监管。实施药品GMP动态管理,促进企业严格落实GMP各项管理措施。加强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的监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原辅料、成品的质量抽验。加强药物滥用监测管理,探索扩大监测范围。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增强药品安全预警及处置能力。三是加强药品流通监管。全面监督实施药品GSP,巩固认证成效。探索全面实施药品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通过资源整合、兼并重组、优胜劣汰,引导企业走规模化、现代化之路。推进与完善药品第三方物流发展。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扩大连锁规模。
  4.强化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通过风险分析、现场核查、技术检测、预警提示、主动防控、专项检查等手段,每年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贯彻落实《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完善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制度。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和报告网络建设。选择使用广泛且风险较高的产品开展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和再评价。
  5.强化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强化日常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工作,加大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网络销售、会议传销的监管力度。强化保健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和原料的监管,大力推进保健食品GMP管理。建设覆盖全市的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监测与预警网络体系,拓宽监测点。加大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力度,做好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审核和现场检查。
  6.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管理体系。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隐患风险排查,科学制定本地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并按照序时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与本市食品生产供应和居民消费数量、种类相适应的污染物监测点,开展本市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和总膳食研究,掌握各类食品及污染物的膳食摄入情况。确立优先开展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并组织实施;对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涉及的问题食品,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开展应急监测和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风险管理建议,适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预警或消费提示,建立食品安全质量评价体系。
  7.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为突破口,继续深化乳制品、豆制品、食用油、肉和肉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的综合治理,深入开展药械打假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食品药品非法添加、销售非法添加的保健食品、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等行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综合治理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
  8.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建立专门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队伍,以打击食品药品刑事犯罪行为为重点,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取得突破。完善公安、药监、检察院、法院四方联席会议机制,畅通案件移送渠道,促进药品稽查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积极推进“打假保名牌”工作,切实提高政企协作打假效能,共同构建政企协作打假信息沟通平台。
  重点工程--食品安全治理惠民工程
  (1)推进粮油放心工程。健全粮油质量检测体系。积极培育发展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打造“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提升放心粮店监管服务水平。
  (2)推进肉菜放心工程。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禁限用农药、兽用抗菌药、“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和畜禽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综合治理,确保不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剧毒农药兽药。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场管理。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力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建立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健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
  (3)推进水产品放心工程。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确保渔业水域生态安全。加快产地准出和可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苗种、禁用药物、重点品种和重要时段等综合治理行动,增加抽检频率和数量,严厉查处违规使用伪劣苗种、违禁投入品等行为,确保不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投入品。抓好无公害等“三品”基地、产品认证和复核换证工作,“三品”面积保持在90%以上。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业,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水产品集中加工集聚区。
  (4)推进“菜篮子”市场放心工程。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力度,在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集散中心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根据规划抓好新建小区配套菜市场建设,加快市区菜市场改造升级和标准化建设步伐,稳步推进政府回购或回租,不断提高公有菜市场比重。农产品批发市场、集散中心、菜市场和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退市和信息通报制度。
  (5)推进集体食堂放心工程。建立健全学校、建筑工地、托老养老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体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机制。督促食堂主办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组织机构、人员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6)推进农村集体聚餐放心工程。进一步落实完善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人员培训、体检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机制,推动事前报告、现场评估、督促指导到位。探索建立农村聚餐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和聚餐服务点,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强化宣传引导、移风易俗,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7)推进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放心工程。着力推进市区及县(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中心建设,加快形成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8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水分离装置;主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每日产生的餐厨废弃物80%以上进入集中收集处置体系;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量定期向社会公示。
  (8)推进食品“三小”行业(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放心工程。贯彻落实《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综合治理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巩固豆制品综合治理成效,将“四全”监管模式逐步拓展到食品加工小作坊全领域,全面提升小作坊规范化监管水平。
  (三)创新构建行业领先的技术支撑体系
  1.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市级食品药品监督检验能力建设,确保检测能力满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需要。建设支撑监管、服务发展、准确高效的“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加强快速检测方法和不明化学物质检测方法的研究,进一步提高实验室检测水平,提升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县(市、区)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合理配置食品药品检验资源,满足执法监督、企业管理和产业发展需要。建立以奖代补制度,鼓励政策性生产经营企业构建检化设施。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检测技术服务体系,搭建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我市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2.加强食品地方检测资源统筹,按照统一计划、统一经费、统一标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考核的“五统一”要求,落实食品检测资源的综合管理。加强食品执法监督抽检和风险评估与预警工作机制,扩大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点及监测样本量,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建设,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系统和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提高食品安全危害识别和预警能力。
  3.建立与大、中、小型企业相配套的食用农产品质量自检机制,及时发现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规模较大的食品超市设立食品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专职检测人员,对农产品食品实施售前检测;中型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由检测机构实施售前检测;小型企业或自产自销个人通过集中交易区提供的检测,防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各级政府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检测的扶持力度。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验能力进行监督和管理,规范企业产品检测要求,增强企业产品出厂自检把关意识。
  重点工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
  (1)市级层面。加强市级食品药品监督检验能力建设,建设重点实验室,国家规定的市级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能力达到100%。实现实验室食品年检测能力3万件、药品年检测能力1.2万件,满足本区域内常规检验、批量检验和现场快速检验需要。
  建设市级食品快检中心,购置快检车和快检设备,开发快检信息管理系统。
  加强农检中心、畜检中心、水产品检测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出口等食品检测中心的食品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检测机构联席工作制度。
  (2)县级层面。加快推进县级综合性检验检测中心设施、设备和能力建设,形成常见微生物、重金属、理化指标及快速检验检测能力,满足基础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需要。各县(市)建设食品快检中心。推动各地按照区域特点建立重点实验室。
  (3)乡镇级层面。在各基层分局建立食品安全快检室,配备必要的快检设备,具备食品检测快速检验和快速筛查能力。
  4.加大智慧食药监建设步伐。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以资源整合、功能完善、效率提升为总体目标,加强监管基础平台建设,实现全区域、全品种、全过程、动态化、移动化的信息管理。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数据的收集、应用和分析,通过开发数据及时进行风险预警、社会服务,最终实现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数据互通共享、相互促进的良性监管生态。
  重点工程--“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管”建设工程
  (1)食品药品监管基础平台建设。建设完成覆盖市、县、乡镇三级的基础信息平台,实现全系统数据的内部共享,实现“移动监管、实时查询、在线监测”等功能。构建包含内部办公、日常监管、许可审批、应急处置、检验检测等各类数据的大数据中心,并通过积累食品药品安全与监管大数据,研判风险趋势,指导监管方向。
  (2)加强移动执法建设。开发手机端APP,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的移动执法。逐步提高移动执法设备的质量,实现集成高效的办公执法新模式。
  3.建设风险点视频管理系统。采用前端视频分布存储,后台账户统一管理的架构模式,通过前端安装监控摄像头,实现远程登录后台调看风险点实时视频,提高日常风险防控能力。
  4.面对公众服务进行应用开发。整合利用远程监管平台药店购销存数据和药店基本信息,开发线上购药查询服务功能。通过第三方平台合作,开发“寻脸谱就餐”APP等。
  (四)健全完善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指挥决策能力。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并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对接。及时修订完善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每年至少培训一次,每两年至少开展1次实战演练。
  2.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和重大信息发布制度。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建立事故防范、处置、报告机制。坚持及时准确、主动引导的原则完善信息发布程序,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沟通和统一管理。强化舆情监测监控和应对处置,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3.建设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处置工作格局。不断加强各级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建设,强化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风险评估、应急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能力,提升事故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等食品安全事故综合应急处置水平。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增加专业救援和处置力量,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库(咨询委员会),指导应急处置。
  重点工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工程
  (1)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覆盖市县、辐射乡镇(街道)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网络。
  (2)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和重大信息发布制度,强化舆情监测监控。到“十三五”末,舆情监测网络覆盖率达到100%。
  (3)不断加强各级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建设,强化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提升事故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等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综合应急处置水平。
  (五)有序推进富有活力的产业发展体系
  1.严格行政许可,优化工作程序,推动形成食品药品事前许可与事中事后监管互联互通、有序衔接的工作机制。通过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提质创优的活力和创造力。出台政策扶持措施,优化食品医药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创新政策、创新资源、创新人才向食品医药产业集聚,提升核心竞争力。
  2.加大安全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大力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积极推广政府+企业+农户+基地的政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生产模式,延伸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鼓励和支持大型超市、餐饮、加工食品等企业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直供机制。加大上规模、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的农产品批发和物流中心建设,推广便民农产品直营店的运营模式。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标准化菜市场。
  3.合理规划食品医药产业园区的发展布局。引导和鼓励食品医药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在园区内形成较为完整的技术链和产品链。建设肉制品集中加工示范基地,发展地方特色海产品产业集群。支持粮油加工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水产品做精。培育发展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医疗器械等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大力实施集团化发展战略,按照优化配置、集约经营、规模发展的思路,政策扶持大中型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和连锁型食品药品经营企业。
  4.大力发展安全餐饮业。以建设“江海美食之都”为目标,充分挖掘和推广本地特色餐饮。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餐饮服务品牌落户南通。充分发挥品牌企业的引领作用,促进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连锁化经营,提高行业安全水平。
  5.促进医药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鼓励企业建立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推动建立研发机构。到2020年,力争培育2亿元级以上医药大品种8-10个。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达到20个以上。
  (六)全力打造群防群控的社会共治体系
  1.强化投诉举报和社会参与。健全有奖举报制度,落实举报奖励资金,加大奖励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严格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反馈时限。完善媒体参与监督的合作机制,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共同曝光典型案件。完善社会监督员队伍,参与食品药品全过程的监督,通过明查暗访为监管部门提供监管信息。
  2.推动建立市场、法律等层面倒逼机制。引导各类行业协会积极服务企业,搭建企业与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沟通桥梁,主动担当行业规范、行业创建、行业培训的组织指导重任;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管理对象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宣传,督促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配合监管部门加强监督与执法。消费维权部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纠纷和维权的调解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深化食品药品诚信数据库建设,实现企业基础数据、日常监管数据与信用数据的有效对接。实施 “红黑榜”制度,建立和完善严重失信违法者的市场退出与重点监控机制,推进企业社会责任。
  重点工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1)完善诚信建设总体框架,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方法和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形成全覆盖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建设评价体系。实施“三分”管理的食品生产单位不低于90%。实施量化分级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低于90%、公示率达100%。参加信用分类分级管理的食品销售单位不低于持证单位数的90%、公示率达100%。
  (2)放大信用信息奖惩效应。依法公开共享食品药品企业及相关人员行政监管信息,纳入南通市联合征信系统,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守信激励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开放信用体系公众查询入口,便于社会公众查询了解信用情况,促使企业在自身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上的良好统一。
  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科普教育。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素养和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教专栏,当地电视台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平均每周不少于1次,中小学生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年不少于10小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活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诚信典型的宣传和违法犯罪行为的曝光,提高公众食品用药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继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社区科普宣传站建设,社区年度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开展宣传,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与新闻媒体在新闻策划、信息提供、科普宣传等方面,建立广泛的合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规划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推进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健全制度体系
  严格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南通实际,在重点品种、重点行业管理上适时出台政策措施,为规划落实提供法规政策保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监察的效能。
  (三)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食品药品安全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根据监管实际工作需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经费投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程、重点任务建设经费。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资源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多层次、多渠道开展以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的培训工作,提高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水平。要加大培养和引进力度,优化各级各类监督机构人才队伍结构,努力造就一支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审评认证、风险监测评估等相适应的专业人才队伍。要依托有关监管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完善专家队伍,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智力支持。
  (五)做好协调衔接
  各地各有关部门编制的相关规划要与本规划紧密衔接,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要积极争取有关方面对实施本规划的支持和配合,做好本规划与国家、省有关规划的衔接工作,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实施规划的整体合力。
  (六)建立评估制度
  建立年度跟踪监督、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制度,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和督导,对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及实施效果评估,促进规划实施的落实到位。完善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行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年度考核、专项检查等工作,加强对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本规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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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通市, 通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