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6〕124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推进集中高效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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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推进集中高效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6〕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大全市集中高效审批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联动力度,持续提升“提速、增效、降本、惠民”的改革成效,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推进集中高效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事机构
  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剑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倪永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施学雷 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局长(主任)
  成 员:陆建东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陆国强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曹照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助理调研员
  李柏松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杭晓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魏钦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孙立新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献忠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徐相东 市规划局副局长
  黄柳春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金香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助理
  应建华 市物价局局长助理
  祁 凯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金元 市旅游局局长助理
  徐建文 市粮食局副局长
  孔卫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亚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柴志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周为民 市民防局副局长
  殷 蓓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欧阳育红 市气象局副局长
  魏志强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李 俊 市信息中心主任
  张亚曦 海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胡拥军 如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于立忠 如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施渠平 海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虞越嵩 通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 凯 启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郭晓敏 崇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冯 斌 港闸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周 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黄晓峰 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施宏杰 通州湾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局长(主任)施学雷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明确推进集中高效审批过程中的有关工作细则、实施方案;
  (二)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推进集中高效审批过程中存在的职能交叉、技术支撑、承接延续、协同会办等具体业务问题讨论研究、推进落实;
  (三)负责对涉及审批机制创新、流程优化、审管对接、加强联动等重要文件出台、改革创新举措进行论证、把关;
  (四)负责落实涉及多部门,需向上级请示明确及县(市)、区请示解决的具体业务问题的研究、答复;
  (五)其他需要共同协商解决的行政审批领域重大问题。
  推进集中高效审批过程中,各部门职权明确、责任清晰、内部可以解决的常规性业务工作,不作为联席会议议题。
  三、议事规则
  (一)会议形式。市推进集中高效审批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长召集,也可委托副组长召集,交流工作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研究相关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
  (二)议题确定。成员单位需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与有关部门会商提出,经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审定。
  (三)工作落实。会议决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整理,以联席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议事单位及相关地区、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市政府批转或市政府办公室转发。联席会议决议一经形成后,相关地区、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决议安排相互配合支持,积极推进落实。
  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踪督促决议事项落实情况,并向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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