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5〕51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2015年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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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2015年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5〕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各有关院校:


  2015年是我市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一年。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市级示范区建设的意见》(通委发〔2014〕15号)提出的目标任务,今年的总体目标是市级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综合得分达到80分以上,如皋市、崇川区、海门市率先基本达到省定教育现代化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全市现代教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2015年重点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监测评估,及时研究分析,切实解决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水平。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举措,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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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通市, 通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