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6〕17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市区危房解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市区危房解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知
通政办发〔2016〕17号
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市区危房解危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危房解危工作的意见》(通政办发〔2015〕167号),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危房解危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在市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房屋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市区危房解危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屋安全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分析市区房屋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市区危房解危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治理房屋安全隐患的具体措施,统筹部署市区危房解危工作。
(二)指导和督促属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指导解决危房解危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组织开展综合治理,推进房屋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四)综合协调房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定期通报市区房屋安全工作形势和各成员单位开展危房解危工作情况;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房屋安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组织协调房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推进联席会议议定交办事项。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吴永宏兼任办公室主任,局长助理缪世海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沈 雷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倪永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永宏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成 员:曹照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助理调研员
葛苏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 兵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海斌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柏松 市财政局副局长
魏钦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沈卫星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
张 彤 市规划局副局长
顾 斌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缪世海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助理
张金香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助理
姜国新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
庄爱张 市审计局副局长
姜海泉 市体育局副局长
宋建宏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陶高兵 崇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 建 港闸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 琦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陈如海 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曹海兵 通州湾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和联席会议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危房解危工作。
市房管局:负责市区危险房屋的行政管理工作,对危房工作进行政策指导、统筹协调、任务下达与考核督查等。
市发改委:负责危房解危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对市区教育系统所用房屋和其行使监管职能所涉及房屋的安全排查和解危督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房屋安全事故现场的秩序和公共安全,参与房屋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对市区民政系统所用房屋和其行使监管职能所涉及房屋的安全排查和解危督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危房解危奖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及对区鉴定、检测费用的补助。
市国土局:负责危房解危改造时的土地管理。
市建设局:负责危房解危改造时的工程质量的监管、房屋抗震设防和节能指导。
市规划局:负责危房解危改造时的规划审查。
市城管局:负责督促辖区队伍依法拆除违章建筑。
市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对市区文广新系统所用房屋和其行使监管职能所涉及房屋的安全排查和解危督查工作。
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对市区卫计系统所用房屋和其行使监管职能所涉及房屋的安全排查和解危督查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危房解危项目的资金使用审计。
市体育局:负责对市区体育系统所用房屋和其行使监管职能所涉及房屋的安全排查和解危督查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对市区各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所用房屋的安全排查和解危督查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危房解危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危房的排查、组织协调鉴定申请工作,明确危房解危实施主体,制定解危具体措施,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扎实做好本区域危房解危工作。
其他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推进危房解危工作。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或市区危房解危工作会议,确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提出,也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全体会议或全市危房解危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通报市区房屋安全形势,交流当年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审议通过有关危房解危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涉及市区房屋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并上报市政府。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汇总联席会议议题,起草联席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及工作报告;督促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加强与成员单位的信息交流;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能,主动研究危房解危工作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各成员单位指派1名职能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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