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6〕30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2016年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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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2016年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6〕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2016年重点任务分解表》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关键之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总体部署,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举措,加大推进力度,不断提升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水平,确保市级综合得分达到85分以上,如皋市、崇川区、海门市综合得分达到90分以上,现代教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保持苏中苏北领先优势。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


示范区建设2016年重点任务分解表


  重点任务


  主要工作


  责任单位


  协同单位


  (一)


  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1.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全面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开展公办园建设和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


  2.健全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新开办普惠性幼儿园15所,新开工建设幼儿园18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


  3.加大薄弱幼儿园建设扶持力度,研究行业办园、集体办园、民办园的具体扶持措施,推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试点。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妇联


  4.推进公办园集团化发展,引导民办园规模化办学,加强园长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


  5.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并按同等标准安排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提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待遇,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二)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6.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动态监测,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


  7.深化联合办学,完善教育管理集团、联盟学区、教育共同体以及实施集团化办学、结对共建等运行机制,加强对联合办学体运行和质量提升情况的考评,评选、表彰先进集体、个人。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常态化流动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9.建立与居住证制度相配套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依法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


  (三)


  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10.扩大普通高中优质资源,南通市第二中学、通州区金沙中学通过省四星级普通高中创建评估,推动通大附中、海门市证大中学、海安县立发中学做好四星级创建工作。


  通州区、海门市、海安县政府,市教育局


  11.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开展特色学校评估、特色课程评选,区域推广具有地本特色的优秀课程,创建3所省级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学校。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2.完善教育助学体系,率先从建档立卡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13.全面推进县(市)、区高中阶段债务化解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四)


  推进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优质创新发展


  14.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出台并全面实施《南通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5.创建1-2所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特色职业学校,2个省现代化实训基地,3-5个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的省现代化专业群。


  市教育局


  各相关院校


  16.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层次,支持和推动南通职大、通师高专、南通卫校、南通开放大学等院校升格发展。


  市教育局


  南通职大、通师高专、南通卫校、南通开放大学


  17.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天津大学与美国密歇根大学、南京大学与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等合作办学项目落地实施。


  通州区政府、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教育局


  18.支持高校产学研资源向各类园区拓展。推动通州湾科教城建设南通市教育改革发展综合实验区,集聚国内外优质科教资源。


  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


  沿海集团


  市教育局


  (五)


  推进社会教育优质多元发展


  19.以开放大学(社区学院)为龙头,联合、整合、融合各种社区教育资源,完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城乡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分别达到60%、40%以上。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南通开放大学


  20.推进社区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学习型组织建设,开展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省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70%以上的社区教育中心达省示范性社区教育机构标准。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1.促进办学主体多元化,支持和规范海门中南东洲国际学校、南通思德福国际学校办学,支持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如皋龙游湖外国语学校筹建和安博集团在通投资办学。


  市教育局


  海门市、如皋市政府,南通开发区管委会


  22.大力发展各级各类继续教育,支持行业企业积极开展职工继续教育,提升劳动人口受教育年限和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60%以上。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市统计局


  (六)


  加强办学条件现代化建设与投入


  23.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优质化、现代化建设,8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优质园建设标准,8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90%以上的高中学校达省定三星级以上学校的比例。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


  24.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与规模,提高适度规模、适度班额比例。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改薄”工程,新建、扩建、迁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4所,缓解部分学校班额过大问题。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


  25.加大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力度,推进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残疾儿童少年享受15年免费教育的比例达到100%。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残联


  26.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进幼儿园、高中阶段学校校舍改造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27.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七)


  推进教育信息化


  28.建成市、县两级教育信息中心,实现骨干网全覆盖;完成200所数字化校园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所有中小学校达到数字化校园建设标准,全面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学习空间人人通”。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


  29.推进“慧学南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以课程资源和自主学习资源为主的数字化教学资源体系,研发完成覆盖23个主要学科的基础教育优质微课5800个。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0.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完成25000名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任务。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


  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31.加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启东市、通州区、崇川区、开发区建成教师发展中心,并达到省级示范标准;市级建成教师发展学院。


  启东市、通州区、崇川区政府,南通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


  市编办


  32.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组织开展“领雁工程”、“助力工程”项目;完善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机制,开展本科层次免费定向师范生培养项目。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相关院校


  33.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机制。


  市教育局


  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4.争取省中小学教师国(境)外培训进修名额及省教育厅、省外办对我市自组中小学教师国(境)外培训团组的支持,提高我市教师参加国(境)外培训进修比例。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市外侨办


  (九)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35.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重点监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睡眠时间、作业时间等方面的情况,提高中小学生学业负担问卷调查满意度指数。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6.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积极推广教改先进经验,加强“情境教育”、“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法实验区、实验校建设。


  市教育局


  37.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到95%。建立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制度,全市100所(市区30所)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


  38.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与苏南、苏北相关地级市联合开展新一轮中考改革研究,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市教育局


  39.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制定详细实施细则,并在2016年秋季开学全面实施。


  市教育局


  相关院校




  (九)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40.按照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要求,完善校长负责制为主体的中小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建设。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1.加强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组织建设,创新教育评价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2.建立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开展教育重点项目建设专项督导,优化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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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通市, 通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