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6〕16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4 16:59:18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6〕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和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2号)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提高全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形成“信息导消、数据强消”消防工作新格局,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南通市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市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的重大政策,部署推进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协调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促进各部门共同推进系统的建设。


  二、成员单位及分管领导


  总召集人:陈 旭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副召集人:薛 谦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张剑桥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邱爱军 市经信委党组成员、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葛 俊 市教育局局长助理


  张晓波 市公安局局长助理


  周海斌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柏松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 晖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顾 强 市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朱桂华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缪世海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助理


  黄海洪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助理


  仇亦文 市商务局副局长


  曹锦辉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姜国新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助理


  祁 凯 市安监局副局长


  金志剑 市旅游局副局长


  徐 聪 市工商局副局长


  柴志强 市质监局副局长


  刘 春 南通海事局副局长


  蒋 剑 长航公安南通分局副局长


  傅 靖 南通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陈海华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消防支队,主要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承担联席会议会务和成员单位日常联络工作,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或代表)同意后印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组织领导。消防大数据平台对维护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按照平台建设数据共享需求分工,积极协调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配合消防大数据平台数据汇聚整合。公安、消防、政府信息化管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有关人员成立工作班子,梳理应用需求,开展技术攻关,做好本地区消防大数据建设应用具体工作。


  (二)加强工作对接,强化协同配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要加强具体技术对接。消防支队要组建坚实的领导班子,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与其他行业部门的数据对接,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会议要求,做到问题的及时反馈。在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上各部门要实现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为全市消防安全做出积极贡献。各成员单位要大力支持和参与全市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工作,加强对消防安全数据资源的共享共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十三五”信息化建设内容,不断提高信息数据共享水平和消防工作协同配合水平。经信委要将“智慧城市”汇聚整合的数据资源纳入消防大数据共享范围,积极推进消防数据与政府其他数据的融合共享,推进消防大数据对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提高消防信用管理水平。安监局、质监局要分别将全市化工企业危化品相关数据及监管人员信息、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系统和特种作业人员信息纳入消防大数据共享范围。建设局、国土局要分别将设计、施工、监理人员信息,建筑主体、城市地下网管数据和全市地理信息纳入消防大数据共享范围;工商局、旅游局、商务局、文广新局要分别将工商营业执照信息、星级酒店及监管人员信息、加油站、商场、娱乐场所及监管人员信息纳入消防大数据共享范围;长航公安分局、海事局要分别将危化品码头、灌区、堆场等信息和船舶信息纳入消防大数据共享范围;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以及供水、供气、供电、保险等社会服务单位要分别将养老机构、学校、医院、供水、供气、供电、保险等相关数据纳入消防大数据共享范围。


  (三)建立工作机制,建强专业队伍。要按照全省消防大数据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应用标准和管理标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利用、开放、质量保障和安全管理等具体要求,明确各责任主体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使用方式及权利义务。各成员单位要重视消防大数据建设应用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采取措施,组建一支社会化、专业化的消防大数据研判队伍,培养一批会建设、会研判、会管理、会操作的专业人才,为消防大数据建设应用工作提供可靠的人才智力支撑。消防部门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数据服务企业的联系合作,依托社会力量,增强应用大数据开展消防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强化消防大数据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提高社会认知和应用水平。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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