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5〕201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2016年度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4 16:59:38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2016年度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5〕201号






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推进无偿献血工作,有效满足不断增长的临床医疗和抢救用血需求,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和血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江苏省献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0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市区2016年度无偿献血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积极倡导。各地各单位要做好无偿献血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无偿献血是救死扶伤、奉献爱心的善举,是应尽的人道主义义务,让更多的人了解无偿献血、接受无偿献血、参与无偿献血。倡导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自愿多次献血,曾经参加过无偿献血且无献血反应的公民,献血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二、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村民)委员会、大中专院校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应发挥积极作用,要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作为文明城市、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为无偿献血事业作出显着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按照《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和《江苏省献血条例》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精心组织,高效实施。各单位献血人数按不低于2015年在册人数的15%组织落实,省、市文明单位献血人数不低于2015年在册人数的18%,具体时间由市献血办提前联系安排。在落实献血人员时,各单位可按计划数的120%安排体检。各单位要按照年度无偿献血应急计划和市献血办的统一安排,组织好团体献血工作。单位组织献血在20人以上的,可由市献血办安排上门服务(联系电话:85219578、18015221011)。


  附件:南通市市区2016年度无偿献血计划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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