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5〕179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文明交通优化工程暨深化道路交通环境百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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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文明交通优化工程暨深化道路交通环境百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5〕17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实施文明交通优化工程暨深化道路交通环境百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实施文明交通优化工程暨深化道路交通环境百日整治工作方案


  为巩固扩大我市文明交通工程建设成果,牢固树立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有效提升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切实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着力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全面提高城市形象品质,决定实施我市文明交通优化工程建设,从2015年12月2日至2016年3月10日,先期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百天的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加强文明城市长效建设总体部署,按照“倡文明、强整治、提品质、固长效”的思路要求,以服务保障民生为导向,以安全文化建设为引领,以一流管理水平为标准,大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不断提升城市交通常态化管理能力,为我市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新南通提供一流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聚焦度高的城市道路交通难点热点问题,大力实施文明交通优化工程建设,通过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等措施,努力实现“文明交通全城同创、幸福出行全民共享”的总体目标;按照“中心城区重点整治、城市外围逐步铺开”的实施步骤,深入推进百日整治行动,达到以下阶段性成效:


  (一)健全完善公益宣传、失信惩戒、志愿服务、群体教育等机制,达到宣传教育常态化、社会化;


  (二)严格落实内部管理、隐患整改、驾培质量、行业自律等制度,达到源头监管动态化、实效化;


  (三)全面提升设施管养、交通组织、小区通畅、施工监管等水平,达到出行条件品质化、便捷化;


  (四)持续开展陋习取缔、违法严查、疏导保畅、市容治理等行动,达到管控措施实时化、高效化。


  三、整治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宣传教育


  1.常态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在我市建立文明交通媒体公益宣传机制的基础上,切实发挥“声、屏、报、网”等媒体媒介宣传特点及优势,突出实时、实效原则,采取曝光交通陋习、设置流动字幕、插播公益广告、刊播安全提示等形式,使文明交通理念传播成为“新常态”,引发交通参与者共鸣,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协同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南通报业传媒集团、南通广电传媒集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促进实施文明交通失信惩戒。加快推进我市“文明交通信用等级管理系统”建设,确保12月2日上线试运行;加强文明交通失信信息日常应用,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责任事故信息与企业、个人信用关联,推进实施文明交通信用记录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对交通失信行为人依法依规实施相应惩戒,为全省全面铺开提供经验、树立样板。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协同单位:市公安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在驾校学员、满分驾驶人、文明单位员工常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志愿者宣传宣讲文明交通,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教育引导群众加入文明交通行列,加强对志愿者队伍及各项活动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不断完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协同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团市委


  4.完善学生文明交通教育机制。强化对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交通安全教育的指导与监督,积极开展安全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做好“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读本”编制推广,并充分发挥情景教育基地作用,采取互动游戏、现场观摩、亲身体验等寓教于乐的形式,切实提升学生自我防护能力;做强酒驾干预联盟,通过“小手拉大手”方式,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酒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协同单位:市公安局


  (二)切实增强源头监管工作效能


  5.强化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监管。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违法违规处罚和隐患整改责任,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驾驶人处理力度,强化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建立全市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联合督查制度,切实加强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等重点企业、单位安全监管,督促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形成多层次、全覆盖、动态化的监管体系。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


  协同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6.及时消除交通安全潜伏隐患。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多次交通违法等严重安全隐患当月“清零”,确保车辆检验报废率、驾驶人审验换证率、记满12分学习考试率、吸毒驾驶人注销率、交通违法记录处理率达到100%;在办理禁区通行证过程中,固化申办清违制度,同时健全完善约谈教育、驻企督办、重点列管、处罚企业等措施,有效消除风险隐患,切实增强监管效能。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协同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


  7.建立驾驶培训质量倒查制度。每月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亡人交通事故情况,通报主管部门,对驾校等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质量责任倒查,对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件等情形的,被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的驾培经营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其考试申请,切实把牢驾驶人准入关口。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协同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8.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功能作用。充分发挥“建筑垃圾行业管理协会”等社会组织内部自治自律、外部桥梁纽带作用,将安全监管、事故预防工作纳入行业自律范畴,开展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各方面教育培训活动,全面规范运输秩序、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协同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


  (三)有力提升交通设施品质功能


  9.科学管养交通安全设备设施。结合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改“啄木鸟”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围绕行人、非机动车出行特点,加强渠化组织不科学、设施设置不规范、信号配时不合理等方面的排查整改;实行管养队伍日常巡查、路面交警执勤巡逻、信息员例会反馈、社会力量建议建言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维护,确保功能完善;对青年路、工农路、人民路等路段交通隔离护栏、交通标志、信号灯等安全设施进行提档升级,做到规范、齐全、美观;研究完善区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作,提升管养水平。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


  协同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


  10.合理优化重点路段交通组织。坚持“畅通、便捷、协调”的原则,充分发挥交通研究“软班子”作用,统筹分析市区道路现状、交通发展等情况,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不畅节点、事故易发路段,进行优化研究,提出改进措施。重点完善通京大道(钟秀路至人民路)、人民中路(工农路至通京大道)、虹桥路以及龙王桥东路五一路口、濠东路濠北路口渠化设计,充分运用工程改造、交通诱导等措施,提高通行能力,规范交通秩序。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协同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11.努力改善老旧小区出行环境。结合片区改造工程,制定新桥新村、城港新村、万象新村等老旧小区改造年度推进计划,全面开展周边支路研究,逐步完善路网结构;深度研究老旧小区周边路网交通组织形式,通过交通“微循环”改造,切实改善通行条件,缓解区域交通矛盾;推进小区通畅改造工程,通过采取内环单行、完善设施、增设泊位等措施,规范行车停车秩序,提升居民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规划局


  协同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


  12.加强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监管。创新城市道路施工路段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建设部门的主管监督责任、交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施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承包管理责任制度;定期对施工作业规范、交通组织措施、安全防护设施、遵守进度工期等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导;完善施工路段安全监管台账制度,将施工路段管理、作业人员教育、隐患整改治理、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装订成册,形成“一工程一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全面促进文明安全施工作业。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协同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四)全面净化道路交通秩序环境


  13.强化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深化推进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和机动车违法停放“两项攻坚”整治行动,并结合濠河5A景区创建工作,切实做好出入口以及周边道路交通动态管理,持续规范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有效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大力整治加塞穿插、跨线压线、把玩手机、违法鸣号、车窗抛物、不礼让行人等交通陋习,严格交通违法抄告,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全面落实长效机制,促进群众文明交通规则意识养成。在市区8条机动车违停严管路段的基础上,研究拓展覆盖范围,增强管控震慑效应。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协同单位:市城管局、市城乡建设局


  14.严查严管高危严重交通违法。在全面落实秩序管理常态化基础上,持续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围绕工程车辆、学生校车、“两客一危”、“营转非”、“三小车辆”等重点车型,持续保持对违反信号、酒驾毒驾、超速超载、涉牌涉证、逾期未检等重点违法的严管严治。提高现场拦截查处力度,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对能够确定单位的违法当事人,一律抄告转递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对达到失信行为标准的,一律纳入个人文明交通信用记录。加强对运输企业、单位安全监管,对超员超载违法多发的企业单位,依法处罚主管人员,落实重点列管措施,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协同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15.深度推进交通管理效能警务。进一步完善智能交通系统指挥调度、信息采集、信号控制、违法监控、交通诱导、停车诱导等功能,推进建设应用,提升管理效能和通行效率;建立完善信息化条件下交通安全管控勤务模式,严格落实早晚高峰、恶劣天气、易堵节点、快速路网交通保障措施,对周期性易堵路段节点,进一步细化疏堵保畅预案,前置“预堵”管控措施;协调医院、车站、大型市场管理方落实保安等专门力量,参与进出道口交通秩序维护,最大限度缓解交通拥堵。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协同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16.切实提升城市市容环境质量。深入开展市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车点位,规范施划停车标线、设置指引标志,对占压盲道、乱停乱放等现象强化执法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强对店外店、摊外摊以及流动摊点的整治力度,及时取缔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加大环卫保洁等级管理力度,增加保洁洒水降尘频次,全面提高交通隔离护栏等设施整洁保洁质量。对支路、背街里巷、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深入调研,于2016年2月底前形成专题报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协同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文明交通管理是文明城市长效建设重点工作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推进,切实抓好整治。为加强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领导为组长,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子方案,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部门联动。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对难点问题,坚持从大局出发,加强沟通协调,克服困难、共同解决;要建立信息互通、联合调研、联动执法等制度,形成责权明确、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协作配合机制,确保文明交通管理工作有力推进,促进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整体推进。充分发挥中心城区引领作用,带动城市外围实施工作水平,全力推进一体化发展格局,促进我市交通文明程度持续提高。坚持边建设边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精心打造亮点,推广形成常态。交通秩序整治要向各县(市、区)中心城区、重点集镇覆盖,各地要对照市政府的工作方案,把握工作导向,结合地域交通环境实际,确定整治重点,积极改善区域交通环境,实现市县两级同频。


  (四)加强督导检查。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奖惩措施,层层落实目标任务。整治活动期间,由市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办、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组成专项督导小组,对交通秩序整治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督导,确保一抓到底、取得实效。相关单位也要加强内部检查考核,围绕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量化整治标准,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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