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5〕175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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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5〕1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76号)要求,现就全市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工程审批文件为依据,依法准确划定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明确管理界限,设立界桩标志,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手续,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健全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体系。


  二、目标任务


  本次需要划定管理范围的河道和水利工程,重点是51条(段)省骨干河道、海堤、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闸站。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增列水利工程进行管理范围划定。具体目标为,2015年完成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试点工作及各地实施方案的编制,2017年完成流域性河道、国家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2018年基本完成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任务,2019年全面完成验收。今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利工程,应在工程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中明确管理范围,并在竣工验收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完成征供土地确权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工程立项审批文件为依据,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二)先易后难。先划定管理与保护范围,然后确定土地权属。对管理范围或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可先进行划界,本着尊重历史,积极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


  (三)分级负责。市直管城市河道和水利工程由市水利局负责,相关区和市有关部门予以配合。其他河道和水利工程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地负责。


  (四)分批推进。区分轻重缓急,以管理任务重、涉水事务多、地位和作用较为重要的水利工程为重点开展工作,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


  四、实施步骤


  (一)制订实施方案。各地在全面梳理区域内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土地权属现状的基础上,依照《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以县(市、区)为单位抓紧编制本地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划定标准、操作程序、实施时间、责任分工等,报市水利局符合性审查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市直管城市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由市水利局编制并组织符合性审查,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迅速组织实施。各地根据省水利厅、省国土厅、省财政厅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结合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和土地确权工作,加快勘测、划界、定桩设标、土地权属登记、地籍信息化等工作。


  (三)及时考核验收。由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根据省水利厅、省国土厅、省财政厅制订的验收管理办法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成果运用。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后,各地要切实加强成果应用,严格按照划定的管理范围,强化各项涉水活动管理,保障水利工程效益充分发挥。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水利、国土、规划、海洋渔业、财政、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农业、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协调推进机制。水利部门负责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划定工作组织实施,加强对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经费,监督经费使用管理。规划、海洋渔业、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部门积极做好衔接配合。各地要发挥好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在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落实工作经费。在省级财政对划定工作资金进行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统筹安排市直管城市河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经费,各县(市、区)财政安排相应经费用于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考核培训。各地要将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作为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量化考核目标,严格考核管理。加强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做好宣传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政策规定和重要性,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和舆论氛围。


  附件:南通市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目标任务推进计划表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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