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5〕159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推动豆制品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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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推动豆制品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




通政办发〔2015〕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豆制品(指非发酵型豆制品,下同)是城乡居民的必需消费品。近年来,我市豆制品生产经营逐步规范,品牌意识逐步增强,质量安全水平有所提高。但豆制品企业规模小,小作坊加工居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薄弱,生产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依然存在,给豆制品安全带来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豆制品生产经营监管,规范豆制品市场秩序,推动豆制品行业规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豆制品消费安全,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全市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着力推动豆制品行业规范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疏堵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行业自律与执法监管、扶优扶强与惩治伪劣相结合,建立完善“全链条监管、全过程追溯、全方位提升、全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豆制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豆制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推动豆制品行业转型升级。通过2-3年的努力,培育一批豆制品骨干企业,规范一批豆制品小作坊,取缔一批“黑作坊”,设置一批豆制品直营店,构建安全放心的豆制品生产销售体系,豆制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切实保障豆制品消费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全链条监管


  1.严把生产加工源头关。严格豆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市区和各县(市)各有1-2家豆制品获证生产企业。开展豆制品小作坊集中治理,从严控制豆制品小作坊数量,对符合条件的豆制品小作坊颁发《食品小作坊临时登记证》(在省相关条例出台后按规定核发登记证),鼓励符合条件的豆制品小作坊进园区集中加工。依法取缔无证无照、不符合食品安全和环保要求的豆制品加工“黑窝点”。加强豆制品生产加工过程的监管,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规范豆制品原辅料采购使用,加强出入境转基因豆类的管理。


  2.严把市场销售准入关。督促批发、零售主体经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临时登记证的豆制品,进货时应当索取、验收豆制品销货单,做到单货相符、亮单经营。强化豆制品流动摊贩监督管理,规范流动摊贩销售豆制品行为。积极发展品牌豆制品连锁经营模式,引导豆制品企业在完成标准化改造和新建的菜市场(农贸市场)内设立豆制品经营网点。连锁超市根据需要设立直供点。豆制品冷链运输、销售达到80%以上。


  3.严把消费环节进货关。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购买使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豆制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查验制度并建立豆制品采购查验台账,实现豆制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消费全程可追溯。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大中型餐馆100%采购使用取得生产许可和小作坊登记资质的豆制品。


  (二)完善全过程溯源


  4.完善豆制品电子追溯系统。积极推行“互联网+豆制品监管”模式,依靠信息技术规范豆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行为,使豆制品从出厂门、进市场到上餐桌全部纳入追溯管理。


  5.推广豆制品溯源单。统一“豆制品溯源单”格式,推行豆制品生产、销售、消费“一票通”,生产加工单位的销售证明、零售经营主体的购销凭证、餐饮消费环节的豆制品采购凭证相互印证,保证豆制品去向可追踪、来源可追溯。


  6.设立豆制品安全追溯看板。在每个豆制品经营摊位设立追溯信息看板,通过“豆制品溯源单”公示豆制品的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编号、生产日期、销售主体等信息,让市民可以明白消费,放心消费。


  7.逐步使用豆制品电子追溯码。在市区标准化农贸市场试点使用豆制品电子追溯设备,通过唯一的电子追溯码,查询每批豆制品的生产经营过程。完善以二维码为基础的信息查询终端,推广使用豆制品APP客户端,实时公布豆制品相关信息。


  (三)促进全方位提升


  8.推动豆制品规模化生产。鼓励豆制品骨干企业兼并收购中小豆制品企业和小作坊,扩大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做大做强。全市培育2-3家日均投料10吨以上骨干豆制品生产企业。支持企业对豆制品进行深加工,丰富花色品种,发展豆制品休闲食品,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9.大力培育豆制品品牌。发展品牌特色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支持豆制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培育2-3家质量稳定、知名度高、获得南通名牌、南通知名商标的豆制品企业。鼓励豆制品企业在超市、农贸市场、社区便民店设立放心豆制品品牌直营店(直供点)和连锁店。


  10.加快豆制品储运、销售冷链化体系建设。支持豆制品低温贮存冷库设施改造、建设,延长上市豆制品保质时间。支持购置专用的冷藏运输车辆,统一放心豆制品冷藏配送车辆标识,进入市区送货冷藏车辆参照鲜活农产品开辟“绿色通道”。逐步增加豆制品包装上市数量,防止二次污染。


  (四)加强全行业自律


  11.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放心豆制品企业”、“放心豆制品经营户”创建活动,定期公布豆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情况和监督抽检情况,建立豆制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使守信者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12.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建立市豆制品行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监督、协调和引导作用,定期组织技术交流,改进生产加工技术,规范豆制品生产经营行为,实现豆制品行业自我完善、自我约束、公平竞争、协调发展。


  13.构建行业协作网络。通过行业组织的协调配合,大力发展“统一、协作、有序、高效”的豆制品协同配送网络,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豆制品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难度大。各地要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将豆制品作为重点产品列入整治范围,完善监管机制,保障整治投入,有序组织推进“放心豆制品”工程。市区要在已经取得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巩固和提升整治成果。各县(市)要制订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明确整治要求,尽快全面启动,2017年底前达到整治目标。


  (二)加强部门协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环保、公安、城管、商务、农委、工商、质监、检验检疫、财政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明确责任,加强协同,合力推进。要制定豆制品生产、销售环节监管规范,严格推行豆制品市场准入制,组织集中执法行动,加大对生产、销售、购用无证豆制品的查处力度,对豆制品企业进行规范升级和整合引导,逐步关停、依法取缔无证无照豆制品加工作坊,规范豆制品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完善放心豆制品生产销售网络,使放心豆制品覆盖整个市场。


  (三)实行政策扶持。要加大政府对豆制品规模化、品牌化、冷链化生产经营主体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取得食品小作坊临时登记证的小作坊,达到一定生产加工规模,经有关部门检查,年度内规范经营的给予资金扶持;对为保障豆制品质量安全新建或改扩建冷库、设立品牌直营店、配置冷藏设备、购置专用冷藏配送车辆的豆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对获得南通名牌、南通知名商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豆制品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建立豆制品生产全程追溯体系,将豆制品生产、销售信息及时完整录入市豆制品电子追溯平台,并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给予资金奖励。凡享受奖补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并退出“放心豆制品工程”实施主体的范围。奖补细则由市食药监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政策的享受范围为我市取得许可的豆制品生产企业、经过登记的小作坊(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均在我市)。崇川区、港闸区、市开发区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列支,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各县(市)参照执行,经费按照财政渠道列支。


  (四)推动社会共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加强企业和从业人员培训,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把豆制品作为对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的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日常巡查作用,督促菜市场(农贸市场)强化对豆制品索证索票的管理,完善豆制品违法生产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开展百姓助力“放心豆制品工程”活动,依靠社会各方推进豆制品综合整治行动。加强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公布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信息、抽检结果等内容,引导百姓消费,依靠社会各方力量,构建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附件:放心豆制品工程任务分解表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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