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5〕127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建议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建议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5〕127号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6年,市委、市政府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七个更”的要求和省、市“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的部署,坚持“体现民意、反映民情、贴近民需”的原则,继续兴办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市长办公会关于“及早编排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要求,现将报送项目计划建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找问题的整改落实,把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相对集中的问题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依据;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薄弱环节,精心排出一批项目,确保社会建设的连续性;注重实际效果,体现受益面、普惠程度、社会效益;力求城乡兼顾,覆盖城市和农村;注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一般能当年立项、当年完成。
二、科学务实论证。对续建项目,要深入分析进展情况和薄弱环节,从提高有效覆盖面和群众满意度出发,科学安排明年项目计划;对新建项目,要对可行性和前期工作进行认真评估,使提出的项目计划切合实际,确保能够完成。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项目,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前期论证工作。对每个项目所需经费都要进行科学测算,列出投资概算、资金来源等情况。要注意避免把部门常规工作作为实事项目的计划建议。
三、明确编排程序。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编排将主要分为部门调研、申报阶段,条线审核、初排阶段和综合论证、审定阶段。为了把每个阶段工作做深做实做细,请各部门、各单位立即着手调研准备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上级对民生工作的新要求,广泛收集兄弟城市为民办实事的好项目、好做法,广泛听取、认真梳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科学提出项目初步建议,经部门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于9月20日之前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申报表报送本办各联系业务处室。市政府条线领导对部门报送的项目建议进行初步研究和会商,提出增减、修改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将修改后的项目建议于9月30日之前反馈给本办各联系业务处室。
附件: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申报表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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