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5〕111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社会保障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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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社会保障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5〕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人社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329号)等精神,我市决定从2015年下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民生幸福工程”部署,以我市常住人口为主要对象,依法开展全体从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信息登记,建立健全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举措,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目标和任务


  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及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数据比对、入户调查、动员参保、常态管理等措施,建立市级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对全体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管理;同时摸清参保底数、找准扩面重点,有针对性地制订扩面征缴措施,多措并举、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质量,实现本市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并为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


  三、实施范围


  具有本市行政区域户籍的人员,以及持有《南通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四、时间进度安排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片实施、协同推进”的原则,以县(市、区)为片区,自2015年7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2016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登记工作,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实施准备阶段(2015年7月至9月)


  1.召开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个不同层面的动员大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层层部署;


  2.协调公安、民政、卫计、教育等部门,获取人口基础数据信息,与现有社会保险系统中的人员参保信息进行比对,将未参保、未参全、信息不准确人员列为“需调查登记人员”;


  3.将“需调查登记人员”依据其户籍地、常住地或暂住地按行政区域等级逐级定位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并细分到村(社区),以此为规则落实分配工作任务;


  4.确定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业务需求,完成系统软件的开发和测试;


  5.制定我市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片区分别出台各自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


  6.深入发动,广泛宣传,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宣传造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入户调查和调查数据登记阶段(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


  1.落实工作力量、组建调查员队伍,举办多层面的培训;


  2.开展入户调查,并将调查信息录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


  3.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好入户调查进度和质量的督促检查工作;


  4.持续开展全民参保登记的宣传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工作的进展情况;


  5.制定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考核办法;


  6.2016年3月底前,各片区全面完成入户调查和调查数据的录入、修正工作。


  (三)总结验收和动态维护阶段(2016年4月至6月)


  1.根据全民参保登记考核办法,对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总结和考核评估;


  2.依托我市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对未参保群体的人员结构、原因等因素进行分析,形成完整的调研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今后我市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建立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的动态维护机制,通过基层平台工作、业务经办、自助服务、部门信息交换等渠道,实现动态更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难度较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形成政府统领,人社部门牵头,公安、民政、卫计、教育、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市人社局作为主要牵头单位,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计划拟定、软件开发、宣传动员、业务培训、数据比对、工作督查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公安、民政、卫计、教育、工商、税务等部门主要负责提供全市常住人口、从业人员、学生、单位登记注册等相关信息;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提供工作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组织实施,组织现场核查、填写登记表、数据录入和动态维护等工作。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社保中心,主要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方案的制定、日常事务工作的督导、各片区登记工作的考核和协调等。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相关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推动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高效开展,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要以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为契机,建立起人社、公安、民政、地税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和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更新机制,为创新社会治理夯实基础。


  (二)强化培训督查。各级人社部门要分级组织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业务和信息化操作培训,重点组织好对基层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参与调查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入户调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把好数据信息质量关,推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实施。同时,要加强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实时通报各地推进情况,对上报数据要进行抽检、核查,确保登记信息完整、准确、规范,确保本地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三)强化宣传引导。实施全民参保登记是一项新的重大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人社系统四级机构工作平台,对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意义、方法和步骤进行多渠道、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加深群众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理解、认同和支持,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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