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5〕145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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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5〕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紧急事项,协助领导有效应对、迅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联络畅通、信息畅通、政令畅通,更好地为领导、基层和群众服务,按照《江苏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苏政办发〔2014〕107号)要求,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值班工作制度


  (一)领导在岗带班制度。法定节假日、调休后的公休日和重要会议活动以及社会影响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突发事件处置期间等特殊敏感时间,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办公室负责同志在岗“双带班”,市各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在岗带班。


  (二)首问负责制度。值班人员接受本单位外人员询问时,有责任为其办理或引导办理有关事项。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且可当场办理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指引其至承办处室;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对方了解承办部门。


  (三)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每一个来电,文明应答,详细记录,必要时应予核对并整理《电话记录》后按程序报告处理;重要事项应要求对方尽量采用书面形式报送;基层单位及群众来电,比较明确的问题可直接答复,重要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按规范口径答复,必要时可帮助联系处理;遇新闻媒体电话采访,经请示后可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接受采访。


  (四)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接报的突发事件信息、紧急事项和处理情况等在值班日志或专用记录载体上记载,值班记录须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突发事件处置过程的记录,要按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


  (五)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重要交班事项应书面交接,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六)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视频点名制度。市政府总值班室参加省政府总值班室每周一召开的视频点名会议;条件成熟后,市政府总值班室与各地、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值班室实行每周视频点名制度。


  (八)值班通报制度。市政府总值班室建立值班通报制度,不定期对全市政府系统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值班人员脱岗、漏岗以及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给予通报。


  二、进一步强化值守应急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值守工作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基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承担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职责的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坚持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市其他部门和单位加强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值班电话时刻保持畅通。法定节假日、调休后的公休日和特殊敏感时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在岗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每月月底前将下一月值班安排表报送市政府总值班室。


  突发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根据“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信息,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信息。其中,一般以上突发事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并及时书面补报;敏感性突发事件或者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不受突发事件分级标准限制,应立即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要求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或重要紧急情况,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内部信息流转和上报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规范高效。


  三、进一步提升值班工作保障水平


  (一)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有较强综合分析和协调处置能力的正式在编人员从事值班工作。切实关心一线值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落实有关值班待遇,建立和完善值班人员交流轮岗机制,促进值班工作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加强业务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和系统内值班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值班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推动值班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三)优化值班环境。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值班室应设置值班和独立的夜间休息等功能区域,营造良好的工作和休息环境。市各部门和单位要以有利于值班工作开展为原则,充分依托现有办公条件开展值班室建设,配齐必要的值班设备设施。各级值班场所要统一挂牌,标识醒目,值班电话和传真应固定号码,不得随意更换。


  (四)强化科技支撑。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发挥应急指挥平台枢纽汇聚作用,深入推进值班信息数字化处理和突发事件信息网络化运行建设,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流转速度,不断提升政府值班工作信息化水平。


  四、进一步严格责任落实和督查考核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市各部门和单位是值班工作的责任主体,分管值班工作的负责人、当班带班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值班室(承担值班工作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当班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对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对值班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值班人员脱岗、漏岗、无关人员顶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和上级机关指示、批示落实不力等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和系统内值班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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