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5〕106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五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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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五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5〕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五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五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14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市全面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初步构建了“4个5”的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基本框架。虽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果,但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改革的实际成效与企业和群众的期盼仍有差距。为切实解决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改革成果,努力增强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经研究,决定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五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对照“4个5”的改革目标,集中三个月时间(今年7月份至9月份)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五大整治行动”,努力破解当前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服务环境,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办事更加便捷、服务更加到位、管理更加有效。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权力下放跟踪督查行动,着力整治放权不配套、承接不到位、运行不高效等问题。


  1.组织开展下放权力“回头看”。以权力下放的整体性、匹配性和有效性为重点,对去年以来市级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运行情况逐项进行剖析,全面评估权力运行的实际效果,提出具体的调整措施,切实解决企业群众“上下找、两头跑”的问题。(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2.切实增强基层政府的承接能力。认真分析权力下放后基层承接能力不够的主要原因,研究提出加强承接能力建设的具体方案,重点解决审批力量不足、业务能力不强、技术支撑不到位等问题,确保下放的权力事项有效落实、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3.开展简政放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通过抽查、随访、暗访等形式,对市级部门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查处部门变相审批、违规设槛、一放了之、庸政懒政等行为。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并督促部门抓好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各有关部门)


  (二)开展审批流程优化再造行动,着力整治行政审批周期长、环节多、程序繁琐等问题。


  4.开展国家级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根据上级要求,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在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通过建立审批标准,再造审批流程,创新审批制度,构建上下左右、前台后台相互协作配合的审批机制,9月底前实现试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各有关部门)


  5.全力简化行政审批环节和手续。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为重点,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对前置审批进行全面清理,9月底前制定前置审批目录清单。对权力运行过程中涉及的盖章、申请材料等情况开展全面梳理,最大限度压缩办事环节,研究建立行政审批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申请材料“一件多用”。(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政务中心、市各有关部门)


  6.探索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制定重大项目审批“容缺预审、企业承诺、限时补报”等制度。建立健全集中审图、联合评估等机制,探索实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制定开展区域性评估的实施方案,逐步健全完善地方标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7.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对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7月底前公布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是否涉企等内容,收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水、电、气、银行等单位收费行为的监管,遏制垄断收费、虚高抬价等行为。(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三)开展审批中介服务集中治理行动,着力整治中介服务项目多、收费高、服务不规范等问题。


  8.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进行清理和规范,编制市级行政中介服务项目目录清单和收费目录清单,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清理取消中介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鼓励引进各类中介机构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市物价局、市各有关部门)


  9.健全完善行业监管制度。督促指导行业监管部门和资质资格管理部门制定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及执业考评办法,细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职责。加快推动各行业监管部门制定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业守则”,分类建立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扎实推动行业协会制定自律规范和惩戒规则。(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务中心、市各有关部门)


  10.扩大政社脱钩试点范围。巩固提升首批政社脱钩试点工作成果,在发改、经信、商务、交通、工商、质监等重点行业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在10月底前完成人员、财务、资产、职能、机构等五个方面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明确职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经信委、市各有关部门)


  11.建立中介机构管理平台。9月底前完成中介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及时公布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范围、服务承诺、执业信息、收费标准等基本信息,并汇总、运用、展示对中介机构的考核结果。加快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库,督促相关部门在行政管理中不断加强对信用信息的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市经信委、市各有关部门)


  (四)开展监管职责落实排查行动,着力整治政府部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事中事后监管不力等问题。


  12.出台重点领域全程监管办法。围绕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充分应用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技术监管等有效手段,7月底前制定出台全程监管办法,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市编办、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13.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加快市级59个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清单编制工作,重点梳理界定部门的主要职责,理清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提出加强公共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协同监管,切实解决权责不对等、职责交叉、争权诿责等问题,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各有关部门)


  14.完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和部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在相关媒体及南通信用网公布诚信“红黑榜”。8月底前,完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工程、数据质量保障工程;文明交通专栏在南通信用网上线,公示交通肇事罪违法失信行为。(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各有关部门)


  15.开展国家级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根据中央编办的统一部署,以整合执法职能、归并执法机构、统一执法队伍、下移执法重心、充实执法力量、完善执法机制为主要内容,首先选择在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两大领域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和推诿扯皮等问题。(责任部门: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各有关部门)


  (五)开展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提升行动,着力整治政务服务功能不全、效率不高、环境不优等问题。


  16.加强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要求,进驻单位、行政服务处处长、窗口工作人员在具体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知晓、掌握、执行好所涉及的通用基础、服务保障、服务提供三大类的相关标准,并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做好持续改进工作,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人性化、科学化的能力和水平,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责任部门:市政务中心、市各有关部门)


  17.建设功能完善的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创新技术,通过门户网站、移动APP等方式,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数据共享、运行高效的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进一步完善网上查询、受理、缴费、反馈、公示、投诉等功能,不断提升审批事项网上办件量。(责任部门:市信息中心、市政务中心、市各有关部门)


  18.加快完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研究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构建分工合理、互有侧重、便民利民的差异化政务服务新格局。督促海安县、海门市、崇川区形成县(市、区)、乡镇(街道、开发园区)、村(居)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服务平台的办理事项和审批权限,编制审批服务和便民服务的事项目录清单。(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市编办、各县<市>区政府)


  19.开展政务服务窗口“三比三评”活动。立足联系民生紧密、服务群众直接的实际,通过“比作风、比服务、比成绩”,选树一批作风好、服务优、业绩佳的服务典型。通过“窗口互评、企业测评、群众邀评”,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切实查找并解决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市各有关部门)


  20.提升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办件效能。按照“统一受理、归口办理、限时办结、过错问责”的要求,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各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内部办理反馈机制和疑难问题会商会办机制,市、区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共同推动办理流程再优化、办理能力再提升、督查工作再严格,有效缩减群众诉求办理时限,切实提高管理水平、运行效能和办件质量。(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市监察局、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抓好责任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主要领导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推进举措,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确保上下衔接、整体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牵头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整治行动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要加强跟踪督查,严格整治标准,有效传递压力,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严格考核问责。对于整治行动中工作态度不认真、进度迟缓、效果不佳的部门要及时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拖延不办的部门要严肃问责,并将各部门开展整治行动的情况纳入今年市级机关综合绩效考评中,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整治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并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切实巩固整治行动效果,从源头上解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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