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5〕99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南通滨海园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南通滨海园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
通政办发〔2015〕99号
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更好地推动滨海园区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农业基本现代化进程,服务全市陆海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强化规划引导、强化功能布局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原则,提出2015-2018年度加快推进南通滨海园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一、完善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滨海园区要根据总体规划,突出功能定位、区域布局、产业重点,修订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园、休闲观光农业集聚区、海水养殖示范区等发展规划。市级有关部门在规划修订上给予指导,市级财政给予滨海园区50%的规划经费支持。
二、支持园区重点产业发展。滨海园区要根据区域规划,在市级要求的总框架下,明确产业的建设标准、实施要求、推进序时和补助内容。市级财政对滨海园区给予资金扶持。
(一)推进生态林业基地建设。对连片面积100亩以上、亩种植50株以上的生态林业基地,亩苗木投入6000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500元/亩;亩苗木投入低于6000元、高于2000元的,每亩一次性补助亩苗木投入的二分之一(最高补助为2000元/亩);亩苗木投入低于2000元的,不予补助。生态林业基地须经GPS定位,每宗地限补助一次。
(二)加快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在休闲观光农业集聚区内,单个项目投入500万元以上,并形成食宿、休闲接待能力的,根据投入计划验收后,市级财政补助为核定投资额的2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三)支持永久性蔬菜基地建设。在生态农业开发区内,跨度6米以上单体大棚连片面积500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2000元;智能温室连片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助150元。
(四)发展高效设施渔业。对连片200亩以上的护坡、道路、水系等标准养殖池塘改造项目每亩补贴1000元(改造成本在每亩6000元左右);对规模2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设施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实际建设成本约2000元/平方米);对连片50亩以上,有水泥池壁、中心排污和钢筋大棚的高位池,每亩补贴8000元(实际建设成本6-8万元/亩)。
(五)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财政对连片5000亩以上的规模种养基地,按每亩投资1500元的标准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六)对规划成片改造的农渔业(万亩以上)大型项目可另行议定特殊政策。
以上补助项目如同时享受中央、省级补助,市级财政则补助差额(中央、省级补助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的,市级财政不再补助)。
三、强化主体培育,完善经营结构。滨海园区作为现代农业发展工作的推进主体,要立足高点定位,大力培植家庭农场、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按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的思路,通过土地流转、全托管等途径推进规模农业发展。
四、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联动。市级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能,强化服务与指导,帮助滨海园区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