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5〕98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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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5〕98号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切实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南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其他相关工作,研究制定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审议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确定重大、复杂、疑难复议案件,负责重大、复杂、疑难复议案件的立案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查、文书送达等事务。


  二、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市政府法制办分管负责人担任。委员分为常任委员和非常任委员。常任委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和相关处室处长担任。非常任委员从市内外法学专家、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内熟悉法律工作的人员中聘任。


  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兼任。


  三、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议行政复议案件、研究制定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并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开支。


  四、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工作规则,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附件:南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


  附件


南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 委 员:韩立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委员:王晓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王筱融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副 主 任 委 员:王栋良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助理


  常 任 委 员:徐加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殷 蓓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肖建源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郁新生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助理


  朱爱琴 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处处长


  赵小兵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处处长


  沈伟东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处长


  丁玉梅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监督处处长


  施政杰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处处长


  余昔林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处处长


  非 常 任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兴育 海安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丁伟峰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思健 海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王克稳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


  冯 谨 江苏健行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


  张 健 江苏濠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季汉清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


  陈 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沈卫中 市委党校副校长


  顾迎斌 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主任


  章志远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黄 德 市司法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谢小平 市公安局副调研员、法制支队支队长


  韩裕庆 南通大学教授


  詹文天 如皋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蔡 斌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常任委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者自然替补;非常任委员如需进行调整,由市政府法制办提出方案报主任委员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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