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5〕12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南通市第二批质量先导区名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4 17:44:49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南通市第二批质量先导区名单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5〕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促进园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质量先导区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1〕45号)精神,经推荐申报、组织评审、征求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认定海安县化纤科技产业园、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吕四港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通州区南通家纺城等5个开发区(园区)为南通市第二批质量先导区,现予公布。


  希望各质量先导区进一步开拓创新,增强质量强区建设的驱动力,更好地发挥质量发展工作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各地要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对照质量先导区创建标准和要求,深入开展实施名牌和技术标准战略,推进实施卓越质量管理,提升产业、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为全市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领头雁”、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作出更大的贡献。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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