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5〕7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销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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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撤销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全面清理并严格控制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市委市政府各类领导小组成立调整撤销工作的实施方法〉的通知》(通办发〔2014〕54号),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对其中工作任务已完成、工作职能可以归并或转入正常工作轨道的部分议事协调机构予以撤销。具体如下:


  1.撤销南通市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2.撤销市婴幼儿奶粉事件民事赔偿工作小组,任务已完成。


  3.撤销市企业经营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任务已完成。


  4.撤销南通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5.撤销南通市国家大型商品粮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6.撤销南通市天然气开发利用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7.撤销锡通科技产业园建设协调小组,任务已完成。


  8.撤销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9.撤销南通市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10.撤销南通市“十一五”电网建设工程推进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11.撤销市区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维稳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12.撤销南通市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推进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13.撤销第十九届日欧中韩美船舶高层峰会(JECKU峰会)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14.撤销南通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15.撤销南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16.撤销推进紫琅职业技术学院申办本科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17.撤销南通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18.撤销南通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19.撤销江苏省南通高新区升级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20.撤销市环沪护城河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21.撤销南通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行政许可服务效能”专题活动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22.撤销南通市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23.撤销南通市市属改制单位剥离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24.撤销南通市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25.撤销南通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26.撤销南通市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统筹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27.撤销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28.撤销南通市社会保障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29.撤销南通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任务已完成。


  30.撤销南通市城镇居民生育保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31.撤销南通市新疆籍普通学校毕业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32.撤销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33.撤销南通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34.撤销南通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35.撤销南通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36.撤销南通市园艺博览园建设指挥部,任务已完成。


  37.撤销南通市江海高速公路建设服务指挥部,任务已完成。


  38.撤销南通市焦港船闸建设总指挥部,任务已完成。


  39.撤销南通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40.撤销新通海沙整治促淤工程推进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41.撤销南通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42.撤销南通市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43.撤销南通市车用乙醇汽油推广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44.撤销狼山港三期工程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45.撤销2007(中国·南通)国际家用纺织品博览会组委会,任务已完成。


  46.撤销南通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47.撤销南通市参与世博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48.撤销南通市“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49.撤销南通市在利比亚人员撤离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50.撤销南通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51.撤销南通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52.撤销南通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53.撤销南通市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54.撤销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南通境内传递工作组织委员会,任务已完成。


  55.撤销南通市第九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任务已完成。


  56.撤销南通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57.撤销南通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58.撤销大生集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59.撤销江苏长虹电视机有限公司清算注销工作指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60.撤销南通铁路“一线三中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61.撤销海安至洋口铁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62.撤销横港沙整治开发前期研究论证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63.撤销洋口港区LNG项目开港作业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64.撤销南通市市区震害预测与防御对策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65.撤销南通市申报“中国民间文艺之乡”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66.撤销南通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67.撤销南通市企业登记注册并联审批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68.撤销南通市国家“双低”油菜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69.撤销南通长江河豚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70.撤销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任务已完成。


  71.撤销223省道、336省道创建文明样板路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已完成。


  72.撤销南通兴东机场飞行区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任务已完成。


  73.撤销南通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职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74.撤销南通市跨江联动合作开发领导小组,职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75.撤销南通市农业科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76.撤销南通市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77.撤销南通市科技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职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78.撤销南通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79.撤销市区“三小车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80.撤销南通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职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81.撤销南通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82.撤销南通市生猪牛奶、饲料产品及奶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83.撤销南通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84.撤销南通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85.撤销南通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协调小组,职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86.撤销南通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87.撤销南通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职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88.撤销南通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89.撤销南通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90.撤销南通市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工作推进办公室,职能归并到市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91.撤销南通市洋口港开发办公室,职能归并到市洋口港开展建设领导小组。


  92.撤销南通市冷家沙综合开发研究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归并到市沿海开发办公室。


  93.撤销南通市开发吕四港领导小组,职能归并到市沿海开发办公室。


  94.撤销南通市新能源产业推进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归并到南通市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95.撤销南通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大道工作领导小组,职通归并到南通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


  96.撤销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归并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97.撤销南通市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归并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98.撤销南通市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归并到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


  99.撤销南通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归并到南通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100.撤销南通市农民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归并到南通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101.撤销南通市陆海统筹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归并到南通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


  102.撤销南通市健康教育协调指导委员会,职能归并到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103.撤销南通市创建国5A旅游区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归并到南通市旅游委员会。


  104.撤销南通市消防联席会议,职能归并到南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105.撤销南通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归并到南通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


  106.撤销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南通市市区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合并为南通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107.撤销市区历史文化保护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组织体系已有变化。


  108.撤销南通东至狼山港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因规划调整未能实施。


  109.撤销南通印染工业园区建设协调小组,涉及部门较少、协调职能不明显。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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