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4〕100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情况的通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情况的通报
通政办发〔2014〕100号
各县(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事项的通知》(通政办发〔2014〕8号)等有关要求,4月2日至10日,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小组分成3组,组织对各县(市)201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见附件)。现将考核情况予以通报。
一、考核基本情况
从考核情况看,各地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比较重视,能够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三条红线”指标的控制,紧抓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四项制度”的落实,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点工作,在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能力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各地根据工作实际,成立水资源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将水资源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管理职责、任务明确,考核奖惩机制完善。通州区“四套”班子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并积极参加考核工作,合力推进水资源管理任务落实。海安县建立部门协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水资源管理工作整体推进。
二是建章立制,落实有力。各地《水资源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水利现代化规划》等水资源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体系不断完善,以涉水规划引领城乡水利发展。根据自身实际,完善并落实取水许可、排污口设置、水资源有偿使用、用水计划、数据统计、资金投入、节水载体建设等相关管理制度。如皋市出台《城市地下水管理办法》,通州区出台《引江供水覆盖区供水企业深井管理办法》,如皋市、海安县出台《节约用水“三同时”管理办法》等地方规范性文件,有力地促进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以及水资源费征收等工作。
三是夯实基础,提升有力。各地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基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考核指标。通州区、如东县、启东市加强地下水管理,完成超采区年度压采任务。海门市、通州区完成地下水应急备用水源规划。如皋市完成长江长青沙水源地达标建设。各地有效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建设,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节水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行政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能力建设,完成水资源管理信息化一期工程,水资源现代化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是各地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认识存在差异。部分地方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对待考核,敷衍了事,个别地方仅水利部门参与,或考核组有哪些部门就通知哪些部门,对水资源管理的社会性认识不足。部分地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考核办法和实施方案尚未制定出台。海安县、海门市水资源管理机构、人员以及装备等方面配置不合理,影响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要求的全面落实。
二是任务完成情况有待进一步提高。在5个定量考核指标中,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相对较好。地表水(环境)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普遍偏低,与省下达指标存在一定差距。日常工作部分,各地在水源地保护、备用水源地建设、水生态修复与补偿机制建立、水资源费使用、专项资金投入等方面均有失分。
三是难点工作仍需加大推进力度。各地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抓得较好,但对难点工作存在得过且过的畏难情绪。部分地区水资源费价格尚未调整到位、自来水水资源费征收不到位;地下水超采区压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未能按上级要求按时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中水回用等工作管理推进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工作任务,各地要抓紧出台本地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考核办法和实施方案,强化对各乡镇、园区及取用水户的考核;紧密结合市水利局、市发改委联合下达的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针对本次考核中凸现的存在问题,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制定整改措施,从严要求,从紧落实,努力使本地区水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201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9日
附件
201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一、优秀单位
通州区(91.46分)
如皋市(90.62分)
二、良好单位
海安县(88.764分)
如东县(85.06分)
启东市(84.836分)
三、合格单位
海门市(79.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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