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4〕132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
通政办发〔2014〕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推动2015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工作有序开展,加快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步伐,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就2015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水利厅决策部署和要求,把农村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围绕农业现代化、水利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以改善和保障民生、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洪抗灾能力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水利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强化农村水利管理水平,创新农村水利发展体制机制,为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水利基础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5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建设计划疏浚县乡以上河道60条段,清淤土方325万立方米。整治村庄河塘,清淤土方2332万立方米,重点推进690个行政村。拆除河道坝头(埂)3080座(处),建桥(涵)2705座。更新改造小型灌溉泵站227座,新建防渗渠道633公里,配套中沟以上建筑物510座,新建排涝工程11处,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9万亩。新增旱涝保收田21.52万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13.56万亩。
三、建设重点
(一)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的区域化规划、标准化设计、装备化建设、现代化管理。各地要更高标准的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扩大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区规模。特别要加快旱涝保收农田和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等农村水利现代化重要指标的建设进度,确保农村水利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同时加大项目整合和对接的力度,整合各项支农涉水资金,集中投入,综合治理。实施海安、如皋、如东、海门、启东、通州6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实施海安、如东、通州3个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灌区末级渠系)建设项目;实施通州“中央统筹资金”建设项目以及2个省级小型农田水利管护改革试点项目。
(二)拆坝建桥(涵)工程。今年,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用2-3年时间,全面清理河道阻水障碍物,畅通河道水系,完善桥、涵等配套建筑物,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力争在2016年底,全市城乡河道基本实现“水畅、水洁、岸绿、景美”的目标。各地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科学编制实施方案,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尽快落实试点镇(村),同时要充分整合县乡河道疏浚整治、中小河流重点县、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大力实施拆坝建桥(涵)工程。
(三)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及长效管护。依据2013-2015年农村河道轮浚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继续组织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河道引排能力。海安、如皋要认真组织好中小河流重点县项目的实施。同时,各地要按照河面无漂浮垃圾、无丛生恶性水生植物,河道两侧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的标准,继续巩固和深化河道长效管护工作。对一二三级河的管护,要由县(市)区责任部门直接组织实施,作业方式要全面推行机械化。四级河及沟塘管护工作由镇、村负责,纳入“四位一体”管护范围。
(四)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工程。要继续加强灌区改造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统筹灌区渠系配套,解决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提高大型灌排工程的配套率和完好率,不断提高灌溉保证率和排涝标准。继续深化灌区的管理创新,推行用水户参与管理的模式,充分发挥灌区改造的综合效益。如皋要认真组织实施通扬灌区建设。
(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长效管护。要以实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有归属、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为目标,以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为抓手,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工程管理模式,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奖惩分明、科学考核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海安、如皋要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其他地方也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改革工作。
(六)强化乡镇水利站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水利(务)站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9号)文件精神的落实,进一步深化乡镇水利站改革,认真做好理顺管理体制、落实财政保障资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扎实开展乡镇水利站服务阵地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农村水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落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逐层落实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加强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县(市、区)政府是农村水利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在年度实施计划制定、资金筹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组织发动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把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做好顶层设计,做好施工组织、项目实施、技术服务和运行维护指导等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在中央和省对农村水利建设投入不断增加的同时,各地要继续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保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等政策措施的落实,用足用好水利建设基金,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要按照中央和省级重点农水项目管理要求,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灌区配套改造、农村河道疏浚等工程所需地方配套资金足额筹集到位,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设立农村水利建设财政资金专户,实行财政补助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搭建水利融资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水利建设,拓宽农村水利投融资渠道,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水利投入新机制。
(三)强化建设管理。要认真做好项目计划申报和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严格建设管理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以及项目公示制,切实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省、市有关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要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在质量管理上,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四)推进科技创新。要把“科技兴水”的战略重点放在农村水利的创新发展上。根据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设施化发展的新要求,积极推进农村水利区域化规划、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专业化安装的建设管理方式,着力提升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灌区配套改造、农田水利建设中现代化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特别是在农村防洪排涝管理、饮水安全管理、灌区节水管理和设施农业用水管理等方面,加快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改造,着力提升农村水利运行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五)加强宣传报道。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性,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建设的新进展和新成效,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建设中创造的成功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新局面。
(六)实行考核机制。市政府将2015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列入农业农村工作的内容之一,实行百分制考核。由市水利部门牵头组成工作小组,采取实地检查抽测,查阅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加强平时督查等办法进行考核。
附件:1.南通市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计划任务表
2.南通市2015年度农村河道疏浚计划任务表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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