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4〕16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药集中配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4 18:00:39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药集中配送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4〕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滨海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维护正常的农药经营秩序,规范农药经营行为,杜绝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流入我市,控减化学农药使用,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市将逐步推进农药集中配送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差价、信息化管理、财政补贴”原则,力争五年内在全市初步建立起以县级为单位的“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的农药集中配送体系。


  一、主要工作


  根据本地农药经营情况,各地于2月15日前招标确定1家诚信度高、具有丰富的管理运行经验的农药经营企业作为农药配送企业(崇川、港闸、市开发区和滨海园区在市供销社系统企业内招标,其它地区在供销或农技系统的农药经营企业中进行招标),构建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农药统一配送。


  (一)操作流程


  各地农业部门于每年2月底前根据农作物生产的实际情况和病虫害的发生趋势,组织专家评审,筛选确定当年供配送农药主推品种。


  农药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由各地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进行招投标,确定中标农药生产企业及品种价格,采购农药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


  农药配送企业根据服务对象农药使用需求测算采购数量,并将采购的农药品种报当地农业执法机构抽样备案后,及时配送服务对象使用,配送价格为采购价格,同时做好农药配送服务对象详细销售台账。


  各地农业部门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开展前及时发布病虫情报,开具防治处方。对因病虫害发生变化,需临时调整或新增农药品种的,由当地农业部门及时通报供销社及农药配送企业,由农药配送企业临时组织议标采购。


  (二)补贴方法


  2014年农药综合补贴差率暂定为政府采购价的20%,其中10%补贴给配送服务对象,10%补贴给农药配送企业。综合补贴差率以后每年由市财政、农业、供销部门视情商定。实施配送后,崇川、港闸、开发区和滨海园区的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各分担50%;其它地区按市、县(区)财政各分担20%、80%的比例实行。财政补贴资金于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结算。


  二、申报与验收


  农药配送专项补贴实行“配送前申报、配送后验收、配送后补贴”的管理模式。由各县(市)、区农业部门统一组织对符合配送条件的配送对象进行申报。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制订《建前申报书》、《验收报告书》及验收办法。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达到规定种植面积,即为种植稻、麦、蔬菜200亩以上的全托管实施主体、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等以及稻、麦植保专业化防治全承包面积1000亩以上的实施主体。


  2.具有全托管合同、土地流转合同或专业化防治全承包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


  各申报主体根据要求填写《建前申报书》分别报各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两家部门经过实地勘察初审后,将符合配送条件的《建前申报书》一式两份,于2014年2月15日前分别报市农委、财政局。市农委、财政局、供销部门进行抽查核实,于2014年2月25日前确定配送对象。


  (三)验收程序


  农药集中配送后,由配送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两家部门对配送企业的配送情况进行初验后,于2014年10月30日前分别向市农委和市财政局提交《验收报告书》。市农委和市财政局组织抽检及验收评审。市财政局根据审定结果,按照补贴办法拨付补助资金至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分别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农药配送企业及配送服务对象。


  三、责任落实


  农药配送企业要对配送服务对象开展统一登记,签订合作协议,发放农药配送卡,按规定建立详细的销售档案。要根据农时及时采购到位,通过多种方式方便购买,并做到送货上门,确保不误农时。配送时应对服务对象讲明农药使用方法,防止服务对象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


  各地农业部门负责对列入补贴对象的作物实种面积统计核实,如实上报,并做好生产技术指导。农委、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农药配送过程的监督,严厉打击虚报套取补助、过量采购异地销售等违规行为。对因农药质量问题引发事故的,由工商部门牵头,会同农业、质监等部门对造成事故的农药进行抽样检验,对责任企业进行立案调查,追查源头,依法处理,同时督促事故责任方及时补偿农民损失,事发地乡(镇)政府协助做好补偿工作。


  农药配送服务对象所用农药由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化学农药使用量不得高于大面积平均使用量,并按要求建立完整的农药购买、使用台账。


  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加以推进,确保按时、保质、高效,要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积累好经验,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4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51066.html

本文关键词: 南通市, 通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