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3〕173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4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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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4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建议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3〕173号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4年,市政府将继续围绕市委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的要求,依据社会建设“十大体系”确定的重点工作,按照“体现民意、反映民情、贴近民需”的原则,兴办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将报送项目计划建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原则。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要求,把群众关注度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实事项目的第一选择;围绕社会建设“十大体系”,安排好年度办实事计划和项目内容,确保社会建设的连续性;注重实际效果,体现受益面、普惠程度、社会效益;力求城乡兼顾,覆盖城市和农村,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注意量力而行,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一般能当年立项,当年完成。
二、务实进行论证。要按照条线领导要求,对拟报送的建议项目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明确提出项目的立项依据、可行性、前期工作进展和具体内容,确保把实事项目办实办好。对续建项目,要对目前进展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深入分析,从提高有效覆盖面和群众满意度出发,科学安排今年项目计划;对新建项目,要对可行性和前期工作进行认真评估,使提出的项目计划更加切合实际,确保能够完成。要注意避免把部门常规工作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计划建议。
三、科学测算经费。对每一件实事项目所需经费都要进行科学测算,列出投资总额、资金来源等情况。
请各单位填好为民办实事项目申报表,于10月1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八处(电子信箱:zhc0513@163.com;联系电话:85099130)。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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