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3〕153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规范完善基本单位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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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规范完善基本单位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3〕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规范完善基本单位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


关于规范完善基本单位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利用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契机,规范我市基本单位登记工作,完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机制,提升综合数据管理平台功能,更好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的意义


  规范完善基本单位登记工作,是指按照“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主体自愿、稳妥推进”的原则,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理顺市场秩序,根据市场经济主体的经营领域、发展规模的实际状况,加大培育力度,设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办理以及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入库登记绿色通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实现“三转一上”:产业活动单位(尤其是外地企业在通分支机构)转为独立注册的法人单位(以下简称“产转法”);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无照经营户登记为有照经营户(以下简称“无转有”);小微企业上规模(以下简称“小上规”)。其意义在于:


  (一)引导市场经济主体提升发展的现实需要。综合数据管理平台和基本单位名录库收录资料显示,我市市场经济主体存在登记不规范情况:一是经营达到相当规模,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产业活动单位,特别是外地企业在通分支机构不注册为法人单位;二是经营达到相当规模的个体户不注册为法人单位;三是实际经营的个体户没有营业执照;四是经营达到相当规模的小微企业没有作为规模以上企业登记。受法人地位缺失、治理模式单一、投资规模有限等制约,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和无照经营户在商业信用、经营领域、品牌效应、竞争能力等方面缺乏应有的比较优势,发展空间受到很大限制。通过基本单位登记的规范完善,引导经营户提升自我定位和市场影响力,有利于促进经济主体自身的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


  (二)提升综合数据管理平台功能的重要前提。综合数据管理平台建设自去年6月份启动以来,在市政府的强力推进和各方共同努力下,目前已汇集四十多个部门共400多万条行政记录,初步实现了海量数据高效采集、部门数据统一管理和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但在实际运作过程当中,由于部门数据标准不一、基本单位登记不规范,部门之间数据的比对、开发和使用受到一定限制,平台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规范基本单位登记有利于更准确地摸准情况、更好地指导和服务经济发展。


  (三)提升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必要基础。目前,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已全面展开,普查的结果将综合反映我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概况、规模结构、发展水平等情况。按照普查方案,调查对象区分为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且各类调查对象必须具备《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才能纳入普查范围和归属相应组织类型。由于这次普查对调查对象全面采用手持终端,现场拍摄证照和采集数据,因而做好基本单位登记的规范化工作至关重要,对我市经济总量、结构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二、明确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原则。各级政府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区域品牌打造和机制体制创新,营造有利于“产转法”、“个转企”、“无转有”、“小上规”的政策环境。


  (二)部门联动原则。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在乐动体育ldsports5.0 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简政放权,简化前置审批程序,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相互沟通、密切协作、共同推进。


  (三)主体自愿原则。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加强对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的宣传和引导。着眼地方经济长期良性发展,不与市场争利,不增加企业负担,打消经营者思想顾虑,强化主体意愿。


  (四)稳妥推进原则。稳妥推进基本单位登记规范工作,确保方法科学合理,程序合法合规。按照规划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方法,分步实施“三转一上”。


  三、明确工作重点


  根据全市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实际生产规模及其经营状况,由工商、发改、经信、商务、国税、地税和统计等部门联合确定“三转一上”重点对象,突出市区、城关镇、省级重点中心镇、市级中心镇、沿海重点乡镇等重点区域,建立运行监测库与培育后备库,制定配套扶持政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重点引导、分步推进,加快市场主体从产业活动单位向法人单位转变,个体向企业转变,无照向有照转变,规下企业向规上企业转变。


  (一)“产转法”工作重点:在我市有固定经营场所并达到一定规模,占用我市较多土地、环境资源的工业和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单位。


  (二)“个转企”工作重点:(1)投资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或从业人员常年达到8人以上的个体工商户;(2)工业生产年产值100万元以上,或商业服务性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3)经国税部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三)“无转有”工作重点:(1)存续时间一年以上,属多人投资或规模较大的经营户;(2)符合准入条件,因业主疏忽未办理相关证照的无照经营户;(3)城郊结合部、外来人员集聚地等集中区域内的无证无照经营。


  (四)“小上规”工作重点:(1)年营业收入已经达到规模标准,而没有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企业;(2)年营业收入尚未达到规上企业条件的,但符合产业导向、成长性好、创新性强、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型、科技型、高技术服务型小微企业。


  四、明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市政府建立南通市规范完善基本单位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相关工作。县(市)区、乡镇等各级政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全力推进辖区内基本单位登记的规范完善工作,要从领导、组织、人员和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发挥好牵头作用。


  (二)落实部门职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切实有效地加大对县(市)区相关对口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政策协调和工作督查力度,及时反馈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从疏导登记着手,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降低准入门槛,放宽申报条件,简化审批程序。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媒体,加大对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三转一上”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规下企业与规上企业、限下企业与限上企业的对比优势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扶持企业的相关政策。突出企业在风险承担、用地用工、融资贷款等方面明显的比较优势,着力增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小微企业规范升级的意愿和主动性。要及时总结并大力宣传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坚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动转型升级的信心和决心,解除其后顾之忧,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把握时间进度。本着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方针,着重把握好四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宣传引导阶段:8月底之前,各相关部门对有利于推动 “三转一上”的政策存量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积极探索新的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增量。围绕“三转一上”的总体要求,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开展专题宣传,并将宣传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编成册,发送给“三转一上”培育对象,使相关单位进一步了解有关政策措施,增强“三转一上”的主观意愿。调查摸底阶段:9月份,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结合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的工作,摸清“三转一上”单位底数、注册类型和经营状况,在月底前提出“三转一上”的工作目标,形成“三转一上”重点对象培育库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估后实施。组织实施阶段:10月底前,要完成符合进入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条件的单位规范登记工作,并由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向国家统计局基本单位名录库申报。年底前,完成其他符合“三转一上” 条件的单位规范登记工作。长效管理阶段:从2014年开始,再用一年左右的时间,继续规范完善全市基本单位登记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回潮现象。


  (五)强化考核机制。为使此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考核评估的工作方案,对各地区、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形成总结报市政府;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工作的具体方案和行动计划,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稳步推进落实。


  附件:南通市规范完善基本单位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南通市规范完善基本单位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立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缪三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凌 屹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张乃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陆建新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陈 兵 市公安局副局长


  潘卫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姚进国 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孙立新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常苏明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助理


  曹 斌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杨云贵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仇亦文 市商务局副局长


  邱国明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顾志强 市卫生局局长助理


  陆云飞 江苏省统计局南通调查局局长


  李菊生 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顾建平 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周宏建 南通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


  张 伟 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日常工作,由陆云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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