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3〕127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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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3〕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市区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偿还和担保的行为,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国华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韩立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 员:缪三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惠忠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乃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陈照东 市财政局局长


  潘卫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跃进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顾宗瑜 市审计局局长


  李桂顺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姚 军 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行长、外汇管理局局长


  沈浩兵 南通银监分局局长


  陈永红 通州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陈 俊 崇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


  曹金海 港闸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羌 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陈本高 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羌 毅 南通滨海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内,由潘卫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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