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3〕112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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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3〕112号






  南通市(本级)及海安县、如皋市、启东市、海门市、如东县被列入首批“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城市,根据省有关创建创业型城市和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南通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韩立明(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缪三义(市政府副秘书长)、江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陆建东(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陈慧宇(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葛扬华(市编办副主任)、戴泽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吴跃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姜学勤(市教育局副局长)、陈兵(市公安局副局长)、顾保红(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陈坚(市民政局副局长)、卢斌(市财政局副局长)、朱正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魏钦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娟(市城乡建设局政治处主任)、严新民(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金维枢(市商务局副局长、市贸促会会长)、李桂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董正兴(市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杨幸福(南通地方税务局副局长)、陆云飞(江苏省统计局南通调查局局长)、胡亚生(国家统计局南通调查队队长)、吴亚彬(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丁蔚心(市物价局副局长)、奚国新(市信访局纪检组组长)、蔡定洪(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副行长)、瞿刚(市总工会副主席)、谭真(团市委副书记)、沈美(市妇联副主席)、房健(市残联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江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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