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3〕24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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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3〕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加快营造人水和谐的宜居环境,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张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徐辉副市长
沈雷副市长
成员:马建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南通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 勇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杨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陈照东市财政局局长
黄 玲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晓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本高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啸平市规划局局长
钱志平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吴永宏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周跃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新华市水利局局长
顾淑英市商务局局长
王筱融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张建华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顾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南通日报社社长、江海晚报社社长
葛玉琴崇川区委副书记、区长
曹金海港闸区委副书记、区长
羌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由沈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水利局局长刘新华、市城乡建设局局长陈本高、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谢晓军、崇川区副区长陶高兵、港闸区副区长朱玉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陈琦任办公室副主任。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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