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3〕5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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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3年春节将至,为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制


  入冬以来,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骤然增多,诱发事故的不稳定因素增多。春节期间,群众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生产经营建设、交通运输等处于繁忙时期,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29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深化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化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一岗双责”制度,尤其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各地、各部门和单位领导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担负起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工作人员。


  二、加强督查,防范安全事故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特点,在节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公安、交通、铁路、民航、安监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尤其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防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经营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密切注意和防止因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增加车流量引发的交通事故。要切实预防、坚决制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飞机)。要加强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饭店、商场、网吧、娱乐场所、工地、出租房等领域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和中毒事故。要严格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等活动的审批管理,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要从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经销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全面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节日期间供电、供水、供气等设备设施安全运转,防止因极端天气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三、加强值守,做好应急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动机制,加强针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落实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伤亡事故。要吸取长治苯胺泄露等事故教训,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不得迟报、瞒报。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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